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赔偿法律】
┝ 赔偿法律
【经济法律】
┝ 经济法律
【仲裁法律】
┝ 仲裁法律
【知识产权法律】
┝ 知识产权法律
【律师随笔】
┝ 律师随笔
【本站动态】
┝ 本站动态
【起诉状】
┝ 起诉状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深圳律师古毅先个人简历业务范围
 给中学生高中生法制教育讲课稿
 撤销仲裁申请书
 民事案由、刑事罪名
 刑事案件辩护词
 深圳律师法律服务网是集民事、商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咨询
 相邻关系民事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电力人身伤害案件代理词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律师随笔律师随笔 → 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发表日期: 2008/8/22 22:09:18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站内搜索:
首页| 机构职能| 人大动态| 法律规章| 代表风采| 监督工作| 议案建议| 决议决定| 选举任免| 文件资料库| 互动平台|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文件资料库>>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内页
2007-4-25

  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邱  玫

  2006年10月25日

  

  同志们:

  值此南山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之际,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过去3年多时间里,南山区紧紧抓住特区建设重心西移的机遇,坚持不懈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按照“四个功能”定位,突出发展高新技术、现代物流、大文化和商贸旅游等四大效益产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效益型转变,单位国土GDP和税收三年分别增长了57.5%和52.5%,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16%,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南山区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过去3年多的任期中,依法行使职权,开拓创新,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加强南山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次大会是南山区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和重大转型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南山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后五年是南山发展的至关重要的五年,实现“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力争在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既需要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有坚强的组织保障。希望全体代表一定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审议好大会各项报告,依法做好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这次大会的各项任务。同时也希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南山区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南山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叶民辉

  2006年10月27日

  

  各位代表:

  南山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不负重托,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共商我区改革发展大计。会议开得很成功,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民主的大会,也是一次鼓劲的大会。

  这次大会,选举我为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刘庆生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并选举产生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委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对此,我代表新当选的同志向全体代表表示诚挚的谢意!担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我深感使命的崇高和责任的重大,我将同全体代表一道,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尽心尽力地做好工作,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刚才,庆生同志作了当选区长后的讲话。新一届区政府较好地保持了班子的稳定性、工作的连续性,并且班子的知识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是一个高素质、值得信赖、有战斗力的好班子。我们有理由相信,区政府在区委的领导和庆生同志的主持下,一定会不辱使命,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三年多的任期中,真求务实,做到监督和支持的统一,为加强我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我们做好今后人大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区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区四届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前不久召开的区第五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这次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区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对今后五年各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把党的主张变成了人民的意志。我们相信,这次大会必将极大地鼓舞全区人民,团结一致,万众一心,继续朝着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的目标奋进。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关键在于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将在历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为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下面,我就如何开展今后人大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党的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愿望也日益多样化。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筹兼顾协调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区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工作的制度,保证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把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为本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密切联系群众,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真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作出新的贡献。

  三、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本届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探索和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人大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把区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要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权力。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以及对人大选举任免干部的监督,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继续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更好的条件。人大代表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有着联系群众广泛、群众信任度高、影响力和号召力强的特殊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位代表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把这次大会精神宣传到群众中去,凝心聚力,为推进我区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积极建言献策。“一府两院”要充分尊重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虚心听取和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各位代表,区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区人民对我们寄予殷切期望。让我们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努力奋斗!


  

  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南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庆生

  2006年10月27日

  

  大会主席团、各位代表、同志们:

  刚才,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为南山区人民政府区长,在此,我对各位代表的高度信任和热忱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此时此刻,我深深晓得,投给我的一张张选票,就是代表们的一份份重托,这既是人民代表给予我的崇高荣誉,更是赋予我的历史重任;既是对我的最大鼓励,更是对我的极大鞭策。此情此景,我为自己能够继续服务于南山人民而感到无尚的光荣和自豪。

  昨日的南山,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首发之地,也是高扬旗帜不断创造奇迹的热土。今天的南山,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国泰民安,事业大成,已为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明朝的南山,宏图已然绘就,潜力很大,基础很实,动力很强。

  有道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南山新一轮繁荣发展的壮丽帷幕已经拉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始终坚持区委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我们将努力践行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执政方略,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南山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居民;我们将大力推行强政励治,提高政府的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与南山发展大业同荣同辱,共进共退,努力打造一个勤政事、善政举、崇政德的政府,一个效率高、风气正、口碑好的政府,视民生民意为政府生命,绝不辜负全体代表和全区人民。

  苟利天下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今天,各位代表再次把南山区人民政府区长的重担托付于我,我深知自己的学识、经验、能力,距离南山发展大业的需要有相当的差距,也深知发展征程前路漫漫、困难重重。我将凭着一个团结协作的班子,一支奋发有为的队伍,殚精竭虑、鞠躬尽瘁,政如农功、日夜思之,善积细微、筑其宏伟,在和谐、发展的旗帜下,带领政府公务人员团队,以国家之务为己任,肩负起加快南山发展的历史使命。我将铭记“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的箴言,修己以安百姓;牢记“吏无德必乱,政无德必亡”的古训,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政。

  最后,我真诚祈盼,人民代表、社会各界、新闻机构,充分发挥依法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巨大作用,对政府和我本人进行严格监督,以此关心政府工作、支持政府工作。

  谢谢大家!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南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10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刘庆生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三年来,区政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创新,狠抓落实,经受了经济结构调整压力提前到来的重大考验,推进了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效益型的转变;经受了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诸多历史难题的重大考验,推进了城市面貌从城镇化向城市化的转变;经受了社会矛盾集中多发的重大考验,推进了社会治理模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这三大历史性转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为我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提出的理政策略务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是我区抢抓机遇、再创辉煌的繁荣发展期,也是充满挑战、任务繁重的改革攻坚期。区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稳定为第一责任,按照“四个基地”的功能定位,在转变政府职能、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自主创新、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惠民利民、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方略,为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为力争在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坚定不移地朝着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的目标奋勇前进!


  

  政府工作报告

  

  (2006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南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庆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山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三年工作回顾

  过去三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第四次党代会确立的工作方针和奋斗目标,锐意创新,狠抓落实,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今日南山,正在逐步成为一座创业激情奔涌、发展动力强劲、安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海滨城区。

  三年来,我们坚持走效益发展之路,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紧约束条件下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了速度与效益并重的良好态势。

  产业结构更趋优化。200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188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380亿元,三年分别增长67.1%和84%。西部港区集装箱吞吐量838.6万标箱,增长158%。旅游业三年直接收入65.5亿元,创历史新高。金融业、商贸服务业日趋兴旺,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提高到 31.8%。文化产业蓄势待发,腾讯、网域、环球数码等一批领军企业迅猛发展,华侨城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5年,实现本地生产总值1133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43亿元,提前两年完成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单位土地创造GDP6.23亿元、税收7862万元,三年分别增长57.5%和52%,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19.3%。工业经济总量、质量、效益同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6倍。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清理改制,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股份合作公司主动寻求异地发展,集体经济迈出新的步伐。

  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投资环境渐入佳境,海上世界国际商务区、南山购物公园开工在即,前海物流园、后海金融商务区呼之欲出。园区建设步伐加快,软件园后续工程扎实推进,百旺工业园基本建成,医疗器械产业园正式启用。房地产开发过热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南油、蛇口工业区旧厂房开始改造升级,为产业发展腾出更多空间。

  三年来,我们坚持走和谐发展之路,关注民计民生,弘扬城市文明,努力建设绿色南山、平安南山,营造了生态良好、法治规范、和谐文明的安居环境。

  城区面貌焕然一新。三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7亿元,相当于前五年的总和。新建和改造道路30多条,市政设施日益完善。“净畅宁工程”持续推进,“梳理行动”、“清无”和“查违”等重大战役屡建首功。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综合整治“脏乱差”,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城中村改造进度加快,一批旧改和综合整治项目相继启动。全区绿化覆盖率达51%,饮用水质和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社会环境平安和谐。扎实推进固本强基工程,三年基层建设投入9.5亿元,年均增长68%。在全市率先设立社区工作站,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涌现出招商、蛇口街道和北头社区等一批先进典型。组建全国第一支警察机动训练大队,构筑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持续良好。成功抗击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和强台风袭击,妥善处理鼎太风华、西部通道等群体性事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三年未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

  生活条件不断改善。200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达到富裕型小康水平。三年投入教育经费28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学校21所,教育强区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医疗服务设施,社康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严格食品安全准入制度,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菜、放心肉”。强化就业和再就业,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社会救助成效明显,优抚对象、低保户、重残户困难补助发放率达100%。

  文明城区魅力彰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社区文化大舞台网络逐步形成,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艺创作精品迭出,22件优秀作品获全国大奖。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提前完成先进体育社区达标任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面完成,蝉联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军警民共建形式多样,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成绩优异,连续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区称号。统计、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商会、机关事务、物业管理、对口扶持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步。

  三年来,我们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发展品牌经济,提升服务水平,为辖区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营造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卓越的创业环境。

  自主创新全面推进。全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780亿元,约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60%。科研优势日益突出,全区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拥有量分别占全市50%和90%。人才引进和培养成效明显,被评为全国人事工作先进集体。本科以上学历人口比例位居全市前列,逐步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极具活力的企业家和科技人才队伍。

  创业服务不断优化。积极实施“大孵化器”战略,科技创业、外商投资和中小企业咨询服务中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绿色通道”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企业增加到136家。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在全区15个科技孵化器中,上千家中小企业正在茁壮成长。

  名牌战略成效显著。中兴通讯程控交换机成为世界名牌产品,康佳、TCL等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品牌潜力企业,海王、波顿等12家企业名列市民营企业50强,迈瑞、朗科、赛百诺、大族激光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三年来,我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干部队伍保持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行政执行力得到有效提升。

  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办复人大代表建议416件、政协委员提案281件。健全政务公开体系,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强政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投资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行政监察方式,加强问责治庸,严格执行买单制,初步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行政责任体系。强化审计监督,在全市各区率先开展绩效审计。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公务员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较好地实现了廉洁从政。

  各位代表!我们的每一项成绩,每一点进步,都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团结奋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本届政府,向在各个领域和岗位上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全体南山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积极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驻区单位和广大企业以及关心南山发展的各界人士和外国友人,向驻区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和人民警察,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成绩面前,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面临许多困难。主要是:资源紧约束日益突出,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艰巨;公共服务相对滞后,文化、卫生、体育等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距离现代化、国际化标准还有明显差距,亟待提质、提效、提级;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安全生产不容乐观,治安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创新动力有待加强,激励机制仍有缺失,高端人才相对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基本经验和启示

  本届政府任期的三年,是极不平凡的三年。三年来,我们经受了经济结构调整压力提前到来的重大考验,推进了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效益型的转变;我们经受了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诸多历史难题的重大考验,推进了城市面貌从城镇化向城市化的转变;我们经受了社会矛盾集中多发的重大考验,推进了社会治理模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这三大历史性转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第一,坚持区委的统一领导,接受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是区政府工作的重要原则。我们始终坚持自觉维护区委的权威,忠实执行区委的决策,主动接受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形成了团结和谐、步调一致的工作局面。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我们就不可能战胜种种困难,更不可能取得累累硕果。实践告诉我们,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必须紧紧依靠区委、坚决服从区委,自觉维护区委的核心地位,都必须得到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造福百姓,是区政府工作的核心理念。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集中财力办实事、办好事,优先解决就业、就医和就学等热点问题,有效缓解了城区人口剧增带来的巨大压力。实践告诉我们,只有惠及百姓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只有一心为民的政府,才是真正值得信赖的政府。

  第三,坚持产业第一、规划先行,是建设效益南山的关键环节。我们始终坚持以产业推动发展,以规划引导发展,提出并实施“两轮两翼”产业发展战略和“三点一线一中心”商贸业发展战略,明确了产业发展的基本定位和空间布局。实践告诉我们,抓经济,必须以产业为命脉;抓产业,必须以规划为先导。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产业规划,才能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是建设和谐南山的基本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街道和社区的积极性,打开了基层工作新局面。几年来,我们之所以能成功应对社会矛盾集中多发的严峻挑战,关键在于抓住了根源,抓住了基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街道和社区稳定,才能真正实现全区的和谐稳定。

  第五,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是干事创业的动力之源。我们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勇气和锐气,在社区建设、基层维稳和城市管理等诸多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实践告诉我们,任何时候强调改革创新都不过时,把改革创新摆上任何高度都不过分。只有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创造性地抓落实,才能确保我们的事业无往而不胜。

  各位代表!总结过去是为了引领未来。我们从实践中得到的经验和启示,是一笔极为宝贵的财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倍加珍惜,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推进南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三、今后五年的理政策略

  今后五年,是抢抓机遇、再创辉煌的繁荣发展期,也是充满挑战、任务繁重的改革攻坚期。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方略,我们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稳定为第一责任,按照“四个基地”的功能定位,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自主创新,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力争在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坚定不移地朝着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的目标奋勇前进。

  实现这一目标,是南山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本届政府的不懈追求。今后五年,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指导上,我们要实施“五大策略”:

  (一)和谐共进策略。我们的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提高社会发展性财政支出比例,突出加快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地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南北片区均衡发展和欠发达村的加快发展,把南山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发达、社会繁荣、治安优良、全体居民共享幸福生活的和谐城区。

  (二)效益发展策略。我们的理念是,坚持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继续实施“两轮两翼”和“三点一线一中心”发展战略,抓住深圳湾口岸开通的重大机遇,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总部经济和园区经济,扶持发展民营经济、品牌经济,逐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双支撑格局,把南山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强大产业竞争力和经济辐射力的效益城区。

  (三)自主创新策略。我们的理念是,坚持以科技教育为龙头,以CEPA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框架协议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深港创新圈机制,设立产学研专项资金,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创新引导机制,全力将北部片区打造成“深圳硅谷”,把南山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科技支撑力和人才吸引力的创新城区。

  (四)惠民利民策略。我们的理念是,坚持以改善人的生活质量为重点,建立民生为本的工作机制,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力创全市最为优良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环境,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居民,把南山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强大公共服务力和文化影响力的安居城区。

  (五)强政励治策略。我们的理念是,坚持服务为本、效率优先,加速转变政府管理模式和城区治理模式,确保工作重心和保障措施同时下移,努力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一个具有强大行政执行力和群众公信力的服务政府。

  今后五年,为便于考量工作实效,接受群众监督,我们将逐步探索并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直观具体的工作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五项指数”:

  (一)和谐指数。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万元以上;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达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57%以上;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控制在80宗以下;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100%;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0%以上。

  (二)效益指数。2010年,本地生产总值突破18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单位土地产出GDP10亿元以上,单位生产总值水耗和能耗分别比2005年下降4%和20%以上;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35%以上;财政性公共事业支出比例逐年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创业发展安居环境的满意率逐年提高。

  (三) 创新指数。2010年,研究与开发支出占GDP比重达3.6%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提高到65%;专利申请数达800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占专利申请总数的85%以上;政府重大改革项目的社会满意率达80%以上。

  (四)安居指数。2010年,户籍人口适龄子女高等教育入学率达98%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社区文化活动场所面积达标率80%以上;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达1.6平方米;国民体质达标率达90%以上;安全文明小区达标率在98%以上;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5%。

  (五)民意指数。我们将逐步建立民意调查机制,采取多种方式获取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综合形成民意指数,以此作为衡量政府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

  今后五年,在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上,我们要争取“五个突破”:

  (一)发展循环经济,在建设效益南山上取得突破

  1.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级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价值链向高端延伸,重点发展通信、数字视听、软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半导体照明等高精尖产业。平稳有序地实施产业转移,引导劳动密集型、三来一补型和粗放经营型企业向异地园区发展。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落实“三点一线一中心”商贸业发展战略,大力扶持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后海金融商务区、前海物流商务中心区建设,全面建成欧洲城等重点项目和海上世界商务中心区。打造南山购物公园,促进南油工业区逐步改造升级。启动滨海总部经济黄金线,重点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大型企业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

  3.大力推进绿色物流。全面建设前海物流园区,做好蛇口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西部港区海铁联运中心、南坪快速等重大项目的配套服务。推动月亮湾片区交通综合整治,提高西部通道通关效率,改善口岸物流环境。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物流业,将西部港区打造成“绿色物流”型的现代化强港。

  4.发展大文化产业。重点扶持创意设计、艺术品展览拍卖、动漫游戏、文化培训等产业,建成数字娱乐产业园、深港动漫产业园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借助“文博会”,培育特色文化品牌。依托高等院校、主题公园、文物古迹等优势,打造科教旅游、文博旅游和海洋化休闲观光相结合的旅游黄金带。

  5.扶持壮大民营经济。制定《南山区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扩大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健全融资担保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辖区民营企业高科技产品。奖励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鼓励企业品牌经营,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6.发展大学圈经济。鼓励和引导西丽、桃源、粤海、南头等街道的农城化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形成餐饮住行、文体休闲一条龙的服务产业群。依托地铁商圈,结合旧城旧村改造,提高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城居质量。

  7.加强环保产业政策引导。完成深南电示范试点工程,推进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制定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倡导绿色消费,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加快节能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创建循环型示范社区。

  (二)推进自主创新,在建设创新南山上取得突破

  8.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有效盘活人才存量。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办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优先协调解决创新人才的入户、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问题。设立企业家论坛,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活力。

  9.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合作,建立创新实践基地。创新资金配置方式,支持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得创业资本资助。引导企业进行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培育核心竞争力强的自主创新品牌。

  10.完善创新服务平台。构建企业、高校和政府间的公共信息平台和交流合作平台,扶持发展各种行业协会和咨询服务机构。完善孵化器协作网,实现全区孵化器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以“高交会”为平台,支持企业参加技术成果交易活动。

