一、 分手后男方能否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分手后男方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对于同居后打算结婚,并已支付彩礼,最后却因各种事由而没有结婚的,对于已经支付的彩礼,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女方应当及时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 彩礼是结婚的必备要件吗 法律未明确规定结婚必须要彩礼,彩礼是一种习俗。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三、 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 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且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