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驱逐出境和遣返人员区别 驱逐出境和遣返人员区别如下:
1.驱逐出境是一种刑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遣返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2.二者的程度不同。外国人违反入境管理规定的,但不涉及犯罪的,相关行政部门会遣送其出境。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法院可能会判决驱逐出境。
3.入境限制不同。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能入境。而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自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二、 驱逐出境要考虑哪些因素 驱逐出境要考虑的因素有:
1.犯罪的事实。所谓犯罪事实是指与犯罪构成有关的事实,它不仅包括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如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等,还包括与犯罪构成要件有关的事实,如犯罪分子犯罪前的表现、犯罪后的表现。
2.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性质是指犯罪的本质属性,它表现为犯罪罪名。
3.犯罪的情节。犯罪情节可以揭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在适用驱逐出境时,要考虑到犯罪情节。一般说,对累犯以及其他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应当考虑适用驱逐出境;对初偶犯、自首的犯罪分子,以及其他人身危险性小的犯罪分子,可以考虑不适用驱逐出境。
4.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犯罪行为对社会关系造成的损害情况。它包括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是决定是否适用驱逐出境的主要根据。
驱逐出境和遣返
三、 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几种 驱逐出境的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2.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