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门槛逐步降低,全市律师进社区解决市民法律问题,力推打官司先行调解机制,全力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有序进行。”2009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市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主题是:“树立法律权威,建设法治城市。”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我市将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有关部门已经或正在推出系列法律服务的便民惠民举措。
法律援助门槛降低
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获悉:法律援助是今年全市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大亮点之一。许多机构、机关把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在法制宣传点上,咨询活动吸引了许多群众的身影。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718宗,同比增长59.14%。市司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深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的动态机制,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援助覆盖范围,不断推进服务方式创新,让更多的市民享受到法律援助制度带来的便利。目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深圳居民均可申请法律援助。我国多数省市的法律援助范围仅限于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国家赔偿等7类案件。在深圳,只要符合本市经济困难标准,不限案件类型,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即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有权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缓收、减收或免收案件受理费、诉讼费、仲裁费等;在案件办理中,受援人申请司法鉴定、勘验、评估、审计时,有权获得相关费用的减免缓收等。为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让更多的百姓打得起官司,我市还推出了辅助援助计划制度。据介绍,家庭经济状况高于受援标准,但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水平的“夹心阶层”,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辅助计划受援人在获得赔偿后,必须交纳一定费用,用作其他困难群众的维权经费。
推广律师进社区
记者昨天在莲花社区的宣传点采访时获悉:为了方便市民全面解决法律问题,我市将全面推广法律进社区、律师进社区工作。通过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义务法律服务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社区的法治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公信力和整体形象。
“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问题,这对于广大深圳市民来说,不再是梦想。”不久前,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分别在农林社区、香蜜社区和莲花社区三个社区内举办“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接触。
活动期间,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共派出三名专职律师及律师助理,采取“一对一”、“一事一法”形式,共接受150余人次前来咨询,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房屋纠纷、婚姻纠纷、商铺租赁纠纷、债务纠纷130余起。
据介绍,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312家、执业律师5508名。其中,有41名律师为省、市、区人大代表或市、区政协委员。目前,全市已经有147家律师事务所义务参加市、区、街道的信访接访工作,全市600多个社区全部实现律师挂点进驻。
5至6日举办“法制大观园”
12月5日14时30分至6日17时(本周六、日)由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城管局联合主办的“法制大观园”活动,将在莲花山公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大型法制游园活动,主办单位欢迎市民前往共享法制大餐。
据悉,今年的“法制大观园”活动盛况超过往年,游园活动时间由往年的一天首次增加到两天,澳门首次入园设立澳门法律推广专区……活动将在12月5日14时30分正式启动,活动共设11个活动区,准备了丰富多彩的节目、游戏、奖品和普法资料等待市民前来观看、游玩、领取;市民如有法律问题,还可以向现场的律师以及公、检、法、司、劳动、城管、工商、海关、税务、卫生、教育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此次“法制大观园”活动还特别设立了香港法律推广专区和澳门法律推广专区。香港特区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和澳门特区法务局都将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派发宣传小册子、播放DVD等形式来深圳进行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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