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不成交中介能否收佣金
1、房屋买卖不成交中介一般不能收佣金。因出卖方或买受方违约导致房屋买卖不成交,中介可以收取佣金;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房屋买卖不成交,中介不可以收取佣金。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房屋买卖时要注意那些问题
1、开发商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资格,如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了解小区的规划、教育设施情况。
3、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是否与允诺的内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