  11.优化创新政策环境。成立科技专业委员会,邀请知名科技专家、学者参与科技战略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措施,统筹使用科技专项资金,完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

  12.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贯彻落实《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优势提升计划和普及、培训计划,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完善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夯实基层基础,在建设和谐南山上取得突破

  13.加强社区建设。精细划分区、街事权范围,严格社区工作准入制,继续实施机关干部与社区工作站站长的替代和置换战略。完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动社区办公用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达标。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整合社区资源,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14.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推动就业服务工作属地化,重点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运用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政策,引导辖区企业吸纳待业人员。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高困难失业人员就业水平。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保,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

  15.强化公共安全。切实加强出租屋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成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优化“社会治安好”品牌,全力打造平安南山。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完成蛇口东角头油气库搬迁。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推进工业区食堂建设,改善务工人员就餐环境。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逐步实现品牌化经营,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

  16.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全面推广“桃源经验”,完善信访、调解和综治三位一体的排查调处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17.促进妇女儿童和困难群体事业发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老年人事业,切实解决老年人健康活动场所问题。健全打击欠薪行为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务工环境。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体现社会关爱。

  18.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提高城区文明水平。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办好“博士论坛”、“院士论坛”,培育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军警民共建活动。

  (四)着力惠民利民,在建设安居南山上取得突破

  19.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创新,推进教育国际化。保障义务教育学位,在户籍人口中普及高中教育。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学习型社区,完善终身教育网络体系,力争成为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基地。

  20.提升卫生和计生服务水平。强力推进医疗设施建设,建成西丽医院住院楼、蛇口医院综合业务楼和南山医院门诊部大楼。深化医药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强化全民保健观念,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新型生育文化,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21.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构建公共文化体系,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建成南山剧院、南山艺术博览馆、南山体育活动中心和南山游泳馆等标志性设施。规划建设南山体育馆和体育场,完善社区文化大舞台网络。扶持民俗文化艺术,完成南山艺术雕塑工程,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博物馆。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高度重视海洋体育,引进国际摩联F1摩托艇赛事。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22.加快旧城旧村改造。全面改造旧屋村排水管网,基本完成大冲、田厦、南光、赤湾和大铲等推倒重建项目,以及长源、麻磡、福光等综合整治工程。加快白石洲改造步伐,并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推动老工业区厂房再造、产业置换,协调解决中低收入者政策性住房问题。扶持原居民转产转业,异地发展。

  23.加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打造南海大道、沙河西路、创业路和东滨路等市政景观道路,全面建成望海路、茶光路、同发路、同乐路和石鼓路。按照科学、环保理念,建设一批遮阳降噪、养护经济的林荫大道。做好水土保持和防洪排涝工作,基本消除裸露山体和城区内涝。

  24.打造生态园林城区。加快生态风景林和森林公园建设,建成荔林、月亮湾、石鼓山等公园及一批社区公园。继续开展“全民植树月”活动,鼓励公众和社会机构认植、认养公益林。防治西丽水库水源污染,推进大沙河景观改造和污染治理,切实保护北部片区的青山绿水。加快月亮湾片区整治,从根本上改善南头半岛空气质量。

  25.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加大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街道综合执法,充分发挥街道事务综合协管员的作用。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提高市政道路机扫率。

  (五)转变政府职能,在建设服务政府上取得突破

  26.加强依法行政。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违法必究。

  27.提升服务效能。全面实施服务承诺制,办好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成电子政务网络,完善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公自动化。实施政府“阳光工程”,推进政务、企务、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28.推进管理创新。按照管办分离、以事定费的原则,转变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和财政供养方式。全面清理机构编制,重新审定部门“三定”,推动部门责任科学化和法定化。加快社区管理机制创新,推行“居站分设、一站多居”。

  29.强化问责治庸。完善首长问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健全行政监察机制,实施重点工程全过程行政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和事中审计。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

  30.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廉政主题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查办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和商业贿赂案件。全体公务人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各位代表!南山新一轮繁荣发展的壮丽帷幕已经拉开。历史赋予我们神圣使命,时代呼唤我们燃烧激情。为了迎接新的历史辉煌,为了实现大家的共同梦想,我们没有理由丝毫懈怠,我们没有理由蹉跎岁月,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雄浑号令,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勇担大任、舍我其谁的浩然之气,高扬旗帜,正道驰骋,创新拓路,干事成业,在南山的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绚丽华章!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10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东代表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各项职权,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五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和选民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耀东

  

  各位代表:

  我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主要工作回顾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6月开始履行职责,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围绕我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和监督权,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为促进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届常委会任期中适逢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区人大成立15周年、中共中央9号文件批转《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9号文件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省委和市委先后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分别作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使人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对推进人大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常委会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上有了新的认识,认真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抓住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人大制度建设这两个重要环节,努力发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一、工作监督实效增强

  常委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坚持监督和支持的有机统一,有力地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拓展预算审查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和财政资金审计等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的决议决定。把住财经工作监督的关键,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一是督促早编细编预算,推动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实行部门预算,2005年起全区实行了部门预算,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部门预算已形成制度。二是督促政府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工作报告。3年来,区政府绩效审计项目不断增加,绩效审计范围不断扩展,对基建、专项经费、同富裕工程等9个项目的绩效审计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加大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对同级财政的审计工作,依法纠正违反预算执行程序的行为,跟踪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有效地增强了政府依法理财意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强化专项工作监督,促进执行力建设。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常委会围绕市、区的重点工作,共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80多项工作报告。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及时听取和审议“非典”防治、实施“责任风暴”和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社区基层建设、城市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有力地促进政府提高行政执行力,推动相关工作。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各项工作。常委会围绕和谐南山效益南山的建设,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支持“一府两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把决定重大事项和服务大局结合起来。根据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授权,作出关于收购南山软件园大厦的决议,并对收购进程进行监督,这对优化南山“大孵化器”环境、推进企业创新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关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联合视察望海路和西丽片区市政道路的建设,促请代表提出建议案向市政府反映,推动我区市政道路规划建设等相关问题的逐步解决。三是积极支持司法改革。作出关于重新确定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议,推进陪审员选拔、培训和管理的科学化。四是大力支持公安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促进政府采取科技强警、增加经费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了社会治安状况,确保我区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居乐业。

  二、法律监督突出重点

  常委会把执法检查作为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坚持突出重点,深入实际,力求实效。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法律正确实施。常委会关注民计民生,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对《民办教育促进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等10多项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食品安全问题是近年来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03年下半年,常委会检查了《食品卫生法》的实施情况,提出“建立长效安全监督机制、加强集体食堂卫生监督检查”的要求。2005年,针对猪链球菌感染疫情,对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再次对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邀请部分市民参与。区政府认真落实相关意见,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政府理政策略的十大行动之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和控制体系,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常委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紧扣政府和企业两个责任主体,在要求政府有关单位做好自查的基础上,邀请专业人士参与,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常委会的意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应急预案,使我区的安全生产状况不断得到改善。此外,常委会还配合上级人大检查了《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劳动法》等6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协助省、市人大开展了《深圳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等10多部法规的立法调研,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走访“两院”,听取“两院”的工作汇报,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下,加强司法监督,推动司法公正。常委会组织检查了区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区法院实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的工作情况,组织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审理。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有关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会议精神,督促公检法机关妥善处理了一批涉法上访案件。加大申诉案件督办力度,通过案件协调会等形式,较好地处理了一批执行难案件。本届常委会共受理申诉案件272件,直接答复118件,转办154件,重点督办18件。同时,常委会还关注确有困难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建议法院对其诉讼费酌情给予减缓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治区工作稳步推进

  常委会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握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结合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区人大成立15周年和人大换届选举,深入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专题活动,编辑出版区人大15周年纪念画册,在市、区有关媒体开辟专栏,积极宣传《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了全社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开展“四五”普法的工作调研,先后两次听取了“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邀请有关专家为各级领导干部举办《治安处罚法》等法制讲座,积极推进“四五”普法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的加强,使我区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为法律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紧抓依法治区关键环节,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实施“责任风暴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的情况报告,开展城市综合执法、窗口服务效率等工作调研,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和协助解决行政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常委会督促支持下,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政府职能部门普遍实行服务承诺制、民主决策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

  推进法律进社区,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常委会认真总结依法治区十年来的工作,举办依法治区十周年纪念活动和经验交流会,表彰了一批依法治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依法治理典型经验。建立依法治区联络员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依法治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开展物业管理体制、劳资关系状况和街道司法所建设等基层依法治理典型工作调研,《南山区企业欠薪逃匿的现状、原因及对策》等3个调研成果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的肯定,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动态》对我区的经验作了刊载。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文艺演出、“送法进社区”等法律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进社区工作。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市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有了新的提高,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四、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结合,严把程序关,干部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完善干部任免程序,依法行使任免权。制定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办法,推行任职前发言制度,形成了任前公示、任职前发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任命、颁发证书和公告的任免程序。依法及时通过一些重要人事任免,顺利完成换届和届中调整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任免工作。先后接受王毅、黄中伟、张衍生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请求,叶民辉、陈文江、谢建民同志辞去区长、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刘庆生、王克力、宋强同志为副区长,刘庆生同志为代理区长。本届常委会共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大机关和“一府两院”有关职务139人,免去有关职务63人。

  加强组织指导,依法完成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增选了3名市三届人大代表,组织完成我区选举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和推荐工作,55位候选人顺利当选。根据出缺情况,组织补选了3名区四届人大代表。今年是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时间的决定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决定,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及时部署,周密安排,加强指导。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顺利选举产生了149名区五届人大代表,代表结构有所改善,代表素质有所提高,进一步加强了我区政权组织建设。

  深化述职评议,加强干部监督。本届常委会对5名副区长和5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在评议中,坚持公开履职情况、面对面评议、无记名投票测评、提出评价意见和督促整改等做法,进一步深化述职评议工作。首次邀请市民旁听评议会,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增强了评议效果,促进述职干部廉政勤政,强化执政为民的意识。为加强对我区选举的市人大代表的监督,2004年首次试行了代表述职工作,5名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进行了述职,48名市人大代表书面提交了述职报告。通过述职,密切了代表与选举单位的联系,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

  五、代表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日趋完善,代表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增强服务意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制定代表履职登记和考核、代表联系选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联系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室(站)等工作制度,使代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举办提写议案和建议、预算编制审查、绩效审计实务等专题业务知识讲座,分期分批对代表进行工作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举办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代表工作室、代表履职的经验和做法,激励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把代表工作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了代表活动的物质保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举行经济形势报告会和定期寄送《会刊》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人大代表互动联系的意见》,将在我区工作的市人大代表编入区人大代表小组并参加所在小组活动,市区人大代表互动进一步加强,对互相交流信息,推动区内有关问题的解决起到积极作用。各代表小组积极组织会前视察、定期联系和走访接访选民等活动,使代表能更深入了解并反映社情民意,代表建议年均在130件以上。支持、引导和规范南山街道创立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使之成为代表联系选民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平台,其工作成效在区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街道代表工作室建设取得突破,常委会提出为代表工作室定编的建议得到区委支持,为各街道增设了1名专职人大联络员,制定了专职人大联络员工作制度,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提高办理质量。区四届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和建议418件,其中确定为大会议案1件。目前,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关于要求区政府尽快规划建设南山文化广场的议案》正在办理中。常委会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实施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评价,搭建代表与承办单位的协商对话平台,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通过这些措施,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得到提高,满意率为96%。此外,常委会对我区选举的市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解决南头半岛大气污染、加强危险品仓库监管等议案进行跟踪办理,通过面商会、视察检查等形式推动办理工作。目前,危险品储存地已有新的规划,大气污染治理有了新的进展。

  六、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常委会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通过组织实施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排头兵实践活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文选》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更加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邀请有关专家举办法律讲座、组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法律和人大工作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为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围绕审议的议题和监督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3年来,共开展了10多项专题工作调研。常委会领导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坚持走访选区、接访选民、主任接访日等活动,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如群众反映强烈的西丽二小交通安全、长源社区臭水塘治理等问题,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十分满意。常委会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563人次,受理群众信访805件,信访处理率100%,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发挥了人大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机关建设,发挥参谋作用。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贯彻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职责,开展服务代表等主题实践活动,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聘请专业人士充实机关各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参谋作用。

  回顾本届工作,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还不够明确,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代表执行职务的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这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在这里,向给予人大工作关心和支持的全体代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其他工作部门表示衷心地感谢。本届常委会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本届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积极贯彻和实现区委意图。区委对人大工作非常重视,及时研究人大重要工作,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使人大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第二,坚持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本届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三,坚持服务工作大局,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监督和支持的统一。人大和“一府两院”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和职责不同,但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是一致的。本届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人大工作作为全区工作大局一部分,围绕我区“四个基地”的功能定位,努力调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积极性,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有效地开展人大工作,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人大工作肩负着更加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相信,新一届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对于今后工作,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人大工作。全面落实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对科学发展观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在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公民意识上下功夫,形成依法办事的氛围,营造文明法治环境。把坚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求真务实,促进发展速度与效益的和谐统一。

  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强化监督意识,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增强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结合决定重大事项权的行使,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的审查监督,做到事前有介入了解,事中有跟踪检查,事后有审查监督。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司法申诉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把代表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积极探索完善社区代表工作机制,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通过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人大工作在社区群众中的影响力,把全区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我区的各项建设事业上来。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和其他相关知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和交流力度,提高机关服务效能,保证常委会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各位代表,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在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求真务实,为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一览表

   2.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览表

   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一览表

   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和调研项目一览表

   5.区四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一览表


  

  附件1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一览表

  

  2003年

  1.              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购南山软件园大厦的议案》的决议

  2.              关于南山区200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3.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区公安工作的意见

  4.              关于南山区200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2004年

  5.              关于南山区200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6.              关于南山区200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7.              关于召开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8.              关于南山区200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05年

  9.              关于召开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10.         关于重新确定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议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人大代表互动联系的意见

  12.         关于南山区200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13.         关于许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南山区四届人大代表姚丽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14.         关于南山区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15.         关于南山区200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06年

  16.         关于召开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17.         关于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18.         关于成立南山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19.         关于南山区2005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20.         关于南山区200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21.         关于批准南山区2006年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22.         关于南山区200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3.         关于批准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等新增政府投资项目的决议

  24.         关于召开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附件2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专项工作报告一览表

  

  2003年

  1.              关于南山区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              关于南山区200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关于南山区200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4.              关于收购南山软件园大厦情况的报告

  5.              关于我区公安工作的调研报告

  6.              关于南山区2002年财政决算报告

  7.              关于南山区2002年度财政决算初审报告

  8.              关于南山区200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9.              关于2003年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

  

  2004年

  10.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11.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12.         关于南山区200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13.         关于南山区200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14.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15.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南山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6.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南山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7.         关于南山区2003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18.         关于南山区2003年度财政决算的初审报告

  19.         关于南山区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         关于南山区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1.         关于南山区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2.         关于南山区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23.         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山软件园大厦前期收购工作情况的报告

  24.         区人民政府办理《关于要求尽快规划建设南山文化广场议案》的情况报告

  25.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B类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

  26.         关于南山区200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7.         关于南山区200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报告

  28.         关于南山区2004年财政超收资金安排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29.         关于2004年度我区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情况报告

  30.         关于南山区司法公正情况的调研报告

  31.         关于南山区社区基层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32.         关于南山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调查与分析

  33.         关于南头半岛空气污染状况及治理问题的调查报告

  

  2005年

  34.         关于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5.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补充报告

  36.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7.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38.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

  39.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年终财力安排的情况报告

  40.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1.         关于视察检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

  42.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报告

  43.         关于南山区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44.         关于南山区2004年财政决算的初审报告

  45.         关于南山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6.         关于南山区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7.         关于南山区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48.         关于南山区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9.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0.         区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B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1.         关于南山区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部分项目调整的报告

  52.         关于南山区200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

  53.         关于南山区200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报告

  54.         《南山区200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55.         关于南山区2004年度财政决算批复情况的汇报

  

  2006年

  56.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7.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58.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59.         南山区200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

  60.         关于2005年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暨竣工决算审计情况的调研报告

  61.         关于南山区2005年年终财力安排和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

  62.         关于南山区2005年年终财力安排的审查报告

  63.         南山区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报告

  64.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报告

  65.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责任风暴”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的情况报告

  66.         关于南山区200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67.         关于南山区2005年财政决算的初审报告

  68.         关于南山区200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69.         关于落实南山区2005年度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报告

  70.         关于南山区2006年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的说明

  71.         关于南山区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72.         关于新时期如何发挥基层司法所作用的调研报告

  73.         关于南山区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4.         关于南山区200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

  75.         关于南山区200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报告

  76.         关于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等项目政府投资计划的说明

  77.         《南山区200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78.         关于南山区2005年度财政决算批复情况的汇报

  79.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80.         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总结

  81.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山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82.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附件3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一览表

  

  2003年

  1.              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2.              协助市人大开展《深圳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

  3.              协助市人大开展《深圳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调研

  

  2004年

  4.              检查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5.              检查我区《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6.              配合市人大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2005年

  7.              检查我区《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

  8.              检查我区《民办教育促进法》执行情况

  9.              检查我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情况

  10.         协助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分别对《劳动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006年

  11.         检查我区《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


  

  附件4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

  视察和调研项目一览表

  

  2003年

  1.              协助组织市三届人大南山代表小组活动

  2.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公安工作

  3.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城市建设工作(深南大道白石洲路段交通与公交车站改造、南山税务部门停车难等)

  4.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百旺工业园建设等)

  5.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社区基层建设工作(桃源、龙光、珠江、麻勘等社区)

