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夫妻在下落不明情况下能否离婚 夫妻在下落不明情况下可以离婚。夫妻一方如果离家杳无音信满两年,另一方想要离婚,可以按照宣告失踪程序宣告其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对方杳无音信满四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照宣告死亡程序宣告其死亡后,两人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二、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各自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就离婚、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达成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离婚 三、 离婚登记办证要多久 离婚登记办证要三十日至六十日。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