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要夫妻双方在场吗 离婚要夫妻双方在场。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在写好离婚协议书后,必须两人一起去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离婚协议去哪里公证 当事人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才有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财产物品处理而引起的双方法律行为。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仅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自领取离婚证的前后进行,公证时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