  6.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教育工作情况

  7.              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情况调研

  8.              开展我区城市综合执法情况调研

  9.              开展我区窗口服务单位工作效率与服务情况调研

  

  2004年

  10.         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南头半岛空气污染,南山热电、妈湾电厂、光大木材厂排污处理情况等)

  11.         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城市建设工作(蛇口老街改造,蛇口交通,西丽白芒、麻勘、大勘等村缺水问题等)

  12.         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浮油库、乐意仓储、东角头油库等仓库危险品存储管理情况等)

  13.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

  14.         开展我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调研

  15.         开展我区司法公正情况调研

  16.         开展我区社区基层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调研

  17.         开展南头半岛空气污染状况及治理情况调研

  

  2005年

  18.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猪链球菌疫情,肉类屠宰加工单位经营管理、农副产品检测监管情况等)

  19.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民办教育工作

  20.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城市建设工作(西部通道建设,商业文化中心区规划建设,西丽片区市政道路建设情况,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等)

  21.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司法工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区人民法院实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等)

  22.         开展物业管理体制改革调研

  23.         开展我区劳资关系状况调研

  

  2006年

  24.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友联船厂安全管理情况,西丽大勘等村消防水源问题等)

  25.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公安工作

  26.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司法工作(旁听区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等)

  27.         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视察区城管局工作等)

  28.         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区教育工作(视察区教育局工作、代表慰问我区中小学教师等)

  29.         组织南山选举的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西丽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蛇口片区市政道路建设、前海物流园区建设等)

  30.         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民营科技企业经营状况(依波表公司等)

  31.         开展基层司法所工作情况调研

  


  

  附件5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述职评议一览表

  

  一、选举任免:

  

  2003年

  增选王毅、叶民辉、黄金友等3人为市三届人大代表;

  任命温碧静、钟战宇、黄吉伦、陈国雄等4人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

  任命刘耀东、姚敏、刘晓明、刘锦、陈希翥、邓连发、吴北如、高圣元、王潮安、张伟建、叶虔、梁仲楷、原丽萍、杨志学、张江生、田柳青、陶广放等17人为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

  任命胡志光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月荣、王晓军、陈晓雯、俞展豪、陈戈、蔡文波、姜子开、陈小桐、蔡建东、黄伟平、曹勇、韩悦秋、陈利鹏、徐爱民、江波、郑云杉、钟瑞荣、贾迎岚、林泽荣、王远、林一华、张法民等22人为区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杨云峰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杨锦杰、翁宏明、向继才等3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

  免去原丽萍区人民政府文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俞展豪、陈小桐、董中才、梁慰民、张德俊、沈耀民、李艾嘉、童武等8人区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职务;

  免去欧光清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国明、胡建、古明等3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04年

  任命徐婕、杨进等2人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副主任;

  任命江宁鹏为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局长;

  任命童武、贾迎岚、叶美魁、何晓、王远、陈岳峰、华瑜、麦贤勤、葛谢芳、唐敏红、陈戈、陈晓雯、刘余敏等13人为区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魏军、卞飞、张浩、周正新、许朝阳、范苏政、孙洪民、代云龙、吴波、李燕、李景优、周静、田期智等13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吴家新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

  免去高圣元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月荣、陈戈、贾迎岚、韩悦秋、王远等5人区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孙洪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05年

  选举郭荣俊、刘应力、梁道行、李锋、邱玫、李华楠、王毅、叶民辉、黄金友等55人为市四届人大代表;

  决定接受王毅辞去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决定接受黄中伟辞去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接受叶民辉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决定接受陈文江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刘庆生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决定任命王克力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牛南征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刘余敏、王晓军、麦贤勤、王远、林泽荣、徐爱民、何晓、林旭、唐敏红等9人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任命原丽萍、黄梅、申迎波、李三凤、刘吉力、王振民、韩峰、黄永宁、吴楚章、陆明铠、曾江、钟俊松、刘廷东、付镐、杨慧等15人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温碧静、钟战宇等2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职务;

  免去胡志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晓军、江波、王远、林一华、林泽荣、麦贤勤、叶美魁、徐爱民、何晓等等9人区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职务;

  

  2006年

  补选刘庆生、刘耀东、王树佳等3人为区四届人大代表;

  决定任命宋强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接受谢建民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叶民辉为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任命黄金友、吴纵锄、胡锦、黄建友、林雨纯、刘耀东、王树佳、冯琼珍、王东等8人为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戴玉伟、冯琼珍、杨志学等3人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

  任命田柳青、周辉、朱建平、张联辉、吴燕珊、刘锦、邓连发、李永安、骆爱金、曾忠铭、路玉萍、廖澍华等12人为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

  任命林锡锋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宏城、黄滨、李扬海等3人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张岩、李清玉等2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田德容、周胡军、黄晓山、钱业弘、俞娟等5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黄吉伦、陈国雄、张国明等3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

  免去田柳青、刘锦、邓连发、刘耀东、姚敏、吴北如、王潮安、张伟建、叶虔、梁仲楷、杨志学、张江生等12人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职务;

  免去张宏城、牛南征等2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志锋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林锡锋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述职评议:

  

  2003年

  1.         市三届人大代表杨睿、张宁新、张志峰、黄显达、戴振江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

  2.         梁道行、李锋等48名市三届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书面述职;

  

  2004年

  3.         区劳动局局长张伟建述职;

  4.         区卫生局局长杨志学述职;

  5.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张江生述职;

  

  2005年

  6.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林雨纯述职;

  7.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敏述职;

  8.         区发展计划局局长刘耀东述职;

  9.         区人事局局长王潮安述职;

  

  2006年

  10.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广华述职;

  11.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谢建民述职;

  12.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圣元述职。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南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10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龙光伟院长代表区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龙光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主要工作回顾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切实服务大局,实践司法为民,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8675件,结案45201件,结案率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1.7亿元,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平安南山。健全严打长效机制,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街头多发性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387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517人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640人,占判决生效人数的36.3%,挽回经济损失1238.6万元,年度结案率均为100%。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为295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连续十三年没有出现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严格把握事实证据和定罪量刑关,成功审结全国首例盗卖QQ号码侵犯通信自由案等新类型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方式,切实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力促进和谐南山。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调节作用,依法保障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449件,案件年平均增长率为19.1%,解决争议标的金额30.3亿元。通过审理涉及国企改革和股份制改造的商事纠纷,保障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9159件;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审结各类房地产案件8770件;切实保护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赡养、欠薪、劳动保险等民事纠纷6867件。重视新法律法规的研究,积极协调解决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的纠纷,已审结道路交通案件653件。倡导诉讼调解,力求案结事了,调解结案率逐年提高,2005年调解结案率为37.9%,2006年截止到9月份,调解结案率达到45.7%,居全市法院前列。扎实推进司法救助,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依法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案件1186件,涉及费用571.7万元。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力保障创新南山。2004年1月,我院作为全省首批试点的基层法院,获准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006年3月,又经省法院批准,进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试点,成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改革的排头兵。三年来,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7件,先后成功审理了侵害华为公司、中兴公司商业秘密案、杜邦公司商标权纠纷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切实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司法保护座谈会、制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栏、参加各类知识产权法律研讨会等多种方式,使知识产权审判深入基层,为创建自主创新型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力推进法治南山。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工作大局相结合,共审结涉及国土、城建、公安、工商等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79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1件。积极参与“梳理行动”、“清无”、“查违”等专项治理整顿活动,集中专门执行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了三次大规模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行动,并成功实施深圳市通过司法程序拆除违法建筑的“第一爆”。

  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全力化解执行难题。积极开展清理未结案件、清理执行款物、清理执行档案的“三清理”活动,围绕执行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夜间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得以实现;针对债务人逃避执行的问题,与公安、房地产交易中心、银行、民政等部门建立协助执行网络,探索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并积极参与全市法院惩治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当事人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敦促令,敦促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共执结案件16144件,执结标的金额11.4亿元。妥善处理劳资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共为6547名劳务工追回被拖欠工资5169万元。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拓展司法服务。一是扩大基层审判职能,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省法院先后授权我院审理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案件,增加基层派出法庭审理案件,基层审判服务更加完善。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新审判大楼业已动工修建,预计2008年启用,派出法庭改造改建也正在进行,其中西丽法庭已改造完成;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建成了“三网九系统”即局域网、广域网、互联网和诉讼查询、科技法庭等九个系统,实现审判管理网络化、行政管理智能化、人事管理信息化。三是“法律进社区”服务不断推进,为辖区8个街道办事处和17所中学安装了“24小时法律法规自助查询”系统,为社区和学校编发“依法维权”宣传册、《新知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绘图本》、《南山法院通讯》等宣传刊物;深入街道开展以“依法维权--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四是加强法院与街道办事处的定点联系制度,院党组成员每人定点联络一个办事处,及时协调处理涉法涉诉问题,加大基层服务力度。五是开展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工作,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培训人民调解员1000余人次,沙河法庭等部门还积极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六是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率先推行了“即时立案、远程立案、异地受理、预约立案、双休日立案、预约接访、网上及电话查询、诉讼指引、风险告知和当值法官”等十项便民措施,设立夜间法庭、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已在夜间、假日开庭审理案件500余件。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法院改革。一是司法管理改革初见成效。建立以“岗位有指引、工作有规范、绩效有考核”为重点的司法政务管理模式,取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面实行岗位绩效考核。二是审判岗位改革稳步推进。试行法官员额制度,探索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合理分工,明确副庭长以上法官和优秀的审判骨干行使案件裁判权,保障一线法官素质。在案件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审判效率明显提高。改革以来所结诉讼案件中,副庭长以上法官结案占全部结案数的73.4%,初步实现了最高法院希望的院、庭长参审参议的目标。三是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创新。创新审判流程管理,按照立案、庭前司法事务、开庭审判、执行等阶段整合办案力量,明确管理职责,提高专业效率;创新案件“速裁”方式,成立民商事纠纷速裁法庭,快立快审快结,案件审理周期平均为两个工作日;创新调解工作机制,逐步摸索形成法官、事务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四位一体”调解模式,通过诉讼调解定纷止争、促进和谐,调解结案率明显提高,审判业务庭调解率高的达到71.8%,法官调解率高的达到81.6%。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一是抓思想教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二是抓“人才兴院”。积极落实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组织、鼓励、引导干警开展学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等多层次的职业学习,培养各类优秀法律人才,先后考核选拔了8名干部到香港大学攻读普通法硕士学位,选送了4名干部到多伦多、墨尔本等大学学习法律课程,选派了30名干部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等国内院校的培训。全院98.7%的在编干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为81.5%,比2002年提高了36.8个百分点,其中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8人,占干警比例的17.8%,还有两名法官受聘担任大学兼职教授。三是抓纪律规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惩防并举、关口前移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行办“阳光案、标准案、责任案”,完善公开审判和标准化办案规范,促进公平公正;制定《南山法院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四是抓人文管理。坚持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制定领导和干警定期逐级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以能力和实绩公开选拔干部,让每个干警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虽然收案数逐年攀升,年年组织集体加班清案,全院干警仍然保持了高昂的工作热情,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面貌。

  2003年以来,我院共获得国家、省、市、区等各级奖励50余项,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今年8月,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是广东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表彰的基层单位。法院干警有119人次分获省市优秀法官、市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三年以来的审判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必须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也是检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三年来,我们始终依靠党委领导,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努力维护诚信和谐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好地发挥了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作用。

  (二)必须正确处理好依法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依法独立审判和自觉接受监督,都是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和司法效率。三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裁判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制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通过陪审案件、旁听审判、视察法院、座谈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监督意见有专人督办,限期回复。自觉接受检察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接受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更加高效廉洁,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必须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妥善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真正实现司法价值,是衡量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的重要标准。三年来,我们围绕工作重心依法办案,尤其是处理群体性案件和矛盾比较尖锐的敏感案件,不简单裁判,主动依靠各级组织,积极做好疏导协调,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化解社会矛盾。司法威信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

  各位代表,三年来的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办案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案件审理程序不规范,诉讼材料和卷宗送达、移送不及时,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的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二是队伍素质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办案质量隐患,群众投诉仍有发生;三是司法管理方法还应该进一步改革创新。三年来,案件增长较快,办案压力很大,干警超负荷工作情况严重,但表彰激励机制较为简单,有些管理也存在漏洞,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发展;四是基层司法服务工作尚需进一步改进。如“24小时法律法规自动查询系统”有待及时维护更新,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的五年,是建设和谐南山、效益南山、创新南山的关键时期,围绕中心工作发展审判事业,人民法院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院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在审判、改革、队伍建设三项工作上争创全国先进,为南山区的建设发展和南山人民的安居乐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司法审判职能,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一是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审判实践创新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形式,把参与建设平安南山落到实处。二是要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三是要结合辖区实际和审判职能特点,贯彻落实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要求,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夯实服务大局的司法基础。

  二、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理念,积极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要努力做到使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因法院工作不力而得不到保护。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改进立案和控告申诉受理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法院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努力在党委、政府、人大及社会各界支持下,逐步形成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的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要比自动履行付出更大代价的执行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基层派出法庭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健全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引导理性维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四是要加大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的力度,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推动自主创新型城区发展。要大胆实践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新审判方式,积极探索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机制。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职能优势,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司法环境,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实体权益的依法实现。要积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社会联动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互动和协作,形成有利于吸引、推动、保障自主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稳妥有序的改革创新。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部署,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目标,改革、完善法院工作中不适应时代与人民要求的机制和模式。要坚决依靠党的领导,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抓住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确保改革创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的开展。

  五、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增强法院队伍执行力。要把抓好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增强队伍战斗力的工作重心。一是继续强化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力量建设,保持昂扬向上、团结奋斗的精神面貌,以班子和中层骨干素质的提高,带动全院干警素质和精神面貌的提高。二是继续发扬法院文化建设的优势,深入持久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扎实实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实实在在的关心干警健康成长,建设一支充分体现和发扬特区精神的审判队伍。三是继续完善和创新司法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干警职责指引、绩效考核、责任倒查的各项措施,切实建立负责任、高效率的审判力量。四是继续加强和完善法院内外监督机制,把廉政建设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督水平,主动联络和积极支持外部监督力量,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迁就姑息,坚决保障队伍廉洁,维护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展望未来的五年,我们有信心落实党代会精神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把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把我区建设成为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做出新的贡献。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10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泽民检察长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6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泽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回顾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积极建设平安南山、和谐南山

  2003年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482人,提起公诉5000人,批捕人数和起诉人数年平均递增19.3%和39.1%,在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依然保持案件法定期限办结率、批捕案件准确率、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三项100%。

  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建设平安南山。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加大了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街头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二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645人,起诉3367人。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工作,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公诉环节的分案审理。建立重大案件特别办理通道,对一批影响重大的案件如鼎太风华案、创筑工地“5.13”暴力抗法案、西丽“2.18”重特大刑事案件等迅速介入,快捕快诉,有力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建设效益南山。牵头与15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互相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工作,重点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02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出台一系列举措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服务创新南山建设。成功办理了侵犯华为、中兴、清华传感公司商业秘密以及侵犯腾讯、创维、大族激光合法权益等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效净化了高新企业的发展环境。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设和谐南山。开展打击“恶意欠薪逃薪”专项行动,及时批捕起诉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保护了外来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调研和预防工作,组织“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效果良好。深入开展“检察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检察官定期深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与人大代表同步接访。实施检察长社区巡回接访制度、青年文明号成员轮流接访制度,及时受理答复群众诉求。共受理来信来访1353件,办结1351件,办结率99.8%,其中涉检上访11件,办结9件,有效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努力构建廉洁社会、责任社会

  坚持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3件80人,年平均递增17.3%,增幅在全市名列前茅。特别注重将预防犯罪与查办案件相结合,致力于推动党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构建廉洁社会、责任社会。

  加大贪污贿赂案件查办力度,推动廉政建设,构建廉洁社会。紧密围绕群众关注的就医、入学、基建、国有企业改制、征地补偿等社会热点问题,加大贪污贿赂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了原蛇口社保公司总经理刘某伙同证券主管王某共同贪污以及王某受贿挪用公款总金额700多万元、原蛇口联合医院财务总监张某贪污挪用200多万元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等案件64件70人,其中100万元以上14件14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积极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查办涉嫌商业贿赂案件19件20人。此外,还协助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19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

  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推动勤政建设,构建责任社会。率先在全市成立反渎职侵权局,加强了对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和监督,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9件10人,查办了市收容教育所、公证处等相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及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副庭长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大要案;与区安监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法律监督。通过对渎职侵权违法问题进行教育、建议、纠正、查处,有效推动勤政建设,为全区落实“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提供法律保障。

  积极构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大格局,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遏制腐败。一是积极构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大格局,将预防工作纳入全区考核体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培训体系,与教育、卫生、税务等104个单位建立了经常性的预防工作机制;二是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到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发案单位查漏补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再发生;三是率先全市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共宣讲78场次,广泛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四是开展专项预防,如对华侨城大酒店等大型国有企业工程实施同步预防,效果良好。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切实促进司法公正、司法进步

  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涉及司法公正问题,依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进步。

  加强侦查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刑事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1件,监督立案4件4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86人,不起诉75人;决定追加逮捕9人,追加起诉12人。认真开展纠正刑讯逼供侦查监督专项活动、不捕专项复查行动,加强侦查监督。

  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提请、提出刑事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办理民事申诉案件85件,对认为确为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7件。对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共息诉83人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刑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对辖区内20名监外执行罪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施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共约见894人次。为在押人员追回价值3万多元的被扣物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办案期限监督,警示防止超期羁押1169人次。

  四、坚持改革创新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办案机制

  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坚持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规范管理,有效地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

