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用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决定用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的意思是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可转让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
2.特定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
3.时效性,即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找法网提醒您,诉讼时效超过,便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从法律权利已蜕变为一种自然权利。
二、 股东质押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根据以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
三、 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