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再结婚离婚证会收回吗 再结婚离婚证不会收回。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并未对再婚人员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 离婚证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证手续的办理如下
1.申请: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离婚证的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