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婚内财产约定有效吗 离婚婚内财产约定是有效的,离婚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财产约定的有效,应满足的条件有:
1.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二、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是否需要公证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三、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无效的是什么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进行偿还,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的;
2.约定的内容损害他人利益的;
3.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