  创新管理机制,拉动全院工作。一是创新决策管理模式,梳理出业务、队伍、检务保障三位一体的决策管理体系,规范议事规则,加强决策督查,推动科学和民主决策;二是创新检务管理模式,编制了涵盖90个岗位、400多页的检察人员职位说明书,有效地引导和督促检察干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三是创新责任管理模式,发布《检察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倒查及追究体系,努力杜绝不规范行为;四是创新绩效管理模式,推行KPI绩效管理,以业绩论英雄;五是创新管理手段,将科学技术应用于办公办案,实现了办公办案自动化,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创新办案机制,确保办案质量。一是创新办案模式,利用网上办案进行流程管理和问题预警,确保了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按期完成。二是创新案件管理模式,率先在检察机关建立案件考评制度体系,开展案件质量考评,确保办案质量。三是整合办案力量,通过成立专业办案组、检控组,不断提升办案的专业化含量。四是加强和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法院共同推行简化审理方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规范管理,健全执法规范。针对各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制定和修订制度67项,健全完善了以职位说明书为主的执法岗位职责规范、以业务流程规范为主的业务工作运行规范、以加强案件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考评为主的执法质量保障规范、以绩效考核为主的检察业务考评规范、以加强督查督办和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主的执法责任追究规范以及以《五年培训规划》为主的正规化培训和岗位练兵规范,构建出一套较为完备的检察执法规范体系,把各项检察工作纳入了规范有序的轨道。

  五、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素质建设

  工作的好坏决定于队伍,队伍的好坏决定于素质,我们一直坚持严格管理和人本管理的理念,积极探索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的长效机制。

  立足检察人员全面发展,推行人本管理。检察长向每一名干警发出检察长问卷,深入科室与每一名干警面对面汇谈,充分了解干警的意见和期望。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干警建议,据此展开一系列的检察改革和管理创新。建立竞岗轮岗制度,尽量按照个人意愿及个性特点调整工作岗位,大胆起用有才能有业绩的人,努力做到人适其位、人尽其才。积极开展检察文化活动,12个兴趣小组活动丰富多彩,参加市区各类比赛成绩优异,既展示了南山检察良好的文化风貌,又促进了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

  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实施严格管理。一是通过实施上下班打卡和网上填写工作日记制度,加强对干警的严格管理;二是通过加强考核,建立对案件的抽查、复查、回访、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三是聘请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我院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四是选任了7名人民监督员,对我院自行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已对22宗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五是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经常向人大代表沟通汇报工作,共走访代表及邀请代表视察工作292人次,主动接受监督。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实现人才兴检。2003年以来,我们全面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实行“大学习、大教育、大培训”战略,引导、鼓励、推动组织和个人的学习,全面培养各类检察专业人才,先后送出28名人员到剑桥、清华等国内外名校脱产学习,和北大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活动。良好的学习环境带来了人才培养上的大丰收,119名干警中有14人取得硕(博)士学位,培养出全国模范检察官、省十佳公诉人、省司考状元等一批优秀人才;在全市检察机关四个“十佳”赛场上,我院有9人荣获“十佳”称号,在深圳市院及各区院中遥遥领先。

  总结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可以说,过去的三年是我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办案压力急剧增加、办案成效不断提高的三年;是我院队伍建设举措多、成效好、检察人才培养取得丰硕成果的三年;是我院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各项检察工作改革不断探索深化的三年。我院继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广东省先进检察院之后,又经层层选拔,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全院干警受区级以上表彰达235人(次)。

  回顾过去三年的检察工作,我们的体会主要有三条:

  第一,必须着眼于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第一要务的水平,坚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中求发展。我院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履行检察职能,不仅提高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使检察工作更好地贴近了群众,真正做到了执法为民、廉洁高效,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第二,必须着眼于建设检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全面加强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在规范管理中求发展。规范是基础,我院一直非常注重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注重检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很好地保障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必须着眼于提高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创新意识,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立足于思维方式的转变,我们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各位代表,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人民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和满意度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法律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公、违反诉讼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监督还需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还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力度,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

  二是办案压力日益增大为执法质量带来了隐患。随着区公安机关警力增强打击力度加大,近年我院办理刑事案件急剧增加,现有人力只能疲于应对,增加了案件质量隐患和办案风险,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制约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职能活动的开展。

  三是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与形势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知识结构单一;部分人员对当前形势认识不全面,对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性领会不深刻,存在机械理解法条、就案办案现象,没有把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与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既是南山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是南山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在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进程中,检察机关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今年6月,中共中央以中发[2006]1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在新形势下要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做好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工作,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区委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也于今年6月下发了《中共南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今后五年,我们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区委《意见》精神,继续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继续打造规范型、责任型、学习型、服务型人民检察院,在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以及全国基层院建设中整体领先,把维护南山社会稳定,服务南山发展大局作为南山检察发展的着力点、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自主创新、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全局工作和中心任务提供更好更强的司法保障,为南山的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认真研究南山社会特点,加强和改进检察业务工作。接下来的五年将是社会矛盾凸显的高峰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院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业务工作。一是继续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恶意欠薪逃薪”、“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二是进一步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以及在城中村改造、“清无”、医药采购、政府招投标等方面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探索建立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犯罪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积极推动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三是要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度和人大代表联络制度,不断推进“检察服务进社区”活动,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加强检察改革创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上级总体部署,逐步推进检察机关职业化改革,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系统,强化对各项检察业务的宏观管理、跟踪监督、问题预警和质量评估;三是进一步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四是不断健全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从线索管理、初查、立案侦查等方面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自侦工作专业化含量;五是继续打造南山检察环节的“司法快速通道”,建立案件特别办理通道,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特大刑事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服务中心工作;六是树立品牌意识,积极打造南山检察服务高新企业发展品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品牌、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品牌、立案监督工作品牌以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品牌。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一是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班子奋发有为、队伍素质优良。二是坚持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完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建立一支与特区基层院检察工作相适应的检察人才队伍。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加大培训投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引进各类检察专才。三是加大基础工作力度,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在启用检察业务办案大楼的基础上,高标准规划检察信息化建设,统筹实施和推广电子检务,积极推动公检法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加大科技强检工作力度。四是强化政务保障和政务督查,全面加强检察人员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各位代表,在新的五年,我们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与时俱进,推动我区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把南山建设成为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而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

  

  (2006年10月25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会议的选举任务:

  (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1人。本次会议选举21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4人;

  (二)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6人;

  (三)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

  (四)选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二、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可以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各项职务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名。不同代表团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各项职务候选人。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时,应填写大会秘书处制发的《提名候选人登记表》。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大会主席团提名以及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数,均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各项职务的应选名额。

  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主席团依法各提名1人,如果没有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即进行等额选举。

  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正式候选人各7名(各含差额1名),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正式候选人为16名(含差额2名),进行差额选举。

  大会主席团和代表联名提名的各项职务候选人数,合计未超过本办法规定的,都应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超过本办法规定,由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差额选举。如遇得赞成票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即候选人或其他选民)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为正式候选人。

  如同一人被提名为多项职务的候选人时,都应列入候选人名单,分别进行选举。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四、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书面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大会主席团应向主席团成员和提名的代表说明。如果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提名者书面撤回提名,所提的候选人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如果提名者不同意撤回提名,仍应将所提候选人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全体代表说明其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理由,供代表在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时予以考虑。

  五、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和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八小时,具体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大会主席团应做好候选人的介绍工作,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候选人与代表见面,或者应代表要求由候选人作简要的自我介绍。

  六、如需预选,预选在各代表团分别进行。参加会议的代表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时,预选始得进行。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收回的选票经监票员和代表团团长核实并签名加封后,由监票员和工作人员送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汇总,在总监票员、副总监票员监督下进行计票。计票结果由总监票员向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报告。

  七、本次会议选举的选票共分三张:第一张为选举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票;第二张为选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票;第三张为选举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

  八、大会选举必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进行。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

  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另选其他代表或选民,也可以弃权。

  十、大会选举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不涂任何符号;反对的,将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1的椭圆涂满涂黑;弃权的,将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2的椭圆涂满涂黑。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上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将其右边的椭圆涂满涂黑。不涂黑椭圆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填写选票需用大会发的专用铅笔。填写不清楚和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不能填写选票的代表,可委托到会代表或选举工作人员按本人意愿代为填写。

  十一、预选和大会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选票上每项职务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项职务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该项职务应选名额的无效。

  十二、被选举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被选举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依次确定当选人。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而又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十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未选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意见,提请大会决定。如需另行选举,大会主席团可以根据未选足名额的具体情况,决定按第一次投票时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或者按照法定程序另行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时,被选举人仍应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十四、各代表团从不是各项职务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代表中分别推选1名监票员,报大会主席团决定,并由主席团从中决定总监票员1名,副总监票员1名。监票人员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预选和大会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提名,报大会主席团决定,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五、大会选举设三个投票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开始投票后,总监票员、副总监票员、监票员先在自己座区的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和其他代表在本座区的票箱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员将发出和收回的选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计票结果由总监票员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布。

  十六、本办法经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施行。如遇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处理。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代表联名提名各项职务候选人

  截止时间的决定

  

  (2006年10月25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决定)

  

  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依法联名提名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各项职务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7日上午11时正。


  

  关于提名、酝酿各项职务候选人的通知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共南山区委向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等额推荐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正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名单如下:

  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由21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4人。

  主任候选人1名:

  叶民辉

  副主任候选人6名(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王  东

  王树佳

  冯琼珍(女)

  刘耀东

  吴纵锄

  林雨纯

  

  

  委员候选人14名(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卜庆兰(女)

  王圣雄

  邓国顺

  麦汝洪

  李云祥

  李庆杰

  杨志学

  吴木石

  吴锡春

  陈树强

  赵  杰(女)

  游忠惠(女)

  熊建明

  戴玉伟

  

  

  二、区人民政府正副区长

  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区长1人,副区长6人。

  区长候选人1名:

  刘庆生

  副区长候选人6名(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王克力

  宋  强

  罗育德

  罗  敏(女)

  赵广华

  高圣元

  

  

  三、区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候选人1名:

  龙光伟

  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长候选人1名:

  王泽民

  上述候选人,已经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提名,现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请每个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及其亲属的代表中推选一名监票员,于10月26日上午10时前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

  注:候选人名册、简介另发,请各位代表审阅,并请在大会选举时携带名册、简介入场。不得复印名册、简介。


  

  关于确定各项职务正式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中共南山区委向本次会议提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1名,副主任候选人6名,常委会委员候选人14名,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1名,副区长候选人6名,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1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1名。在本次会议法定的提名期间,共有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1名,常委会委员候选人2名,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候选人1名,共计4名,现将10月27日上午南山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正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各项职务正式候选人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酝酿、讨论。各项职务正式候选人名单如下:

  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1名)

  叶民辉

  二、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式候选人(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7名)

  王  东

  王树佳

  冯琼珍(女)

  刘耀东

  吴木石

  吴纵锄

  林雨纯

  

  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16名)

  卜庆兰(女)

  王圣雄

  邓国顺

  邓容旺

  麦汝洪

  李云祥

  李庆杰

  杨志学

  吴木石

  吴锡春

  陈树强

  赵  杰(女)

  袁佳红(女)

  游忠惠(女)

  熊建明

  戴玉伟

  四、区人民政府区长正式候选人(1名)

  刘庆生

  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正式候选人(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7名)

  王克力

  朱  江

  宋  强

  罗育德

  罗  敏(女)

  赵广华

  高圣元

  

  六、区人民法院院长正式候选人(1名)

  龙光伟

  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1名)

  王泽民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出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叶民辉

  副主任:吴纵锄         林雨纯         刘耀东

  王树佳         冯琼珍(女)     王  东

  委  员:(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卜庆兰(女)     王圣雄         邓国顺

  麦汝洪         李云祥         李庆杰

  杨志学         吴木石         吴锡春

  陈树强         赵  杰(女)     游忠惠(女)

  熊建明         戴玉伟

  

  现予公告。

  

  

  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6年10月27日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出区人民政府区长和副区长,名单如下:

  

  区  长:刘庆生

  副区长:王克力        罗  敏(女)    赵广华

  高圣元        宋  强          罗育德

  

  现予公告。

  

  

  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6年10月27日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龙光伟为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6年10月27日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王泽民为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现予公告。

  

  

  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6年10月27日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23人,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王  东

  王  芬(女)

  王克力

  王树佳

  邓天才

  邓志荣

  叶民辉

  冯琼珍(女)

  朱  江

  刘庆生

  刘  燕(女)

  刘耀东

  严  明

  吴纵锄

  林雨纯

  林超金

  周亚力

  胡  锦

  海  闻

  黄雪平

  韩  江

  赖剑秋

  熊建明

  

  

  秘书长

  吴纵锄(兼)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叶民辉

  刘庆生

  赖剑秋

  胡  锦

  王克力

  刘  燕(女)

  林超金

  吴纵锄

  林雨纯

  刘耀东

  王树佳

  冯琼珍(女)

  王  东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0月25日

  叶民辉

  刘庆生

  赖剑秋

  胡  锦

  

  王克力

  刘  燕(女)

  林超金

  吴纵锄

  

  林雨纯

  刘耀东

  王树佳

  冯琼珍(女)

  

  王  东

  

  

  

  10月26日

  叶民辉

  刘庆生

  吴纵锄

  黄雪平

  

  严  明

  韩  江

  邓志荣

  朱  江

  

  邓天才

  海  闻

  周亚力

  王  芬(女)

  

  熊建明

  

  

  

  10月27日

  叶民辉

  刘庆生

  赖剑秋

  胡  锦

  

  王克力

  刘  燕(女)

  林超金

  吴纵锄

  

  林雨纯

  刘耀东

  王树佳

  冯琼珍(女)

  

  王  东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54人)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一、主席团成员(23人)

  二、市领导(1人)

  三、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领导(14人)

  温  玲(女)

  黄金友

  梁展鹏

  张建平

  苏振威

  罗  敏(女)

  黄建友

  赵广华

  高圣元

  宋  强

  张晓星

  陈康候

  张伟建

  陈  实

  

  四、区助理巡视员(1人)

  陈荣开

  

  

  

  

  五、区人大常委会离退休领导(7人)

  程  浩

  郑  涛

  冯景明

  邓启良

  张书堆

  曾  源

  张衍生

  

  

  

  六、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

  龙光伟

  

  

  

  

  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王泽民

  

  

  

  

  八、不是区人大代表的驻区有关单位领导(6人)

  孙承铭

  任克雷

  章必功

  张恒春

  张儒林

  俞仲文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戴玉伟

  杜耀松

  刘定安

  范政理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刘耀东

  委    员:(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卜庆兰(女)

  伍飒爽(女)

  刘绍华

  杨志学

  杨建达

  

  肖叶洁(女)

  郑秉捷

  赵昕霞(女)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中共临时党委成员和各代表团

  临时党支部书记名单

  

  临时党委书记:

  叶民辉

  

  

  

  临时党委成员:

  刘庆生

  赖剑秋

  胡  锦

  王克力

  

  刘  燕(女)

  林超金

  吴纵锄

  刘耀东

  

  冯琼珍(女)

  王  东

  

  

  临时党支部书记:

  南头代表团:林超金

  

  南山代表团:黄雪平

  

  西丽代表团:王  东

  

  沙河代表团:严  明

  

  蛇口代表团:韩  江

  

  招商代表团:邓志荣

  

  粤海代表团:朱  江

  

  桃源代表团:邓天才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

  

  南头代表团: 团  长:林超金

   副团长:麦汝洪

  南山代表团: 团  长:黄雪平

   副团长:吴旭韬

  西丽代表团: 团  长:王  东

   副团长:陈  军

  沙河代表团: 团  长:严  明

   副团长:栾  倩(女)

  蛇口代表团: 团  长:韩  江

   副团长:莫锦华

  招商代表团: 团  长:邓志荣

   副团长:周桂民

  粤海代表团: 团  长:朱  江

   副团长:倚胤发

  桃源代表团: 团  长:邓天才

       副团长:陈  涧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和列席人员编组名单

  

  南头代表团(代表21人,列席12人)

  

  召集人:

  林超金

  麦汝洪

  

  

  

  成  员:

  马菊荣(女)

  马颖丽(女)

  王广旭

  王泽民

  邓容旺

  

  龙光伟

  冯琼珍(女)

  李惠东

  杨绍华

  肖井兰(女)

  

  陈伟强

  陈炳强

  尚定刚

  郑秉捷

  郑稳棠

  

  赵  军(女)

  姜世开

  黄  平

  赖剑秋

  

  列  席:

  黄金友

  罗  敏(女)

  郑志坚

  李永安

  李扬海

  

  彭远新

  唐光早

  王华义

  吴金富

  陈苏兰(女)

  

  肖习彬

  李继朝

  

  

  

  联络记录员:邹召国    13632562243

   刘  萍    13316993802

  讨论地点:区委办公大楼A0205会议室

  

  南山代表团(代表17人,列席15人)

  

  召集人:

  黄雪平

  吴旭韬

  

  

  

  成  员:

  朱韶光

  刘桂稳

  李云祥

  李国慧(女)

  杨志学

  

  邱锦彪

  张家雄

  陈树强

  周擎红

  郑喜培

  

  胡  锦

  姚正武

  高  玮(女)

  黄  欣

  梁伙兴

  列  席:

  宋  强

  陈荣开

  吴燕珊(女)

  王潮安

  王宪瑞

  

  黄长营

  黄  滨

  姜广华

  梁  宏

  余新生

  

  沈文建

  何金明

  杨  睿(女)

  陶  立

  伦荣生

  联络记录员:周江涛    13501554656

  吴文锁    13692225575

  讨论地点:区委办公大楼A1217会议室

  

  西丽代表团(代表16人,列席17人)

  

  召集人:

  王  东

  陈  军

  

  

  

  成  员:

