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公证是不是有效力期限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公证一般没有效力期限。申请人应当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被公证的事项、合同、协议中设置时效条款的,按照该条款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 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查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 2.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 3.二手房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 4.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5.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手房买卖公证 三、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二手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