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犯罪包含哪些类别 单位犯罪包含以下类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骗取出境证件罪、倒卖文物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 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 单位犯罪追诉时效的确定标准与自然人追诉时效相同,根据法定最高刑的标准进行确定。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单位犯罪 三、 单位犯罪的特点 1.单位犯罪是单位本身犯罪,而不是单位的各个成员的犯罪之集合。 2.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单位犯罪虽然是单位本身犯罪,但具体犯罪行为需要决定者与实施者。单位犯罪是在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