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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 深圳律师古毅先入选《创新深圳》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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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古毅先入选《创新深圳》丛书
发表日期: 2009/6/25 17:26:3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近日,古毅先律师入选《创新深圳》之创新人物专辑,古律师20余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和成果在记者的笔下得到了全面的体现。《创新深圳》是深圳市城市化改革发展与希望丛书,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此书旨在展现深圳人创新历程、创新精神、创新思想的亮点,古律师就作为其中的“亮点人物”收录于书中。
 
该文附录于下:
 
铁肩担道义 忠诚我为先
——记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古毅先
文/李静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律师不仅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越来越重视社会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国家政治生活,社会责任感越来越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不仅是经济进一步繁荣的时代,更是社会民主、法制日趋健全的时代,可以说民主与法治的实现无法离开律师这一特殊群体。在深圳这一块热土上,三十年的沧海桑田已使一批长袖善舞的律师信步登上了时代的前台。他们睿智雄辩,匡正祛邪,勇敢地介入特区经济体制下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中国任重道远的法制建设写下了浓墨重彩的新篇章。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古毅先就是其中一位。
在聆听古毅先律师的讲述时,笔者不禁屡屡生出苍茫的感慨……眼前的古毅先俊朗、儒雅、挺拔、稳健,说起话来慢条斯理,有理有节,温和的眼神中偶尔流露出冷峻的神色。
作为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一名资深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古毅先拥有20年法律工作经验,擅长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办理经济、民事、刑事大案疑难案件,对婚姻房产、工伤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商务调查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有办案特长。
 
上篇:砺志学法,痴心求索,铁肩担道义
 
古毅先有着传奇般的经历:他当过兵,部队的军旅生活锤炼了体魄磨练了意志,荣立过个人三等功;转业回到地方后,曾在市委组织部和纪委工作,笔耕不缀;1988年开始代理案件在北京打了两场官司,均胜诉。他从1989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993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同年获得全国企事业法律顾问资格,有汉语言文学和大学法律本科双学历。1998年,他在河南南阳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和主任律师及市律师协会理事职务。
在河南南阳工作的这段时间,他在出色完成律师本职工作和事务所管理工作的同时,仍在埋头苦读,使律师业务水平及理论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业绩突出。由于他办案极为踏实认真,时刻为当事人着想,致力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代理过很多成功的案子,一时间声名鹊起,委托的案子接连不断。
让古毅先一举成名的案件,是当时轰动中国的“逼良为娼”案。案件的当事人尚伟丽家住河南唐河县上屯乡,1997年年仅18岁的她来到唐河县城打工。1999年7月15日,因有人向城关第一派出所举报尚伟丽有卖淫行为,当天晚上,3名治安队员把尚带到派出所,在询问中治安人员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在连续17个小时的审讯中,不让她喝水、吃饭。7月16日下午3时多,不堪折磨的尚伟丽从派出所三楼跳下,摔伤致残。
2001年1月8日,被证实为清白的尚伟丽向唐河县公安局递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县公安局予以赔偿,但县公安局一直未作答复。无奈,尚伟丽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唐河县公安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赡养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失共计818600元,并慕名找到古毅先,委托他为辩护律师代理此案件。古毅先接到委托后,感觉肩上的担上十分沉重。其一,这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其二,这起案件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全国公众的注意。
古毅先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长时间的研究,并与当事人多次接触。在庭审过程中,虽然唐河县公安局辩解,尚伟丽要求赔偿数额高,并对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尚伟丽作出的属伤残程度三级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但古毅先根据掌握的证据和当事人口述的事实,依据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据理力争,终使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令唐河县公安局赔偿当事人355518.57元损失费。接到判决书后,当事人向古毅先不停地道谢。
此案判决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连续三次进行跟踪报道,《北京青年报》、《中国妇女》、《知音》、《特区青年报》等全国主流媒体也对古毅先进行过专访和报道。
“逼良为娼”案只是古毅先代理过的有影响的案件之一,他还代理过其他几件在全国有影响的多起案件:
一是代理《裴彦礼诉54771部队及夏某见义勇为赔偿案件》因有典型意义于1999年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并在《中国律师》杂志、《解放军报》等报刊上发表。
二是担任轰动全国的白宫书记平顶山市副市长冯刘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二审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为其在担任郑州市惠济区委书记期间的问题进行辩护,二审将其一审已经认定的十六个贪污受贿经济问题判决减少为十一个问题,这在贪污受贿案件的辩护中是绝无仅有的。
三是代理范长发诉某法院国家赔偿330万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向该基层法院发过通知,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已经作出赔偿决定,该基层法院已经对范某进行了4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让一名知名企业家洗清冤情,得以重生。
四是代理公务员唐永富诉某黄金局的不服开除公职的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他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努力下,将已经开除6年的处分决定给予了撤消。给当事人恢复了工作、补发了工资,使当事人感动万分。
……
 