  叶民辉

  刘绍华

  刘  燕(女)

  吴书坤

  邱志伟

  

  张小纲

  张远光

  张桂辉

  林秋生

  赵云华(女)

  

  赵  杰(女)

  袁  平(女)

  袁佳红(女)

  黄永衡

  

  列  席:

  黄建友

  俞仲文

  高圣元

  陈康候

  陈  实

  

  黄  亮

  罗育德

  叶建勇

  黄爱芳(女)

  钟庚赐

  

  吴声洛

  丘新明

  江宁鹏

  李  健

  骆爱金

  

  孙承铭

  曹衍清

  

  

  

  联络记录员:金  翠    13510779970

      欧  海      13510501981

  讨论地点:区委办公大楼A0801会议室

  

  沙河代表团(代表17人,列席15人)

  

  召集人:

  严  明

  栾  倩(女)

  

  

  

  成  员:

  王圣雄

  孔丽华(女)

  成  玫(女)

  池伟琪

  杨建达

  

  吴学俊

  余  斌

  张桂泉

  林雨纯

  罗  燕

  

  钟玉明

  贾秀英(女)

  徐  彤(女)

  黄仲添

  戴玉伟

  列  席:

  张建平

  刘德东

  王立德

  任克雷

  黄吉林

  

  周  辉

  游寿南

  黄衍强

  蓝康忠

  宋  茹(女)

  

  秦健如(女)

  李  起

  张  敏

  唐朝晖(女)

  黄飞鸿

  联络记录员:隋咏梅    13798457357

     文慧梅    13689571389

  讨论地点:区委办公大楼A0918会议室

  

  蛇口代表团(代表15人,列席17人)

  

  召集人:

  韩  江

  莫锦华

  

  

  

  成  员:

  王克力

  王建彬

  刘庆生

  肖叶洁(女)

  吴木石

  

  吴木棠

  张志泉

  张程翔

  周金瑞

  徐业竹

  

  徐  亮

  廖一敏(女)

  樊启昌

  

  

  列  席:

  赵广华

  张晓星

  陈希翥

  路玉萍(女)

  陶广放

  

  田柳青

  欧阳海鹰

  曾繁礼

  张宏城

  朱建平

  

  程  效

  杜  萍(女)

  张  宁

  张志明

  张崇弟

  

  王思民

  黄  梅(女)

  

  

  

  联络记录员:郭建伟    13692189553

   赖沛清    13590463518

  讨论地点:区委办公大楼A1222会议室

  

  招商代表团(代表22人,列席11人)

  

  召集人:

  邓志荣

  周桂民

  

  

  

  成  员:

  王  芬(女)

  叶炳培

  刘小红(女)

  刘云树

  孙小荔(女)

  

  麦庆全

  严凌君

  吴纵锄

  吴锡春

  张阜生

  

  林彦斌

  杭  天

  周亚力

  周  晨(女)

  赵昕霞(女)

  

  钟晓红(女)

  贺建亚

  钱  起

  谢玉生

  管文海

  列  席:

  苏振威

  曾忠铭

  李卫南

  陈发昌

  钟  锋

  

  李保生

  李业甫

  刘雄鹰

  李建新

  廖澍华

  

  刘  青(女)

  

  

  

  

  联络记录员:陈妙华    13924608873

  欧计权    13760376026

  讨论地点:区委办公大楼A1301会议室

  

  粤海代表团(代表26人,列席10人)

  

  召集人:

  朱  江

  倚胤发

  

  

  

  成  员:

  丁桂莲(女)

  王树佳

  邓国顺

  叶建辉

  伍飒爽(女)

  

  庄  黎(女)

  刘建华

  阮洪坤

  杨小毛

  吴礼军

  

  张晓春

  陈淦明

  陈登坤

  陈慧斌(女)

  林  俊

  

  周庆华

  项庆庆(女)

  赵  云

  袁依锋

  高  青

  

  唐  红(女)

  唐翔宇

  温群文(女)

  游忠惠(女)

  

  列  席:

  张伟建

  林锡锋

  保长汉

  马化腾

  张恒春

  

  章必功

  刘  磅

  陶一桃(女)

  杨云峰

  屈  俐(女)

  联络记录员:甄在峰    13808834281

  郭慧蓉    13662606150

  讨论地点:区委办公大楼A0617会议室

  

  桃源代表团(代表15人,列席17人)

  

  召集人:

  邓天才

  陈  涧

  

  

  

  成  员:

  卜庆兰(女)

  方汉棠

  刘耀东

  李庆杰

  吴天荣

  

  郑兴华

  郑淑芳(女)

  郭成健

  郭海英(女)

  海  闻

  

  彭建辉

  谢广华

  熊建明

  

  

  列  席:

  温  玲(女)

  梁展鹏

  刘晓明

  邓连发

  张联辉

  

  孙甫伶

  卢  越

  朱  虹(女)

  陈晓平

  杨  旭

  

  罗汉明

  周少竹

  杨安敏

  郁龙清

  聂育强

  

  郑棋康

  张儒林

  

  

  

  联络记录员:石香凝    13005438064

   周  红    13691628257

  讨论地点:区委办公大楼A0513会议室

  

  注:1.代表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2.列席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3.属于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列席人员,未编入各代表团。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名单(296人)

  

  (2006年10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人员(4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四条关于“……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规定,不是区五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2006年10月25日至26日期间的全体会议和分组讨论。

  (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4人)

  罗  敏(女)

  赵广华

  高圣元

  宋  强

  (二)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6人)

  陈希翥

  区监察局局长

  田柳青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  辉

  区贸易工业局局长

  刘晓明

  区教育局局长

  朱建平

  区科技局局长

  张联辉

  区民政局局长

  吴燕珊(女)

  区司法局局长

  江宁鹏

  区财政局局长

  李业甫

  区人事局副局长

  邓连发

  区劳动局局长

  李永安

  区建设局局长

  骆爱金

  区农业水务局局长

  陶广放

  区文化局局长

  曾忠铭

  区卫生局局长

  廖澍华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路玉萍(女)

  区审计局局长

  (三)在我区工作的市四届人大代表(24人,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马化腾

  刘  青(女)

  刘  磅

  孙承铭

  杜  萍(女)

  李继朝

  吴金富

  何金明

  宋  茹(女)

  张  宁

  张志明

  张崇弟

  张  敏

  陈苏兰(女)

  陈  实

  杨  睿(女)

  郁龙清

  俞仲文

  秦健如(女)

  聂育强

  陶一桃(女)

  陶  立

  黄  梅(女)

  曹衍清

  

  二、邀请列席人员(252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规定,区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决定,邀请不是区五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一)区负责人(9人)

  温  玲(女)

  黄金友

  梁展鹏

  张建平

  苏振威

  黄建友

  张晓星

  陈康候

  张伟建

  

  (二)区助理巡视员(1人)

  陈荣开

  

  

  

  

  (三)区人大常委会离退休领导(7人,邀请列席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程  浩

  郑  涛

  冯景明

  邓启良

  张书堆

  曾  源

  张衍生

  

  

  

  (四)驻区单位负责人(23人)

  任克雷

  华侨城集团党委书记、集团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章必功

  深圳大学校长

  张恒春

  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张儒林

  深圳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卫南

  南山工商分局局长

  王宪瑞

  南山地方税务局局长

  彭远新

  南山国家税务局局长

  欧阳海鹰

  国税蛇口管理分局局长

  黄吉林

  市地税第三稽查局局长

  钟庚赐

  市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局长

  孙甫伶

  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局长

  卢  越

  南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

  朱  虹(女)

  南山社保管理处主任

  陈晓平

  南山供电局局长

  曾繁礼

  蛇口检验检疫局局长

  陈发昌

  市海事局南山海事处处长

  黄飞鸿

  中国银行南头管辖支行行长

  伦荣生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头支行行长

  王思民

  建设银行南山支行行长

  李  起

  农业银行南山支行行长

  郑棋康

  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行长

  王华义

  招商银行南山支行行长

  屈  俐(女)

  深圳市商业银行南山支行行长

  (五)区政协委员(160人,名单略,列席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六)区人民法院(4人)

  林锡锋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长营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钟  锋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旭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七)区人民检察院(5人)

  张宏城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建勇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云峰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  滨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扬海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八)区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43人)

  郑志坚

  区纪委副书记

  黄  亮

  区纪委副书记

  王立德

  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范政理

  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习彬

  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小玲(女)

  区委(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李保生

  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杨  进

  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副主任

  徐  婕(女)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饶蛟卿(女)

  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副主任

  黄吉伦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陈国雄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骆金其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梁瑜珍(女)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郭英洪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吴家新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黄龙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潮安

  区政协秘书长

  姜广华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杜耀松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罗汉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段  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雄鹰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爱芳(女)

  区侨联主席

  刘德东

  区政法委副书记

  罗育德

  团区委书记

  黄衍强

  区民营工委(商会)书记

  梁  宏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李  健

  区环保局局长

  余新生

  区统计局局长

  李建新

  区城管局局长

  刘定安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周少竹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声洛

  区体育局(体育总会)局长

  唐光早

  区集体办主任

  游寿南

  区物业办主任

  蓝康忠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杨安敏

  区建筑工务局局长

  唐朝晖(女)

  区商业文化中心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保长汉

  区旧改办公室主任

  丘新明

  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程  效

  区影视中心主任

  沈文建

  《蛇口消息报》社长

  

  注:1.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区人大代表的,不再邀请其他负责人列席会议。

  2.属于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列席人员,不编入各代表团。

  3.除离退休领导和区政协委员只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外,列席人员

  列席25日至26日的全体会议和各代表团的分组讨论。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监票员、计票员名单

  

  (2006年10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决定)

  

  总监票员:

  马颖丽(女)

  前海小学副校长、工会主席

  副总监票员:

  周  晨(女)

  百盈置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  票  员:

  李国慧(女)

  阳光棕榈社区工作站站长

  

  

  邱志伟

  松坪山社区工作站站长

  

  成  玫(女)

  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秘书处高级经理

  

  徐  亮

  蛇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行政)办主任

  

  

  唐翔宇

  中兴通讯运营管理部部长

  

  郑兴华

  塘朗社区居委会主任

  总计票员:

  彭  彩

  

  

  

  副总计票员:

  康甲光

  乐丽华(女)

  

  

  计  票  员:

  赵志浩

  黄升翼

  钱  雯(女)

  邱梦凯

  

  石  瑛(女)

  张晓玲(女)

  钟海锐

  唐敏红

  

  王润平(女)

  陈新生

  管  蔚

  姚首强

  

  黄  斌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    程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南山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其他。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日    程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日 期

  议                  程

  地 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一)各代表团报到(2:00–2:15)

  各代表团

  会议室

  

  人大代表

  列席人员

  (二)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2:15–2:30)

  C0201

  会议室

  叶

  民

  辉

  各代表团

  召 集 人

  (三)各代表团分组会议(2:30–2:50)

  1.推选正、副团长;

  2.各代表团成立中共临时党支部;

  3.审议大会议程(草案);

  4.酝酿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5.酝酿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6.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各

  代

  表

  团

  会

  议

  室

  各

  代

  表

  团

  召

  集

  人

  人大代表

  (四)大会预备会议(3:00–3:20)

  1.通过大会议程;

  2.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3.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C座

  三楼

  南山

  会堂

  黄

  金

  友

  人大代表

  (五)召开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会议(3:30–4:00)

  成立大会中共临时党委

  C座

  三楼

  南山

  会堂

  叶

  民

  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

  (六)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4:10–5:00)

  1.推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2.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3.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4.通过大会日程;

  5.决定大会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6.决定议案截止时间;

  7.审议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8.通过大会表决决定和决议办法。

  C0201

  会

  议

  室

  叶

  民

  辉

  主席团

  成  员

  日 期

  议                  程

  地 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十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大  会  开  幕

  (一)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9:00–10:30)

  1.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致词;

  2.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庆生作政府工作报告;

  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C座

  三楼

  南山

  会堂

  叶

  民

  辉

  人大代表

  列席人员

  部分机关及基层

  干部

  (二)代表合影(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

  B座

  一楼

  大堂

  门前

  秘书处

  人大代表

  (三)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代表合影后–11:00)

  1.听取关于区委提名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决定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

  2.决定代表联名提名各项职务候选人截止时间。

  C0201

  会议室

  叶民辉

  主席团

  成  员

  (四)各代表团分组会议(代表合影后–12:00)

  1.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酝酿、提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各代表团

  会议室

  各代表

  团团长

  人大代表

  列席人员

  下

  

  

  午

  各代表团分组会议(2:30–6:00)

  1.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酝酿、提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下午5:00为议案截止时间)

  各代表团

  会议室

  各代表

  团团长

  人大代表

  列席人员

  日 期

  议                  程

  地 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一)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9:30–11:00)

  1.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东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区人民法院院长龙光伟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泽民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C座

  三楼

  南山

  会堂

  叶

  民

  辉

  人大代表

  列席人员

  (二)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11:00-12:00)

  C0210

  会议室

  刘

  耀

  东

  议案审查

  委员会

  委员

  (三)各代表团分组会议(11:00–12:00)

  1.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继续酝酿、提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各

  代

  表

  团

  会

  议

  室

  各

  代

  表

  团

  团

  长

  人大代表

  列席人员

  下

  

  

  

  

  午

  各代表团分组会议(2:30–6:00)

  1.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推选大会选举监票员;

  5.继续酝酿、提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各

  代

  表

  团

  会

  议

  室

  各

  代

  表

  团

  团

  长

  人大代表

  列席人员

  日 期

  议                  程

  地 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十

  月

  二

  十

  七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一)各代表团分组会议(9:30–11:00)

  继续酝酿、提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上午11:00为代表联名提名推荐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截止时间)

  各

  代

  表

  团

  会

  议

  室

  各

  代

  表

  团

  团

  长

  人大代表

  (二)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0:00–11:00)

  1.听取各代表团汇报讨论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提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情况汇报,决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决定大会选举的总监票员、副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

  4.审议和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5.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提交代表审议。

  C0201

  会

  议

  室

  叶

  民

  辉

  主席团

  成  员

  (三)各代表团分组会议(11:00–12:00)

  1.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2.审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各

  代

  表

  团

  会

  议

  室

  各

  代

  表

  团

  团

  长

  人大代表

  下

  

  

  

  午

  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30–6:00)

  1.大会选举的各项职务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

  2.选举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表决通过各项决议;

  4.颁发当选证书;

  5.新当选的区人民政府区长讲话;

  6.新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7.其他。

  大  会  闭  幕

  C

  座

  三

  楼

  南

  山

  会

  堂

  赖

  剑

  秋

  人大代表

  说明:根据大会进程,主席团可临时召集会议。


  

  深圳市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06年10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耀东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关于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我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从2006年7月21日开始,至2006年9月29日结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区选出的149名代表,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149名,经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全区共划分了92个选区组织选民进行直接选举。

  9月28日选举日当天92个选区依法组织选民投票选举,91个选区选出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8名。9月29日大学城选区的1名代表经区选举委员会批准顺延后另行选举产生。至此,149名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部依法选举产生。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认为:我区各选区在选举中进行的选民登记、提名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和组织选民投票的每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举有效。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49名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特此报告。

  注:149名当选代表名单已于2006年10月13日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2006年10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耀东

  

  主席团各位成员:

  我受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各位作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请审议。

  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从10月24日下午至10月25日下午5时止,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8件,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3件。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的规定,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认为8件议案所提的内容,均不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宜,属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职权范围处理的事项,建议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其中沙河代表团钟玉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沙河五村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第007号),郭成健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关闭深云碎石厂的建议》、《关于要求搬迁“深圳市道桥沥青厂”的建议》,莫锦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搬迁广进化工厂等污染型企业的建议》,因不属我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建议转为市人大代表建议,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本次会议代表对政府工作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了人民的智慧,反映了百姓的呼声,内容涉及环境保护、经济建设、文化教育、交通安全、城市管理、基层建设等方面的事宜,办理好代表的这些建议,对于维护好、实现好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建设和谐南山、效益南山,将会产生良好的效果。如张远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与供电公司、天威电视网等有关单位协调,共同推进社区建设的建议》、《关于解决白芒社区居民用水、用电问题的建议》,肖井兰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新龙屋新村公共路灯照明的建议》、邱志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使用松坪山商业街路灯的建议》,与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承办部门应想办法予以解决。鉴于区政府对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刚刚办理完毕,在明年的2、3月份我区接着要召开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两个会议相隔时间不足4个月,为此,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建议(含转建议办理的议案)交办后,办结时间可适当延迟,办理情况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一起,由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1.作为代表建议交南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议案

  2.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附件1

  

  作为代表建议交南山区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办理的议案

  

  1.朱江等代表:关于撤消后海村统征留地红线内小学规划的议案(第001号)

  2.庄黎等代表:关于尽快打通及拓宽南山大道至后海路登良路段道路,解决交通堵塞问题的议案(第002号)

  3.叶建辉等代表:关于恢复滨海南油立交北至南桥洞单行小车道的议案(第003号)

  4.邓志荣等代表:关于在后海大道和工业七路十字路口修建人行天桥的议案(第004号)

  5.严凌君等代表:关于调整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的议案(第005号)

  6.袁佳红等代表:关于调整中小学生上课作息时间的议案(第006号)

  7.钟玉明等代表:关于解决沙河五村历史问题议案(第007号)

  8.陈炳强等代表:关于抓紧修通南山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市政道路的议案(第008号)


  

  附件2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53件)

  

