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解除房租合同的途径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途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 租房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通常有效。租赁补充协议和原协议一样,都应当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一方无权强迫另外一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 可以提前多久解除租房合同 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租房合同。
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