下篇:仗剑济世,依法兴邦,忠诚我为先
 
在人们的印象中,律师往往是口若悬河、言之有据、情绪激昂,在众目睽瞪之下,把一个面目全非、黑白颠倒的是非之争,还其以本来面目,使其真象大白。古毅先律师就是这样矗立在公众视野里的一尊塑像。
然而,这仅仅只是律师画像的一个侧面,随着时代的前进,历史进入21世纪,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全面的变化,律师担负的社会责任也已大大拓展。在越来越广阔的活动领域,社会成员间的利害关系越来越复杂,出现经济纠纷的频率越来越高,纠纷的出现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律师的非讼法律服务不仅可以将可能的诉讼消灭于萌芽之中,而且可以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规范在法律的经纬之间,主动应用法律武器,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在前面,做到未雨绸缪。而作为一个年轻而发展快速的新型都市,深圳正处于这种转型期社会的漩涡中心。
2005年,古毅先来到深圳后,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遇,依靠专业实力和真诚的服务经办了一批堪称经典的案子。业务发展向着知识化、专业化方向拓展。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了多起商标权、著作权、经济仲裁和国际贸易仲裁案件。案件涉及日本、台湾、新加坡、香港等地当事人,不少外地客商前来深圳慕名请古律师代理案件。
2008年3月,古毅先为一因电击成为植物人的保安冯某代理诉讼,使已经三年多没人过问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过他的调查取证和不懈努力,最终被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56万余元。
2008年5月,古毅先代理了一起当事人王某交通赔偿案,开庭当日,他滔滔不绝,列举了许多有力的证据,终使当事人伤残赔偿金应该按照深圳市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为响应深圳市委市政府法律进社区号召,古毅先几年来挂点粤海街道办事处,为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矛盾、服务社区群众及普法宣传教育,受到挂点单位的好评。87、88年被市司法局授予法律进社区先进律师、优秀律师。
……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这首诗写律师最为贴切,更是古毅先律师从业旅程的真实写照。
古毅先生性豪爽、仗义、忠诚,尤肯助人于危难,且轻金薄利,不问回报。除了刑事案件,他尤其擅长建筑工程、交通事故、房地产、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同时,由于他不断地进修和学习,使他拥有更为广博和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但是他也看重自己在法律援助方面所做的努力,无论是在南阳还是在深圳,他希望能够借自己的努力倡导更多的人关心社会弱势群体,让整个社会走在一个更加公正、公平的轨道上。他对案件看得很准,清晰、睿智,绝不随意发表意见,误导当事人,避免导致失败的后果而引起当事人的介入及家人、朋友和社会的埋怨。
他忠诚于自己的事业,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中国律师业起步较晚,成长于改革开放的复杂社会矛盾中。律师队伍的人员来自不同行业,可谓万人庞杂,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律师由国家法律工作者转为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后,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由于一些人对律师地位、作用的错误认识,部分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执业操守有悖于律师应有的地位和形象。古毅先忠诚于事业,不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刚正不阿,正气凛然,他忠实于事实和法律,铁肩担道义。为人忠厚、诚实信用、好学上进、团结合作精神好。正因为如此,他近几年来连续被《中国法网》评为全国十佳律师、华南知名律师、中国法网深圳站站长。并被“华律网”“中顾网”“法律168” “说法时空”“找法网”“法律快车”等网站聘请为特约律师或推荐律师。2008年9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古毅先律师来到训练基地,给正在这里军训的1100多名中学生做了题为《你好,法律》的讲座,让他们在得到军事训练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散发出的无穷魅力和一位知名律师的风采。
许多人只看到律师“风光”的一面,却不知道律师这个行业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经济风险:虽然事先有“君子之约”,但有些当事人在律师为他们办好案件后,却不愿意支付律师费,往往因律师费的支付引起再次诉讼,甚至有时律师先行垫付的费用也无法挽回;又如人身风险:律师接受当事人一方的委托而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援助,由于观念上的分歧以及胜诉,可能给对方当事人带来不良刺激,因此双方当事人为解心头之恨,会采取过激行为对律师进行报复与伤害……身为法律代表的共和国律师,古毅先律师从来不惧怕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在他眼里,法律高于一切。无论什么案件,他都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从不徇私,树立了自身良好的形象。为了工作,他经常工作到深夜,与当事人对话,钻研法律文件,有时一天甚至要开两个庭。由于他工作扎实,作风正派,有独立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工作能力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诚信务实的工作作风,他先后担任过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金融行业、医疗行业、商业流通行业、加工制造行业、高科技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
 
后 记
 
许多律师都是以其独有的勤奋和工作勇气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他们的每一点成功都凝结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与艰辛,古毅先莫不如此。
依深圳人的观念来看,古毅先无疑是一位成功人士,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成功;同样,他应该是一名当之无愧的优秀律师,但他从不认为自己有多么优秀。之所以接受我们的采访,他仅仅想作为一个见证者对深圳律师业以及自己的律师生涯作一个客观的评价和陈述。他始终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律师,他说,作为一名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做好律师份内之事,就是一个律师的工作职责,这是不需要用“优秀”之词来修饰的。
古毅先身材英挺,目光犀智,从容与稳健中透出一个现代中国律师应有的风采。作为法律界的知名律师,他的心中又有一张怎么样的蓝图呢?
“秉时代之风,擎法律利剑,创律界之辉煌。我愿与业内外同行一道,加快为中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共同努力!”
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古毅先一天忙到晚,为了救助中国的弱势群体,为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更为了中国法制建设的灿烂明天……
 
编辑:琼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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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名律师-古毅先律师 工作单位: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中国深圳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东座)A区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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