  1.袁佳红代表:关于尽快完善松坪村小区文体配套设施的建议

  2.赵杰代表:关于合理运用南山区优质学校资源的建议

  3.赵杰代表:关于进一步改善西丽片区治安和交通状况的建议

  4.邱志伟代表:关于在松坪村商业街设置临时农贸市场的建议

  5.邱志伟代表:关于完善松坪山社区交通设施的建议

  6.张远光代表:关于大力整治西丽街道白芒社区架空管线的建议

  7.张远光代表:关于加强与供电公司、天威视迅等有关单位协调共同推进社区建设的建议

  8.张远光代表:关于解决西丽街道白芒社区居民用水用电问题的建议

  9.张远光代表:关于完善白芒社区排污系统的建议

  10.张远光代表:关于全面整治白芒河的建议

  11.张远光代表:关于解决西丽街道阳光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问题的建议

  12.张远光代表:关于完善松白公路锡星工业区段交通设施的建议

  13.张远光代表:关于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工作站沟通平台的建议

  14.林秋生代表:关于为水源保护区三村购置垃圾桶的建议

  15.林秋生代表:关于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处理违建方案的建议

  16.林秋生代表:关于要求改造西丽沁园路的建议

  17.刘绍华代表:关于将西丽小学改办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议

  18.张桂辉代表:关于恢复兴建麻磡社区生产性用房的建议

  19.林秋生等代表:关于解决水源保护区三村工业异地发展的建议

  20.林秋生等代表:关于协调市水务部门拨款支持水源保护区三村保护水源的建议

  21.陈军代表:关于为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增加后续管理经费的建议

  22.熊建明代表:关于整治龙珠四路周边环境的建议

  23.熊建明代表:关于改善深南大道和铜鼓交汇处交通状况的建议

  24.郭成健代表:关于要求关闭深云碎石厂的建议

  25.郭成健代表:关于要求搬迁“深圳市道桥沥青厂”的建议

  26.郭成健关于要求新建广深高速桃源村路段隔音的建议

  27.吴天荣代表:关于南山区西丽北部地区交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8.姚正武代表:关于完善“西部通道”交通疏导和尽快解决鲤鱼门路口交通严重堵塞的建议

  29.姚正武代表:关于加强对南山热电烟尘排放管理,解决月亮湾片区污染问题的建议

  30.王建彬等代表:关于尽快搬迁蛇口油库和蛇口液化气站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建议

  31.韩江等代表:关于综合改造蛇口广场,加强蛇口街道文化体育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32.吴木棠等代表:关于加快推进望海路建设,减少蛇口渔港污染的建议

  33.莫锦华等代表:关于尽快规划建设东角头填海区市政排污排洪管网杜绝内涝隐患减少海水污染的建议

  34.莫锦华等代表:关于尽快搬迁广进化工厂等污染型企业的建议

  35.陈炳强代表:关于解决同安路平南铁路桥洞地段交通堵塞问题的建议

  36.麦汝洪代表:关于在南头古城改造工程中充分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的建议

  37.王广旭代表: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监管,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促进教育公平和民办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

  38.马颖丽代表:关于有效解决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防范的建议

  39.林超金等代表:关于重新规划设置南山大道公安分局路段公交站点的建议

  40.肖井兰代表:关于解决大新社区龙屋新村公共路灯照明的建议

  41.姜世开代表:关于解决星海名城社区老人活动场地建设资金的建议

  42.马菊荣代表:关于建设愉康花园小区健身路径的建议

  43.邓容旺代表:关于加快南山大道同乐段建设工程的建议

  44.李惠东代表:关于解决莲城社区义学街旧村市政排水管道堵塞问题的建议

  45.李惠东代表:关于在荔山边防工作站至南富苑小区道路安装路灯的建议

  46.姜世开代表:关于解决特区线荔山边防工作站至南富苑小区路况问题的建议

  47.邱志伟代表:关于开通使用松坪山商业街路灯的建议

  48.关于改善荔香公园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议

  49.陈慧斌关于尽快解决帝景园小区经常性停电的建议

  50.关于沙河西路西丽路段建人行天桥的建议

  51.叶建辉代表:关于滨海南海立交人行通道及学府人行天桥环境整治的建议

  52.张桂辉代表:关于拓宽麻磡至白芒段道路的建议

  53.张桂辉代表:关于恢复麻磡小学的建议


  

  深圳市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区四届人大

  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情况的通知

  

  各位代表:

  在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31件(其中含议案转建议32件,闭会期间代表提交的建议8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印发给各位代表,请审议。

  

  附件:1.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的报告

  2.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附件1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6年10月1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耀东

  

  在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91件,转建议办理的议案32件,闭会期间代表提交的建议8件,合计131件。代表们提交的每一件建议,都能以科学的发展观,紧扣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积极反映百姓呼声和人民的诉求,对政府工作提出许多颇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的处理办法》,大会主席团决定将123件建议(含转建议办理的议案),在大会闭幕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区政府办理。在区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承办单位的努力下,截止今年9月底前,连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8件建议(合计131件)已办理完毕,各承办单位已分别将办理情况直接答复了代表。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认真做好议案、建议的分类整理工作,确保议案、建议质量

  为了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使每一份议案、建议都能准确反映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思路清晰,方法可行,便于办理,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在会议期间,对代表提交的每一份议案、建议,都从内容和文字上进行严格把关,对不按规范书写的议案、建议,提出修改意见后,要求代表重写;组织工作人员对所有议案、建议按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力求使代表所提的每一份议案、建议文本规范,内容充实,思路清晰,文字精练;在会后,根据议案、建议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办理意见,于大会闭幕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送区政府办公室,为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确保了充裕的时间。

  二、领导重视,注重办理效果

  在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民辉同志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的每一件建议都要进行督办,既要重视办理结果,也要重视办理过程,给今年的办理工作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区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南山的一件大事。区长刘庆生同志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作为抓大事、抓发展、抓效益的一项得民心的重要工程来抓,要求“各承办单位由一把手作为办理议案、建议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对待,高度负责,为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尽最大的努力”。根据区领导的要求,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都十分重视,做到专人负责,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

  为了保证办理质量,取得办理效果,区政府把办理工作交由督查室督办,加大了督办力度。

  三、加大督办力度,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尊重代表权力,使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代表反映的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继续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办理工作做到办前介入、办后督查,听取代表的办理意见,对办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办。重点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代表视察检查承办单位的办前工作

  为了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好代表建议,确保办理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办理方案,有办理措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东同志于5月下旬,组织提建议的部分代表分别到区城管局、区集资办等单位视察了解办理情况,听取承办单位有关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措施落实,注重效果,制定办理方案,同时要求区人大办的同志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对重点建议重点督办

  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张联辉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城化集体股份公司发展管理的决议》作为重点建议,将7个关于增设社区文体设施的建议和5个打击非法营运的建议作为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为了将这些建议办好、办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经常带领部分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到有关承办部门进行调研,了解办理情况,听取提建议的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承办部门一定要倾尽全力办好这些建议,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这些建议反映的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解决,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四、组织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代表与承办单位沟通、对话

  在今年的办理过程中,有4个建议的办理结果代表反馈意见为不满意,有11个建议的办理结果代表反馈意见为基本满意。根据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就是“不满意”的原则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办理结果为“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承办单位与提建议的代表进行对话沟通,直接听取代表的办理意见,要求承办部门根据代表的要求,对这些建议重新办理。经过重新办理后,4个不满意的变为满意,11个基本满意的有2个变为满意,其中张毅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解决南油市政公司面临困境需要业务扶持的议案》等2个建议反映的问题,在区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因受客观因素限制和目前尚不具备办理条件,虽经承办部门的努力,现仍有9个建议的办理结果代表表示“基本满意”,但代表们对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基本满意”是要求承办部门将建议继续办理下去。

  五、办理效果显著

  根据代表反馈意见综合整理,截至今年9月底止,今年代表提出的131件建议,(其中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转建议32件,建议91件,闭会期间提出的8件),全部办理完毕,代表的满意率为100%(含基本满意的9件,7.5%),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1件,占总数的5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6件,占总数的43%;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的4件,占总数的3%,办理效率超过历年办理水平。


  

  附件2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6年10月1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上)

  

  南山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区人大办的支持配合和市交通局、规划局等单位的帮助下,各承办单位高度负责,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了2006年办理任务。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区政府共承办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31件,其中议案转建议32件,建议91件,人大会议闭会后代表新提的建议8件。截止8月31日,131件建议全部答复代表。其中,代表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71件,占总数的5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56件,占总数的43%;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4件,占总数的3%。办理工作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满意率显著提高。办理工作首次实现了“双百”,即答复率100%和满意率100%,其中,代表“满意”的120件,占总数92%,“基本满意”11件,占总数8%,“不满意”0件,达到“一增一降一无”,即“满意”的提高了8个百分点,“基本满意”的降低了4个百分点,无“不满意”的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

  二是办理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得到了市级单位大力支持,弥补了原来办理工作的“空白”。针对一些代表建议超出我区权限,代表反映问题很难得到解决的情况,我们加大了这类建议的办理力度,积极协调市属部门办理,呈送给市交通局、规划局、工务署等单位办理的建议14件,占建议总数的11%,全部答复代表,代表100%满意。

  三是办理效果显著提高。各办理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办理结果实现“双增双减”:A类和B类建议占建议总数的比例大幅增加,分别占建议总数的54%和43%,比去年提高了12%和7%;C类建议大幅减少,仅占建议总数的3%,比去年减少了16%,D类建议减少为0件,代表所提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二、主要做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就不可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办理工作。因此,今年办理工作,我们突出在抓领导责任、督促检查等方面下功夫,有力地推进了办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在强化领导方面下功夫

  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南山效益南山建设的大事来抓。区长刘庆生同志要求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抓办理工作就是抓大事、抓发展、抓效能、抓民心工程的思想;在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又特别强调,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甚至是批评,区政府各部门要倍加珍惜,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并作出批示:“各责任单位必须由一把手做为答复建议和提案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对待,高度负责,为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尽最大努力。”分管办理工作的副区长林雨纯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为解决张桂辉代表提出的在麻磡社区建造大型蓄水池问题,他带领农水、民政、环保、城管和西丽办事处的领导到现场办公,解决了一揽子的实际问题,张桂辉代表十分满意。副区长罗敏同志亲自参加教育系统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会,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好评。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计划,主要领导做到了“四个直接”:一是直接研究代表建议,对照检查工作中的不足;二是直接召集班子会议,研究办理方案;三是直接疏通各个环节,对办理工作全程进行督查;四是直接面对人大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和整改结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正是有了这些措施,实事求是地解决了代表提出的问题,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

  (二)完善机制,在提高质量方面下功夫

  科学的办理机制是保证办理质量和效率的保证。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五定”: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形成快速有效的办理机制,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办理工作,确定了具体分管的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具体工作有专人抓,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有专人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有领导亲自督办。例如区城管局为办好张毅代表关于解决南油市政公司改制后业务扶持问题,局长李建新亲自带队深入市政公司了解情况,看望环卫重病职工,妥善解决了代表提出的问题,受到代表和该公司员工的高度赞扬。二是形成完整流畅的办理规程。区人事局制定的办理工作“六项制度”,将接收建议、提出拟办意见、与代表共商、修改完善、领导审批、资料归档等一系列环节制度化、完整化,有效提高了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区城管局、劳动局等单位坚持“三级网络”和“四级责任人”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办理工作。三是严把办理质量关。各单位不仅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而且做到不沟通不回复,不满意不算办结。在办理过程中,不少承办部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与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不说空话,不表假态,有力地提高了代表满意度和办理工作质量。例如区环保局在办理《关于改造沙河街道白石洲村排洪排污体系的建议》时,承办人员多次到现场查看,邀请了区旧改办、建设局、沙河街道等单位人员,召开了协调会,并专题向区政府请示,使问题得到很好解决。四是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对代表关心的重要问题,承办单位还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视察和办公,使建议办理的全过程都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保证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的准确性。

  (三)抓住重点,在解决问题方面下功夫。

  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核心就是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实解决代表们反映的问题,不断改进政府工作。今年办理工作,各单位做到“三个更加注重”,切实提高“三率”。一是更加注重代表意见,提高面商率。各单位重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抓好办理前、中、后三个环节。办理前,相关单位领导通过各种形式约见代表,深入了解其反映的问题;办理过程中,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答复意见。如科技局邀请代表、委员召开了面商会,准确领会了他们的意图,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二是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提高准确率。各单位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扎实开展调研工作。例如,文化局在办理建设月亮湾文体中心和银海小区修建文体设施的建议时,邀请谭镜佳和姚红梅代表到月亮湾社区和登良社区实地考察,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三是更加注重攻克难点,提高满意率。例如,南山工商分局把办理工作与“清无”行动、食品安全、服务社区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如在办理建造白芒社区综合市场的建议时,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多次到现场办公,认真研究市场整改方案,现市场已进入整改施工,白芒一带居民的菜篮子问题近期有望解决。

  (四)联合办理,在统筹协调方面下功夫

  由于代表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具有前瞻性、综合性,因此,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完成一件建议提案,是今年办理工作的一个特色。主办、协办单位密切协作,相互支持,促成了很多综合性问题的解决。一是主动沟通。区贸工局主办的几个建议,涉及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有关环保问题,他们主动与区环保局协商,做好分工协作,共同走访相关企业,多次与建议人沟通,提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对策,得到了代表的好评。二是齐抓共管。为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运输车管理,区安监局协调交通货运管理分局、南山交警大队、蛇口港交警大队等单位,协同作战,加强该类车辆禁行区域、行驶路线的核定工作,严格管理有关车辆与单位的运输资质,完善应急预案,有效保障安全。三是综合治理。区城管局协调了南山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南山工商分局、招商办事处等单位,联合整治了海上世界填海区,设立了执法岗亭,采取“定人、定点、定时、定责”管理模式,加大巡查力度,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各部门之间的联合办理,加强纵向、横向协调工作,同心协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了一批代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创新方法,在督办督查方面下功夫

  今年,区委(政府)办将建议提案的统筹协调工作,交由督查室负责,加大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力度。督查室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一是扩大督办范围。区“两会”闭会后,督查室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集中讨论会上的发言进行整理,制订了《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需政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一览表》,共17项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意见及时反馈代表委员,得到了代表委员的高度评价。二是创新督查载体。创办了《南山区2006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督办通报》,将办理工作进度、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及时向各单位通报,并将《督办通报》直接送给各单位主要领导,起到了较好的沟通督促作用。三是创新办理方式。实行“基本满意” 二次办理,“不满意”联合办理制度,即“基本满意”视同“不满意”,必须进行再次办理;对代表口头或书面表示不满意或没有表明态度的,实行联合办理,由区政府办会同区人大办、政协办和主办单位一起做工作,确实解决问题,让代表委员满意。四是实行严格的督办制度。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跟踪各单位办理进度,及时通报情况,定期催办,对进展缓慢的单位,直接向该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情况,较好地保证了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

  三、取得成效

  各承办单位认真吸取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促进工作水平的改进和提高。通过办理,政府的一些重点工作得到了推进,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一)着力推进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

  基层建设历来是人大代表关心的重点,今年共有14件建议。区政府结合“基层基础年”工作,提出了今年内所有社区办公用房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目标,列为重点督办项目全力落实。曾天福代表希望解决白芒等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区卫生局与物业办现场协调解决,将原丽山医院1300平方米办公楼划为白芒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区民政局通过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的实施,解决了西丽麻磡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场所,并制定了阳光、丽城等社区相关场所的解决方案。陈慧斌等代表希望加强社区维稳工作。对此,区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强力抓好基层维稳工作。一是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在重大节日期间进行重点排查,掌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区司法局联合信访局,于今年7月制定了《关于建立南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信访专干)工作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实施培训计划。三是创新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三合一”的区级信访工作机制,探索出街道司法工作的“桃源模式”,并在全区推广。四是完善基层挂点制度。挂点干部实行“四包”,包发现问题,包协调解决问题,包培养干部,包促进社区发展,使一批社区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二)着力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美化了市容环境

  代表们非常关注“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提出的相关建议27件。其中,吴旭滔等代表希望加快旧村管线整治步伐,这是今年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区政府投入2000多万元资金,对19个城中村架空管线进行全面改造。目前,桃源办福林村、南头办巷头村已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今年内19个城中村架空管线全部改造完成。张桂辉等代表要求规划建设麻勘、大勘、石鼓山、科技园中区等社区公园,区城管局认真采纳代表意见,分别召开了规划方案征求意见会,并制订了实施计划,上述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区城管局根据张毅代表的建议,于4月30日组织了办事处、公安、供水、供电等部门,对南山花园小区西侧乱搭建进行彻底整治,共拆除乱搭建窝棚1000多平方米,清理外来人员20多人,成立了巡查小组加强后续监管,得到代表的赞誉。南山公安分局、南山交警大队加强对各类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其中分局先后出动警力300人次,开展专门行动8次,将10名乞讨人员送往救护站;南山交警大队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整治,出动警力162人次,行政拘留强买强卖、强行乞讨等违法人员6人次,劝阻110人次,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三)着力推进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市政设施

  张宁新代表建议尽快修通望海路,解决附近地区污水直排入海造成污染问题。由于该路涉及市公安边防支队营房用地拆迁问题,长期困扰该路建设,在区政府的积极呼吁下,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多位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尽快解决,市相关部门和我区先后两次召开协调会,攻克了一系列障碍,目前,区工务局已经恢复施工,拖了四年的断头路即将打通,蛇口片区的市政排污管网也将得到及时完善,污水直排入海问题也将得到解决。韩江等代表提出了综合改造蛇口文化广场、建设月亮湾文体中心等建议,对此,区文化局、体育局主要领导亲自拜会相关代表,邀请代表现场研究对策,制定相关的落实方案。朱仿如等代表希望在留仙大道平山工业区、南山大道南头城路段架设人行天桥,区工务局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认为代表的建议是合理的,已经就此问题向市规划部门提出建议,努力争取早日解决。区环保局、农水局等部门解决了白石洲村排洪排污体系、沙河片区华夏路口水浸等问题,得到代表的肯定。

