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举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的律师实务”讲座
深圳律师网2010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9年12月底联合下发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中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适用作了进一步的要求,为提高我市律师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正确把握有关法律、政策的水平和能力,2010年4月10日,市律协举办了一场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的律师实务”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总监事、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顾问郑剑民主讲,讲座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行,300余名律师聆听了本次讲座,部分珠三角兄弟律协的律师赴深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上,郑剑民律师从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和我国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概况出发,就律师实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纪要》的有关内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及“危害性特征”作了重点讲述,传达了当前有关部门对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有关政策精神,着重强调了律师在办理黑社会性质案件中其关于组织的认定、刑事责任和证据问题,以及相应的执业风险防范。本次讲座加强了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政治学习,提高了业务知识,获得了与会律师的好评,讲座结束后,部分律师还就有关问题与郑剑民律师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和交流。
深圳律师网2010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9年12月底联合下发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中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适用作了进一步的要求,为提高我市律师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正确把握有关法律、政策的水平和能力,2010年4月10日,市律协举办了一场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的律师实务”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总监事、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顾问郑剑民主讲,讲座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行,300余名律师聆听了本次讲座,部分珠三角兄弟律协的律师赴深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上,郑剑民律师从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和我国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概况出发,就律师实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纪要》的有关内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及“危害性特征”作了重点讲述,传达了当前有关部门对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有关政策精神,着重强调了律师在办理黑社会性质案件中其关于组织的认定、刑事责任和证据问题,以及相应的执业风险防范。本次讲座加强了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政治学习,提高了业务知识,获得了与会律师的好评,讲座结束后,部分律师还就有关问题与郑剑民律师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