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取保候审超时应如何应对 取保候审超时的应对是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二、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款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具体如下: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
三、 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取保候审申请书要按以下标准来写:
1.首部。
写明标题、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致送机关的名称;
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