  (四)着力强化环境保护,进一步保护了绿水青山

  管文海等代表关心蛇口东角头片区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将丰河、广进两家印染企业搬出居民区。为此,区环保局、贸工局深入企业调查,认真分析原因,并强化监督管理,经过整治,两家企业锅炉排放废气污染物、噪声粉尘等主要污染指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根据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引导企业逐步搬出居民区。李庆杰代表建议海名斯原料化工厂应从速搬迁,区贸工局会同区环保局在调研的基础上,认为目前总体上符合环保要求,但从长远上应当迁出特区,区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自律,把影响降到最低。赵昕霞代表关注商业场所噪音扰民问题,区环保局在加强宣传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商业场所噪音,该局将执法人员分成两个小组,每天加强巡查,通过区“环保110”热线,24小时接受居民投诉,并突出重点,依法查处,分别对新一佳南山商场等7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地减少了噪音污染,净化了市场环境。

  (五)着力关注民计民生,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周桂民等代表希望解决户籍居民尤其是原住民再就业问题。对此,区劳动局采取了完善未办理失业人员登记手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重点消除“零就业家庭”等“八项就业援助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代表的肯定。张联辉等代表希望促进农城化股份公司发展及扶持渔民转业转产。对此,区集体办认真做好股份公司的扶持和发展工作,特别是实施第三期同富裕工程以来,区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帮助相对落后股份公司发展经济,帮扶效果明显。区农水局安排了125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渔民转业转产,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和增殖放流行动,今年5月23日,在蛇口渔港开展了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向海区放养了500万条虾苗、72万条鱼苗等,体现了对渔民群众的关心和建设和谐海洋的决心。姚红梅等代表希望保障外来工合法权益。这些问题得到了区劳动局、残联等部门的重视,并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六)着力重视安全生产,进一步保障了公共安全

  针对林秋生代表关于完善西丽、桃源片区消防系统建设的建议,区安监局会同南山消防大队,对北部片区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调研,着力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其中,西丽消防中队机构建设问题,目前正在筹建中;有关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不足问题,今年初,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西丽、桃源地区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方案》,投资近4000万元,分3年完成北部片区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今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了资金1100万元,首先用于解决消防应急蓄水池问题。针对刘根平代表提出的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运输车辆管理的建议,区安监局积极协调南山交警大队、交通货运管理分局、蛇口港交警大队等单位一起研究,采取了划定禁行区域、规范行驶路线,严格资质认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加强路查路检、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有效地维护了道路运输安全。

  (七)着力优化交通网络,进一步促进了交通循环

  罗小俊等代表提出解决星海名城等地出行难问题,得到市交通局的高度重视,该局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增设公交线路等措施,解决了代表关心的问题,如在星海名城社区增设了3条公交线路,在桃源片区开通了5条夜班线路,有效地缓解了居民出行难题。针对陈艳霞等代表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南山交警大队组织力量,对丽水路、珠光路、龙井路、桃园西路、月亮湾大道等进行交通整治,有效地保证了交通安全。市交通局针对代表反映较为强烈的非法营运问题,上半年在西丽等重点地区组织严厉打击活动,共查处各类违章85宗,并将在下半年继续组织打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八)着力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了产业布局

  赵杰代表建议利用大规模集成电路园、促进西丽片区现有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区贸工局、科技局共同研究,重点研究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产业及其给我区带来的发展机遇,做好与宝安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链的衔接,加强西丽片区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在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加大该片区推广工作。梁友庭代表建议推进南山区自主创新企业、发明专利项目发展,区科技局及相关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今年首次发布了《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白皮书》,南山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蛇口海关等单位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去年一年,共查处案件396件,收缴各类非法光盘30多万张,捣毁制假窝点61个,有效地促进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2006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人大代表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个别单位存在重答复、轻办理和突击办理的现象;个别单位的答复不及时,格式不规范;有一些答复过于简单,道理讲得不够清楚;有些问题虽然研究答复了,但具体落实的不够好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仍有少数承办单位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具体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政策水平不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整改,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承办队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责任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对承办人员素质的要求也更严、更高。要保持承办人员的相对稳定,针对实际情况搞好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承办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办理工作的新要求。

  (二)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每一个建议的办理,都要进行日常监督,特别是检查各承办单位承诺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这方面工作的督办力度,力争使每一个建议都能产生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认真执行并完善办理责任制。制度已经有了,但关键在于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各单位落实办理责任制的情况,加强监督和引导,确保办理工作质量。

  今年的办理工作已告一段落,但我们仍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学习,狠抓落实,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重点解决好代表提出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问题,不断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城区而努力奋斗!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南山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

  2.南山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

  3.南山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后新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


  

  附件2之附表1

  

  南山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

  序号

  编号

  名      称

  承办单位

  满意

  程度

  办理

  结果

  (ABCD)

  主办

  会办

  001

  Y06-001

  关于把原丽山医院作为西丽街道白芒社区工作站临时办公用房的议案

  卫生局

  民政局

  物业办

  满  意

  A

  002

  Y06-002

  关于完善西丽片区消防系统建设的议案

  安监局

  南山消防大队

  满  意

  A

  003

  Y06-003

  关于建立解决拖欠劳务工工资长效机制的议案

  劳动局

  

  满  意

  B

  004

  Y06-004

  关于加快石鼓山公园建设的议案

  城管局

  

  满  意

  A

  005

  Y06-005

  关于在各街道增设人大代表专职联络员的议案

  人事局

  

  满  意

  A

  006

  Y06-006

  关于改革深圳市现行户外广告发布监管模式的议案

  城管局

  南山工商分局

  满  意

  C

  007

  Y06-007

  关于加强市容环境(乱涂画、乱粘贴)执法力度的议案

  城管局

  

  满  意

  A

  008

  Y06-008

  关于尽快妥善安置私人建房被停的居民生活和居住的问题的议案

  城管局

  旧改办

  满  意

  A

  009

  Y06-009

  关于彻底清除南山实验学校南头部周边安全隐患的议案

  南山交警大队

  环保局

  南山工商分局

  满  意

  A

  010

  Y06-010

  关于利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园,促进西丽片区现有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

  贸工局

  科技局

  满  意

  B

  011

  Y06-011

  关于开展全民理想与信仰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议案

  宣传部

  

  满  意

  A

  012

  Y06-012

  关于尽快解决深圳大学正门出行车辆左行难问题的议案

  工务局

  南山交警大队

  基本满意

  A

  013

  Y06-013

  关于建设教师心身健康维护的公共网络平台的议案

  教育局

  发改局

  财政局

  基本满意

  B

  014

  Y06-014

  关于加强社区基层维稳工作的议案

  政法委(维稳办)

  信访办

  劳动局

  司法局

  法院

  满  意

  A

  015

  Y06-015

  关于要清理整顿交通路口乞讨行为的议案

  南山交警大队

  南山公安分局

  城管局

  民政局

  满  意

  A

  016

  Y06-016

  关于加强基层社区建设的议案

  民政局

  基层后备干部培养办

  满  意

  A

  017

  Y06-017

  关于对西部通道施工造成沿线建筑设施损坏给予修复或重建的议案

  市建筑工务署

  

  满  意

  A

  018

  Y06-018

  关于解决区属高中晚自习加班费问题的议案

  人事局

  教育局

  财政局

  满  意

  B

  019

  Y06-019

  关于打通登良路改善交通微循环的议案

  工务局

  旧改办

  满  意

  B

  020

  Y06-020

  关于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西侧建设公交车站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完善规划重新择址的议案

  市规划局

  市交通局

  

  满  意

  A

  021

  Y06-021

  关于在南山区桃源村片区设置邮政支局的议案

  南山邮政分局

  

  满  意

  A

  022

  Y06-022

  关于尽快开通登良路至后海路交通道路问题的议案

  工务局

  旧改办

  满  意

  B

  023

  Y06-023

  关于综合整治月亮湾、妈湾片区环境严重污染问题的议案

  环保局

  

  满  意

  B

  024

  Y06-024

  关于南山花园小区西侧乱搭建亟待整治的议案

  城管局

  

  满  意

  A

  025

  Y06-025

  关于提请解决南油市政公司改制面临困境需要业务扶持的议案

  城管局

  

  满  意

  A

  026

  *Y06-026

  关于促进农城化集体股份公司发展和管理的议案

  (重点建议)

  集体资产管理办

  贸工局

  旧改办

  基层后备干部培养办

  各办事处

  满  意

  B

  027

  Y06-027

  关于变更桂庙路高架桥规划的议案

  建设局

  工务局

  满  意

  A

  028

  Y06-028

  关于为南山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创造必要工作条件的议案

  财政局

  

  满  意

  A

  029

  Y06-029

  关于将“丰河”和“广进”两家工厂搬出居民区的议案

  贸工局

  环保局

  

  满  意

  B

  030

  Y06-030

  关于加强大南山防火措施的议案

  城管局

  

  满  意

  A

  031

  Y06-031

  关于拓宽贯通招商路的议案

  建设局

  旧改办

  满  意

  B

  032

  Y06-032

  关于协调解决内伶仃岛归属权问题的议案

  民政局

  

  满  意

  B

  


  

  附件2之附表2

  

  南山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

  序号

  编号

  名      称

  承办单位

  满意

  程度

  办理

  结果

  (ABCD)

  主办

  会办

  001

  J06-001

  关于尽快增加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建议

  人事局

  民政局

  满  意

  A

  002

  J06-002

  关于要求将街道民营经济党委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的建议

  财政局

  

  满  意

  A

  003

  J06-003

  关于解决白芒等社区工作站办公与服务场所的建议

  民政局

  

  满  意

  A

  004

  J06-004

  关于在麻磡社区建造大型蓄水池的建议

  农水局

  环保局

  满  意

  B

  005

  J06-005

  关于要求加快麻磡社区公园建设的建议

  城管局

  西丽办事处

  基本满意

  B

  006

  J06-006

  关于在王磡路(王京坑至麻磡)安装路灯的建议

  城管局

  

  满  意

  A

  007

  J06-007

  关于大力整治大磡社区架空管线的建议

  城管局

  西丽办事处

  基本满意

  A

  008

  J06-008

  关于建立大磡社区公园的建议

  城管局

  西丽办事处

  满  意

  A

  009

  J06-009

  关于解决大磡社区一厂房停工待建问题的建议

  城管局

  

  基本满意

  B

  010

  J06-010

  关于严厉打击西丽片区非法营运车辆的建议

  市交通局

  南山公安分局

  城管局

  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

  南山交警大队

  满  意

  B

  011

  J06-011

  关于建造白芒社区综合市场的建议

  南山工商分局

  贸工局

  西丽办事处

  满  意

  A

  012

  J06-012

  关于增设牛成社区工作站的建议

  民政局

  人事局

  满  意

  B

  013

  J06-013

  关于在前海片区规划建设肉菜市场的建议

  南山工商分局

  贸工局

  满  意

  C

  014

  J06-014

  关于报废汽车再不能如此销毁,组建销毁报废车辆的专业拆解厂的建议

  市交警支队

  

  满  意

  A

  015

  J06-015

  关于在白石州片区建环城巴公交线路的建议

  市交通局

  

  满  意

  B

  016

  J06-016

  关于马路隔墩要体现人文关怀的建议

  蛇口港交警大队

  

  基本满意

  B

  017

  J06-017

  关于加强对路边快餐店卫生环境的管理的建议

  卫生局

  南山工商分局

  满  意

  A

  018

  J06-018

  关于进一步推进南山区自主创新企业发明专利项目发展的建议

  科技局

  法院

  满  意

  A

  019

  J06-019

  关于改造沙河街道白石州村排洪排污体系的建议

  农水局

  环保局

  发改局

  满  意

  A

  020

  J06-020

  关于给予困难残疾人办理公费医疗保险的建议

  残联

  

  满  意

  A

  021

  J06-021

  关于交通抢险警示牌应该高些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基本满意

  C

  022

  J06-022

  关于设置交通信号设施,保障学生通行安全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满  意

  A

  023

  J06-023

  关于合理设置公交车站点,以解决公交车驶入辅道造成交通隐患问题的建议

  市交通局

  

  满  意

  A

  024

  J06-024

  关于解决农城化股份公司股东股权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集体资产管理办

  南头办事处

  满  意

  A

  025

  J06-025

  关于继续关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建议

  劳动局

  

  满  意

  A

  026

  J06-026

  关于优化大新社区“城中村”公共设施和治安工作的建议

  城管局

  旧改办

  南山公安分局

  满  意

  A

  027

  J06-027

  关于迫切解决年龄在45岁以上的社区工作站站长和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待遇后顾之忧的建议

  民政局

  人事局

  满  意

  B

  028

  J06-028

  关于尽快修造南山区学府路(大新边防工作站门前)的道路规划建议

  工务局

  发改局

  旧改办

  满  意

  B

  029

  J06-029

  关于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法制建设和完善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体系的建议

  政法委(维稳办)

  信访办

  财政局

  满  意

  A

  030

  J06-030

  关于落实新安故城南门广场地域内三幢老宿舍楼清拆工作的建议

  工务局

  

  满  意

  B

  031

  J06-031

  关于整治南山大道北南头城东门路段交通秩序及在该路段建人行天桥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工务局

  

  满  意

  B

  032

  J06-032

  关于协调市水务集团落实南头城社区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

  农水局

  

  满  意

  B

  033

  J06-033

  关于加强马家龙社区市政建设的建议

  城管局

  

  满  意

  A

  034

  J06-034

  关于整治桃园路机动车辆长期占道乱停放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城管局

  满  意

  A

  035

  J06-035

  关于整顿治理西丽片区出租车营运市场的建议

  市交通局

  南山公安分局

  城管局

  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

  南山交警大队

  满  意

  B

  036

  J06-036

  关于开通福田到南山接送教师上下班大巴的建议

  教育局

  

  基本满意

  A

  037

  J06-037

  关于增加麻磡至白芒小学学生大巴的建议

  教育局

  

  满  意

  A

  038

  J06-038

  关于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约束力的建议

  财政局

  

  满  意

  A

  039

  J06-039

  关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运输车辆规范行驶的建议

  安监局

  

  满  意

  A

  040

  J06-040

  关于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议

  卫生局

  

  满  意

  B

  041

  J06-041

  关于在粤海辖区增设社区工作站的建议

  民政局

  人事局

  满  意

  B

  042

  J06-042

  关于蚊子给社区居民带来威胁的建议

  城管局

  

  满  意

  A

  043

  J06-043

  关于请尽快协调修建科技园区中荔枝公园的建议

  城管局

  

  满  意

  B

  044

  J06-044

  关于修缮和增设荔香公园内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议

  城管局

  体育局

  满  意

  A

  045

  J06-045

  关于在高新社区中西片设立社区综合服务楼的建议

  民政局

  粤海办事处

  满  意

  C

  046

  J06-046

  关于改善高新区中西片交通灯问题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满  意

  A

  047

  J06-047

  关于关注高新区中西片公交车线路问题的建议

  市交通局

  

  满  意

  B

  048

  J06-048

  关于杜绝月亮湾大道车辆超载行为的建议

  蛇口港交警大队

  

  基本满意

  A

  049

  J06-049

  关于科苑路交通事故频发,亟待解决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基本满意

  A

  050

  J06-050

  关于西部通道东滨路改造施工占用红线影响经营给业主及承租户补偿的建议

  旧改办

  市建筑工务署

  基本满意

  A

  051

  J06-051

  关于应将区国有资产收益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的建议

  财政局

  

  满  意

  A

  052

  J06-052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外来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劳动局

  教育局

  文化局

  满  意

  A

  053

  J06-053

  关于加强旧村管线整治的建议

  城管局

  各办事处

  满  意

  A

  054

  J06-054

  关于建设月亮湾文体中心的建议

  文化局

  体育局

  

  满  意

  B

  055

  J06-055

  关于加强对社会各类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管理的建议

  南山公安分局

  城管局

  南山交警大队

  民政局

  满  意

  B

  056

  J06-056

  关于加快妈湾港口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工务局

  贸工局

  城管局

  市规划局

  满  意

  B

  057

  J06-057

  关于加强创造户籍居民再就业机会的建议

  劳动局

  

  满  意

  A

  058

  J06-058

  关于大力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农城化社区基层组织的建议

  集体资产管理办

  民政局

  满  意

  B

  059

  J06-059

  关于在银海小区修建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议

  文化局

  体育局

  

  满  意

  A

  060

  J06-060

  关于失业员工再就业几点建议

  劳动局

  

  满  意

  A

  061

  J06-061

  关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

  城管局

  

  满  意

  A

  062

  J06-062

  关于海明斯颜料化工厂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从速搬迁的建议

  贸工局

  环保局

  满  意

  B

  063

  J06-063

  关于中年双职工教师单边不稳定问题的建议

  人事局

  教育局

  满  意

  A

  064

  J06-064

  关于将桃源社区分设为三个社区的建议

  民政局

  

  满  意

  B

  065

  J06-065

  关于在桃源辖区红花岭工业区路口与平山村口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

  工务局

  

  满  意

  A

  066

  J06-066

  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力量的建议

  人事局

  财政局

  满  意

  B

  067

  J06-067

  关于彻底整治塘长路沿线管线,改善该片区市容面貌的建议

  城管局

  桃源办事处

  满  意

  B

  068

  J06-068

  关于沿塘长路两侧建设商业街的建议

  贸工局

  南山工商分局

  满  意

  B

  069

  J06-069

  关于加快桃源辖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安监局

  南山消防大队

  满  意

  B

  070

  J06-070

  关于整治丽水路、珠光路、龙井路车辆乱停放状况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城管局

  满  意

  A

  071

  J06-071

  关于解决桃源片区居民群众出行难的建议

  市规划局

  市交通局

  

