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深圳知名律师深圳民事刑事律
师古律师获得深圳法律进社区先进律师
荣誉证书。前不久深圳市司法局在市党
校召开表彰大会,古毅先律师作为先进
律师代表上台领奖,深圳市副市长等领
导在主席台就坐并向优秀律师颁发荣誉
证书
扎根社区、创建和谐
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古毅先
我是2005年底到南山区粤海办事处的,也是深圳市司法局倡导律师进社区的最先进入者,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律师进社区是一个双赢的好事。一方面从业务上宣传了律师本人增加了案源,另一方面为社区提供了法律服务,解决了基础社区法律服务的难题,填补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空白.起到了律师个人创收,基层群众受益的作用。一年多来参与解决辖区意外死亡案件4起,参与解决集体信访来访案件纠纷10余起,参与大型法律宣传、解答法律问题9次,接受委托代理案件10余起,法律援助案件8件。具体工作有以下几点:
一、为社区重大决策和行动当好法律顾问,促进社区依法管理
围绕辖区街道社区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保障职能,为街道社区领导的决策和经济活动提供积极的法律意见,为社区群众当好法律顾问。我一来社区就在粤海办事处司法信访办,另分包两个社区,粤桂社区居委会和创业路社区居委会。在社区的具体工作中,有许多问题涉及法律问题。诸如公司事务,合同把关,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婚姻纠纷、房产买卖、物业管理等。社区群众无小事,社区群众的每一件事情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能体现党的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每件纠纷、每一件集体上访案件的解决,往往在解决问题时,律师就会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如何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提出来,为辖区领导和社区居委会提供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当好法律参谋
二、协助街道和社区做好信访工作,与信访接待员一起接待群众来访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我的社区办公室就在办事处司法信访办。每当有信访案件和集体来访案件都有我参与其中。每当涉及法律问题的信访案件,我就现场给予解答,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需要走入法律程序的,我就引导他们及时进入法律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通过律师介入信访工作,一是为政府和信访干部解决信访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减轻了政府和信访干部的工作压力,三是把应该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问题导入法律的轨道,从而起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达到维稳和谐的目的。
三、参与重大案件的调处,积极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社会纠纷
在社区的一年多时间里参与多起非诉讼重大案件及纠纷的调处解决。仅2006年7月份一个月的时间里,南山粤海辖区接连发生装饰工程工地电击死人、维修房屋死人、高屋住宅保姆坠楼三起意外死亡事件。每当发生这样的意外死亡事件,都会引起死亡亲属率领众人要求另外一方巨额赔偿,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的矛盾冲突。遇到这样的问题,社区领导首先想到的是依法调解矛盾,依法解决纠纷,让律师参与进去,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从而使矛盾激化现象降到最低。
案例一2006年7月3日深圳市某装饰工程公司在南山区后海的建筑工地,一名湖北籍临时工江某在工作中不慎触电身亡,死者家人带领一帮亲属朋友到该公司要求巨额工伤赔偿费用,并在工地上搞祭奠活动。扬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该公司领导束手无策,不敢直接面对。在此情况下,社区律师及时参与,给其讲工伤赔偿法规,明确赔偿标准,说明过高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在我的非诉讼参与下,为其双方居中反复磋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向,为其起草了工亡赔偿协议书并及时得到履行。为此事我陪同双方当事人一直从晚上忙到第二天凌晨4点半,才终于使事态及时平息,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案例二2006年7月10日湖南省宁乡县民工吴某在给南山区南油社区钟某维修简易房时,从房顶不慎坠落死亡,为此吴某的家人和亲戚及所带律师10余人前来要求赔偿,意见不一争执不下,调解不成,社区及时找到我要求帮助参与其中进行调解解决,我及时地找到对方从老家带来的律师沟通,说明业主经济困难及与死者法律关系不太明朗的问题,经过反复磋商和做工作,最后双方自愿到我的律师事务所达成和解协议并兑现了赔偿款。
案例三、2006年7月25日,在阳光带海滨城住宅区,一个保姆在雇主家因家务劳作,不慎从31楼坠楼身亡。死者的家属带领一些老乡找雇主和家政公司闹事,要求赔偿38万,否则拿不到赔偿就不火化尸体,扬言要以死相拼。雇主认为应该由家政公司赔偿,而家政公司认为他们与保姆之间是职业介绍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愿赔偿。由于死者家属多次到市、区上访,在社会上影响较大。最初,为平息事态,维护一方稳定,解决的方案侧重于政府先出钱帮助丧葬死者。此起事件我在调查中发现,家政公司在与雇主签定合同时,向雇主收取了该保姆的当月工资和人身保险费,但未给保姆购买人身保险,应属劳动关系,而雇主这边与家政公司属合同关系。为此我和街道领导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多次做各方工作,由于讲明了法律关系,使各方衡量利弊,缓和了态度。雇主方首先同意拿出10万元人民币给死者家属,作为人道补偿。同时,我受当事人委托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与家政公司之间的纠纷。这起比较复杂的群体性纠纷最终依法解决,死者的家属再也没有上访,雇主与受害方握手言和。
案例四、06年1月份要过年时,辖区后海某建筑工程公司不给下属四五个工程队支付工资,牵扯上百人工人工资的发放问题,经承包方和上百人无数次要帐未果的情况下,我和辖区领导及时介入,给建筑公司讲明利害关系,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产生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出现问题要承担责任,再则如果不协商解决,通过诉讼要加大败诉方的费用,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建筑公司经理表示同意支付所欠工资25万元,使纠纷很快得到平息。
案例五、2006年夏天,南油物业公司和商户因西部通道工程而产生了纠纷,商户认为因西部通道的建设影响了他们的销售收入,要求减免租金,几十家商户和南油物管公司在办事处多次调解未果,我及时地与来访代表沟通,及时掌握来访人员要求减租的底线,最后使政府部门及时召集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向。
四、宣传法制、宣传自己,初步显现互惠双赢的局面
利用到商业区和社区进行法律宣传,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也是律师进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一年多来我参与大型法律宣传、解答法律问题九次,主要是配合街道办、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工商所、工会妇联、城管等单位进行专项法律宣传。如进行信访知识的宣传、进行治安处罚法律知识的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通过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的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使群众感到:法律来到了社区、律师来到了社区、政府的关怀进到了社区。
综上所述,律师进入社区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一方面律师为社区群众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律师在宣传法律的同时,也宣传了自己,使群众记住了你是一名律师,如果有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纠纷,群众首先想起了他认识所了解的律师,这就给律师创造了一个扩大宣传、增加案源的平台,为此律师进社区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法律进社区工作才刚刚开始,社区群众也才刚刚尝到法律进社区的甜头。社区律师肩上的担子还很重,今后的路程还很远,我有决心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吸取经验教训,取长补短,把法律进社区工作搞好,真正做到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律师收益的三赢效果。使法律进社区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古毅先
200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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