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物业是否可以用停电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不可以用停电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与供电公司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物业公司不是供电的合同当事人,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的供电,无权采取断电措施。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 哪些情况下业主有权不支付物业费 以下情况下业主有权不支付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物业费跟水电费是两回事,业主交物业费就有权利享受到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交水电费就有权利享受供水供电公司的相关服务,所以,水电费跟物业费不能混淆在一起,因为不交物业费而停水电费的做法是矛盾的。
物业费
三、 物业费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