  满  意

  B

  072

  J06-072

  关于尽快开通西丽片区南北走向第二通道、形成交通网络微循环、缓解交通堵塞状况的建议

  市规划局

  市交通局

  

  满  意

  B

  073

  J06-073

  关于整治沙河西路西丽中心区段交通隐患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工务局

  

  满  意

  A

  074

  J06-074

  关于加大桃源北部片区供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贸工局

  

  满  意

  B

  075

  J06-075

  关于加大对深圳户籍失业群体帮扶力度的建议

  劳动局

  

  满  意

  A

  076

  J06-076

  关于尽快搬迁蛇口油库、岩谷气库和蛇口液化气站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建议

  安监局

  

  满  意

  B

  077

  J06-077

  关于扶持渔民转产转业的问题

  农水局

  集体资产管理办

  满  意

  A

  078

  J06-078

  关于增设后海大道湾厦村东面十字路口红绿灯的建议

  蛇口港交警大队

  

  满  意

  A

  079

  J06-079

  关于尽快修建招商路(东段)改善蛇口街道辖区交通状况的建议

  工务局

  旧改办

  满  意

  B

  080

  J06-080

  关于改造蛇口南水步行街的建议

  旧改办

  

  满  意

  A

  081

  J06-081

  关于尽快修通望海路解决附近地区污水直流入海污染蛇口渔港及附近海域问题的建议

  工务局

  农水局

  环保局

  满  意

  B

  082

  J06-082

  关于将蛇口老街等市政道路整治改造工程列入区政府投资计划并及早组织施工建设的建议

  工务局

  发改局

  满  意

  A

  083

  J06-083

  关于综合改造蛇口广场,完善蛇口文化体育和市政功能设施建设的建议

  文化局

  体育局

  

  满  意

  B

  084

  J06-084

  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治东角头片区环境刻不容缓的建议

  贸工局

  环保局

  

  满  意

  B

  085

  J06-085

  关于大力整治泥头车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蛇口港交警大队

  

  满  意

  A

  086

  J06-086

  关于加强前海路至南新路之间桃园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工务局

  城管局

  满  意

  B

  087

  J06-087

  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噪声扰民问题的建议

  环保局

  建设局

  城管局

  南山工商分局

  满  意

  A

  088

  J06-088

  关于加强城中村公共设施的巡查、维护的建议

  城管局

  

  满  意

  A

  089

  J06-089

  关于加强新时期侨务工作,为街道侨联发展提供人员和经费的建议

  侨办

  人事局

  财政局

  满  意

  A

  090

  J06-090

  关于解决华夏路口水浸问题的建议

  农水局

  

  满  意

  A

  091

  J06-091

  关于解决长源革命老区困难居民住房的建议

  桃源办事处

  旧改办

  农水局

  满  意

  B

  


  

  附件2之附表3

  

  南山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后新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

  序号

  编号

  名      称

  承办单位

  满意

  程度

  办理

  结果

  (ABCD)

  主办

  会办

  1

  新J06-01

  关于解决星海名城社区小孩读书难问题的建议

  教育局

  

  满  意

  A

  2

  新J06-02

  关于在前海路开设一个掉头匝道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满  意

  A

  3

  新J06-03

  关于完善星海名城社区消防设施的建议

  安监局

  南山消防大队

  满  意

  A

  4

  新J06-04

  关于整治巷头新村小区内无证经营餐厅的建议

  南山工商分局

  南头办事处

  满  意

  A

  5

  新J06-05

  关于加强侨新路周边治安管理的建议

  南山公安分局

  

  满  意

  A

  6

  新J06-06

  关于加强大汪山社区垃圾房卫生管理的建议

  城管局

  

  满  意

  A

  7

  新J06-07

  关于在侨新路设置隔离栏的建议

  南山交警大队

  

  满  意

  A

  8

  新J06-08

  关于解决星海名城社区居民出行难问题的建议

  市交通局

  

  满  意

  A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决定和决议办法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本次会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表决决定,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三、本次会议表决各项报告决议,采用无记名一次投票方式并用电子计算机进行计票。

  (一)代表表决各项报告决议时,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对表决票上的各项决议(草案),赞成的,不涂任何符号;反对的,将其右边标有1的椭圆涂满涂黑;弃权的,将其右边标有2的椭圆涂满涂黑。

  (二)表决各项报告决议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表决票须用大会发放的专用铅笔书写。填写不清楚或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不能填写表决票的代表,可委托到会的代表或工作人员按本人意愿代为填写。

  (三)大会表决的总监票员、副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选举的监票人员和计票工作人员担任。监票员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大会表决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大会表决设3个电子票箱。投票前,计票员清点代表人数,由总计票员填写报告单递交大会执行主席,并由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参加投票表决的代表人数;然后由计票员分发表决票给到会代表,待全体代表填好表决票后先由总监票员、副总监票员、监票员先在自己座区的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和其他代表在本座区的票箱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员将发出和收回的选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计票结果由总监票员向大会报告。

  (五)大会表决各项报告决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方能进行,缺席的代表不得办理委托投票。

  每项决议以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方为通过。

  (六)大会表决的决议,如未能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由大会主席团授权区人大常委会在本次会议闭会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四、本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解释。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处理。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表决注意事项

  

  一、按照大会日程安排,10月27日下午2:30在南山会堂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区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表决各项决议(草案)。届时请代表不要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请在大会选举一天前向所在代表团提出,书面报大会秘书处批准。各代表团应准确掌握本团代表出席和请假人数,并将人数变动情况及时报告大会秘书处。

  二、按照大会秘书处通知的开会时间,请代表佩带好出席证,提前15分钟进场。代表进场后,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按编定的座位入座;代表在会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座。

  三、根据大会日程安排,选举和表决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一并进行,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四、大会执行主席宣布清点人数时,请代表不要走动,未进场的代表停止进场。从清点人数完毕后至发选票和表决票前才进场的代表,须及时告知会场工作人员,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以便及时更改参加投票的代表人数。

  五、选举和表决时,每位代表拿到选票和表决票后,应检查有无错漏。如发现票残缺、颜色不符、重票等问题,请举手示意并向工作人员申明,以便及时更换。

  填写选票和表决票时,请代表先看清楚选票和表决票上的说明,按规定进行填写。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不涂任何符号;反对的,将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1的椭圆涂满涂黑;弃权的,将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2的椭圆涂满涂黑。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上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将其右边的椭圆涂满涂黑,不涂黑椭圆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对表决票上的事项,赞成的,不涂任何符号;反对的,将其右边标有1的椭圆涂满涂黑;弃权的,将其右边标有2的椭圆涂满涂黑。

  填写选票和表决票须用大会发放的专用铅笔。填写不清楚或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不能填写选票和表决票的代表,可委托到会的代表或工作人员按本人的意愿代为填写。

  六、大会选举和表决采用电子计票。选票和表决票不得折叠或曲卷,须保持清洁平整。票的背面不得写字或划其他符号。

  七、大会执行主席宣布投票后,先由监票人员在所在票区投票,然后请代表按指定的行进路线和电子票箱依次投票。投票时,应逐张投入票箱。选票和表决票边缘进入电子票箱后,应及时松开双手,让选票和表决票自然落入电子票箱。选票和表决票边缘进入电子票箱后不得抽出,以免重复计票。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填写选票、表决票和投票方法

  

  本次大会选举采用计算机系统计票,各位代表应严格按下列要求填写选票、表决票和投票,以保证选举顺利进行。

  一、大会选票和表决票

  大会选举、表决共四张票,第一张选举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第二张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第三张选举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四张表决各项决议(草案)。三张选票、一张表决票同时填写,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二、填写选票和表决票注意事项

  一是选票不能折叠、曲卷,要保持选票的清洁平整。选票的背面不能写字或写其他符号。选票的边上都有计算机识别码,这些部位是选票的“禁区”,绝对不能涂写任何东西。

  二是填写选票时,必须用大会发的专用铅笔,不能用钢笔、圆珠笔等。修改时要用橡皮把笔迹擦试干净。

  三是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不涂任何符号;反对的,将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1的椭圆涂满涂黑;弃权的,把该候选人姓名右边标有2的椭圆涂满涂黑。一定要涂在椭圆的里面,不能涂在椭圆的外面,否则会影响计算机识别的准确性。

  四是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和候选人提名实际情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四位正职进行等额选举,即正式候选人1人,应选1人。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进行差额选举,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7人,应选6人;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6人,应选14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候选人7人,应选6人。

  填写选票时,每项职务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该项职务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也就是说,除四位正职等额选举外,一定要把每项所选职务的差额数选足,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至少要填涂1个候选人。至于是涂反对还是涂弃权,请代表自己决定;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至少要填涂2个候选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票至少要填涂1个候选人。否则,会因为多选了候选人,导致选票无效。如果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有另选他人的,一定要注意赞成人数和另选他人加起来不能超过6人,如果超过,则为废票,选票无效;如果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有另选他人的,一定要注意赞成人数和另选他人加起来不能超过14人,如果超过,则为废票,选票无效;如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有另选他人的,一定要注意赞成人数和另选他人加起来不能超过6人,如果超过,选票无效。同时,也要注意尽可能选足应选名额。

  五是如把姓名右边标有1、2的椭圆同时涂黑,则此票作废。

  六是如要另选他人的,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把该另选人姓名右边的椭圆涂满涂黑,如不涂黑椭圆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七是填写表决票的方法同填写选票的方法大致相同,但不存在另行填票问题。只是反对的、弃权的才在相应的椭圆中涂满黑色。

  三、投票要求

  一是大会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后,请总监票员、监票员先投票,然后再请其他代表按指定的行进路线和票箱依次投票。选票和表决票投入票箱时,请一张一张地投,不能两张或多张叠在一起投,要把选票、表决票竖着放正投入票箱,票投入票箱口后,双手不要抓紧票,更不要往回抽,应让票自动落进票箱。

  二是投票时,选票和表决票可以正面竖着投,也可以反面竖着投,但不能横着投,只要投进去,计算机都可以识别。

  四、其他事项

  为方便代表填写选票和表决票,大会秘书处给各位代表配备了专用的写字板、铅笔、铅笔刀和橡皮擦。每次选举完毕,请代表把写字板、铅笔、铅笔刀和橡皮擦放入自己的公文包,以备接下来可能出现的二次选举继续使用。

  

  附件:大会投票路线示意图(略)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06年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5日下午5时正。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审议,或者交有关委员会研究,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三、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向主席团报告,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议案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经主席团通过后书面印发给代表。

  四、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然后由代表团审议,必要时可以由大会全体会议审议。提议案人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提供有关资料。

  五、议案交付表决前,提议案人要求撤回的,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综合整理后报告主席团,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分别送有关机构研究办理。承办机关应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办理并答复代表,如有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再行研究、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九条的规定,区人民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二、议案的主要内容可以是如下几方面的事项:(一)有关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遵守和贯彻执行的事项;(二)有关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三)改变或者撤销区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四)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各项决定和命令;(五)应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

  三、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职权范围处理的具体事宜,不要作为议案提出,但可作为建议提出。

  四、代表提出的议案应一事一案,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一)所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二)解决该问题的理由;(三)要解决该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五、议案须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并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超过截止时间的,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六、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时,应指定一名联系人,填写在议案专用纸“联系人姓名”栏内,议案联系人可以是代表,也可以是工作人员,若是工作人员的,填写时注明是工作人员。“提案人姓名” 栏内,排在第一名的作为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由谁领衔,由提出议案的代表自行商定。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时,请注意不要在同一件议案中重复签名。

  七、代表个人及其亲属的关于民事、刑事、经济、行政方面的申诉,可以依法向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诉,请不要作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单位或群众请代表转交给大会秘书处的信件,请直接交由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处理,不要作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对党的各级组织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向有关党组织反映,不要向人大会议提出。

  八、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时,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

  九、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时,请用大会印发的专用纸填写,要一事一案,不要多事一案,以便于办理。

  十、代表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时,请将姓名、内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写清楚,尽量打印好,剪贴在议案、建议专用纸上,并拷盘一起送交。如用手书,字迹要端正。如果书写字迹不清,可以请代表团工作人员代为抄正。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秘书处工作机构及职责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举行。本次会议设大会秘书处,统一负责大会会务,吴纵锄同志任秘书长,戴玉伟、杜耀松、刘定安、范政理同志为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内设5个组,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各组负责人及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务组

  组  长:冯琼珍

  副组长:李  笑、饶蛟卿、梁瑜珍

  成  员:黄吉伦、张悉红、吕  军、晏  瞿、方  芳、周  茵、王德强、黄  霞、李  威、李海飞、沙燕良、蔡美专、曾健爱、(医务人员2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12人,名单另列)

  主要职责:

  (一)印制发送大会各项文件材料及通知,编印《会议须知》;

  (二)大会文件袋、笔记本、记录本、文具、签到本等会议用品的准备,出席证等证件的制作与发放,大会纪念品的采购与发放;

  (三)大会会场内外布置、标语悬挂、主席台座位安排、投票箱准备;

  (四)大会主席团、各代表团、委员会会议的会务服务;

  (五)会议经费的管理、使用及各项补贴的发放;

  (六)医疗卫生、会议茶水准备及安排会议用餐;

  (七)大会签到和报告到会代表人数;

  (八)协助掌握大会出席和请假人员情况;

  (九)安排照集体相;

  (十)大会各项文件保密和归档;

  (十一)其他。

  联系人:

  李  笑  电话:26667550、13902471314

  饶蛟卿  电话:26542260、13642348143

  梁瑜珍  电话:26662951、13802238622

  张悉红  电话:26665560、13602566608

  方  芳  电话:26667264、13501572819

  会务组办公地点:区委大楼A2017室

  二、秘书宣传组

  组  长:戴玉伟

  副组长:范政理、杨  进、段  钢、郭英洪

  成  员:陈国雄、黄  健、谌再稳、刘亚敏、廖学斌、黎  洲、孙华明、刘  歌、刘少良、兰  克、赖  锋、章晓霁、袁洪琪、董本忠、柳静文

  主要职责:

  (一)大会程序及秘书处工作流程安排;

  (二)领导讲话稿、会议主持词、工作报告、各项决议、主席团公告及相关文件、材料的撰稿;

  (三)大会全部文件、材料的统稿;

  (四)统筹大会文件的分装、发放;

  (五)编印会议简报;

  (六)拟定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审阅宣传稿件;

  (七)主席团会议记录;

  (八)协助做好大会报到和签到工作;

  (九)编印大会文件汇编;

  (十)图片资料留存;

  (十一)其他。

  联系人:

  戴玉伟  电话:26662952、13602566821

  杨  进  电话:26666694、13530624497

  段  钢  电话:26562526、13823366811

  廖学斌  电话:26542497、13802289278

  孙华明  电话:26568335、13602530782

  秘书宣传组办公地点:区委大楼A2008室

  简报交稿地点:区委大楼A2016室

  三、组织组

  组  长:杜耀松

  副组长:徐  婕、骆金其、徐欢欢

  成  员:彭  彩、康甲光、乐丽华、赵志浩、黄升翼、钱  雯、邱梦凯、石  瑛、张晓玲、钟海锐、唐敏红、王润平、陈  涛、管  蔚、姚首强、黄  斌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大会选举文件、表决办法及各项建议名单等有关文件材料;

  (二)掌握大会出席和请假人员情况;

  (三)印制、保管选票、表决票和各项报告单;

  (四)候选人简介名册的编印、发放、回收;

  (五)汇总候选人酝酿、提名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

  (六)培训计票工作人员,组织大会选举、表决的计票;

  (七)准备和组织当选证书的颁发;

  (八)其他。

  联系人:

  徐  婕  电话:26660662、13602639606

  徐欢欢  电话:26661472、13554914933

  彭  彩  电话:26542319、13798490390

  康甲光  电话:26542283、13322921091

  乐丽华  电话:26561249、13138889409

  组织组办公地点:区委大楼A2003室

  四、议案组

  组  长:杨志学

  副组长:罗小玲、黄龙华

  成  员:林电锋、苏  航、张会明、许惠华

  主要职责:

  (一)起草会议议案、建议的有关文件;

  (二)收集、整理、打印代表议案和建议,起草处理意见;

  (三)议案、建议的交办和督办;

  (四)其他。

  联系人:

  罗小玲  电话:26542605、13823615899

  黄龙华  电话:26562134、13682493909

  林电锋  电话:26662505、13823574978

  议案组办公地点:区委大楼A2004室

  五、保卫组

  组  长:王圣雄

  副组长:段廷杰、吴家新

  成  员:王立德、刘伟波、宋彩云、裴  宁、萧燕督、刘  梦、刘伟波、孙毅清、朱亦雄、吴幼敏、姚林卿、廖育辉

  主要职责:

  (一)大会安全保卫;

  (二)大会期间信访;

  (三)突发事件处理;

  (四)大会交通及车辆停放、通行;

  (五)其他。

  联系人:

  王圣雄  电话:26542265、13823692082

  段廷杰  电话:26610038、13802290038

  吴家新  电话:26666740、13602641781

  保卫组办公地点:区委大楼A0108室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主办
 
     

上一篇:关于穷律师富律师    试揭中国律师的成长之谜
下一篇:台风来临 车被风刮得颤悠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法律论坛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深圳知名律师-古毅先律师 工作单位: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中国深圳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东座)A区1205
网站名称:深圳律师 网址:www.szls6688.com
联系电话:15915331666 QQ :53958046
E-mail:53958046@qq.com.
本站访问量:
[粤ICP备08013014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