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产有债务如何处分财产 遗产有债务处分财产是首先进行析产,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 要怎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的债务的确定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遗产有债务 三、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后如何执行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后如下执行: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意思表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