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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 黑龙江通报哈尔滨“10.11”命案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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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哈尔滨“10.11”命案调查情况
发表日期: 2008/10/18 21:23:5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黑龙江通报哈尔滨“10.11”命案调查情况
[ 作者:-- | 文章来源:新华网 | 更新时间:2008-10-18 | 编辑:正义 ]【


    2008年10月18日上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哈尔滨“10.11”案件进展情况。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洪喜向媒体介绍了“10.11”案件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以下为据黑龙江新闻网和东北网视频报道整理的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沙育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10月11日晚,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哈市6名警察涉嫌将哈尔滨体育学院2004级篮球专业学生林松岭致死。案件发生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成立了“10?11”专案组,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事件正在侦破过程中。案件发生后,社会群众和媒体高度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许多网民根据媒体公布的信息进行了网上热议。目前网上流行着许多不同的观点,为了进一步澄清事实真相,通告事实进展情况,回答群众对案件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洪喜介绍有关情况。

    下面请卢洪喜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卢洪喜(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8年10月11日22时,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哈尔滨铁路文化宫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殴斗事件,当事人林松岭(男22岁,哈尔滨体育学院2004级专业生)当场死亡。

  一、简要案情

    2008年10月11日晚间,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男,30岁)招待来哈的黑龙江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锋(男,28岁,与齐新是中国公安大学在职培训同学),同时邀请了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男,31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鑫宇(男,30岁),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刚(男,31岁),交警支队民警栾奡(男,31岁)参加。

    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于22时许来到糖果酒吧。在酒吧门前,林松岭和原大学的同学车亮(男,22岁,无业)、杨森(男,22岁、无业)、潘兴(男、23岁、无业)、王振超(男、22岁,无业)以及两名女青年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事件中,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林松岭死亡。

    二、侦查工作的情况

    案发后,按照省公安厅部署,哈尔滨市公安厅迅速成立了“10?11”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一是进行开展现场勘察、走访和调查取证,控制了相关当事人。二是按照法律程序,调取了案发现场的原始监控录像,固定了有关证据。三是基本查明了案件的起因和过程。

    由于站在糖果酒吧门前的林松岭和杨森认为李鑫宇在酒吧门前起车速度过快,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经双方劝解后,齐新等人进入酒吧。在酒吧内,双方发生厮打后又打到门外。在齐新、李鑫宇、王金刚头部、胳膊和脸部受伤并讲明身份的情况下,林松岭仍然不住手,双方再次撕打在一起。林松岭跑到地铁工程铁板护栏处后死亡。其真正死亡原因待尸检后才能认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我们将严格依法公正地处理此案。

    沙育超: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现在网上有传言说,死者林松岭的尸检结果已经出来了,请问是否如此,尸检是什么结果?

    卢洪喜:网上传言不真实,目前还未进行尸检。因为死者家属要求自己邀请专家参与尸检。我们十分理解家属的要求,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正在积极做家属的思想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人,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家属到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9条规定:“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开棺验尸,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在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死者家属无正法理由拒绝到场或不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尸体或开棺验尸,但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在笔录当中注明。”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确保查清林松岭的死因,公安机关必要时将通过省公安厅技术部门邀请最高检、公安部的法医专家、律师、公证处的、还有媒体的朋友们,在他们见证下全程录像进行尸检。

    我们诚恳希望家属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情。

    记者:网上传言说,死者一方当事人有很深厚的社会背景,和某某领导有亲属关系,是否属实?

    卢洪喜:关于网络传言死者林松岭和另一名当事人车亮的直系亲属分别是中央部委和省市有关领导,我们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并与这些领导本人逐一核实,这些传言均不属实。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借此制造事端、混乱和影响,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公安机关的态度是明确的,一定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地办理此案。

    记者:请问死者林松岭的身份是什么?

    卢洪喜:据哈尔滨体育学院提供的材料证明,林松岭是哈尔滨体育学院运动系2004级毕业生。据我们掌握,该人毕业后到现在还没有工作。

  记者:现在大家对网上公布的视频资料议论比较多,说有很多不同的版本。请问视频资料是否真实,是否经过剪辑?警方有没有完整的版本?

    卢洪喜:媒体前几天公布的现场视频资料和公安机关掌握的视频资料是一致的,没有经过任何剪辑和拼凑。

    记者:在这起案件中,警察的受伤情况如何,他们在哪儿治疗?网上传言说林松岭曾经有吸毒历史,这一情况是否属实?

    卢洪喜:在这起案件当中,据我们掌握,有三名警察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李鑫宇左眼眶内壁骨折,鼻骨骨折;王金刚鼻骨骨折,右肋第九肋骨骨折,右肋第八肋骨疑似骨折;齐新头部有一约3公分长的伤口。

    因为他们已经刑事拘留了,我们安排了适当的治疗地点。有的在看押的情况正在接受治疗。

    至于吸毒的问题,我们因为案类的问题,还没有全方位地展开调查。现在不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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