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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 深圳小区邻居发生性关系 单亲妈妈有妇之夫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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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区邻居发生性关系 单亲妈妈有妇之夫夺子
发表日期: 2010/6/4 22:40:0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深圳律师网首席律师古毅先近日代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在南方都市报和深圳晚报及新浪网上刊出-------内容如下:

http://gd.news.sina.com.cn 2010年06月04日09:56 南方都市报

  单亲妈妈刘青(化名)与有妇之夫佟勇(化名)曾经是南山某小区的邻居,2006年两人认识后一年发生了性关系。2008年底刘青生下一个男婴,自那之后,两个家庭便展开了夺子大战,最终闹上法庭。一审男方胜诉,女方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在深圳中级法院开庭,案情之复杂离奇可以媲美电视剧剧本。

  男方:

  被下春药还在套套上做手脚

  指女方“以小博大”,为进自家门偷偷怀孕

  自己就算要找人生孩子也不会找40岁的刘青来生,现在刘青不顾孩子的未来,是个不称职的母亲。

  ——— 海归博士佟勇(化名)

  据佟勇介绍,刘青是保险业务员,自己买了份保险后,常接到对方的联络电话,还被邀请到其家中喝汤,不知不觉中就与刘青发生了性关系,他后来认为是被下了春药。发生“一夜情”之后,佟勇觉得做错了事,要求与刘青断绝关系,但刘青却以要告诉佟勇的妻子和岳父母为要挟,要求佟勇继续与自己交往,还愿意做“小”,佟勇无奈之下偶尔与刘青到宾馆开一次房。佟勇说,刘青一天打30多个电话纠缠自己,为了不影响家庭,他才答应刘的要求,想渐渐疏远刘,再断掉关系。

  正当他认为两人已经疏远到可以断掉的时候,忽然被刘青告知,她怀了佟勇的孩子,已经4个多月了。这个消息对佟勇来说如五雷轰顶,他没料到自己“一失足竟成千古恨”,从此生活全被搅乱,为此还将家庭迁至北京。虽然刘青的家人都反对,但刘青还是坚持生下了孩子,考虑到自己的条件,刘青还主动提出将孩子送给佟勇身在国外的姐姐领养。

  佟勇说,自己对刘青怀孕毫不知情,自己做过安全措施,但没想到刘青偷偷取掉了避孕环,还在避孕套上做了手脚。佟勇本身是海归博士,有自己的公司,收入不菲,其父母在北京有身份有素养,条件很好,也算得上是一个家境丰厚的家庭。他认为,刘青这样做就是为了“以小博大”,想以孩子为踏板,进佟家的门,寻求终身依靠,逼自己离婚和她结婚。

  女方:

  他主动追求还提出要个孩子

  指男方“借腹生子”,欺骗感情又骗走孩子

  孩子并非“送”,而是被“骗”走的,自己有房有车,过得很好,根本不需要进什么佟家的门。

  ——— 保险业务员刘青(化名)

  而刘青则完全是另外一种说法。她表示,佟勇是个感情骗子,当初是他以家庭不幸福为由主动接近追求自己,自己有过不幸的婚姻,便与佟勇同病相怜产生了感情。而关于怀孕,她表示,是佟勇主动提出要个孩子,曾经她想打掉孩子,却被佟勇阻止,并承诺自己会离婚和她结婚,佟家的父母和姐姐也表示,已经把她当做自家媳妇,一定会让她名正言顺进佟勇的门,在这种联合欺骗下,最终她才生下孩子。

  而生下孩子之后,她表示,自己一时糊涂,被骗着把孩子送到了北京,此后,佟家人的态度就发生了180°大转弯,对她很冷漠,她感觉不对劲,想去接孩子回来,却被种种理由拒绝,她自己曾到北京佟家找过孩子,却发现孩子已经被转移,无奈之下,她自己雇请私家侦探终于找到孩子所在地,她与朋友去接孩子时,被对方暴打,还被警方拘留。

  她表示,自己后来意识到,当初佟勇和姐姐是联合设了圈套让她生下孩子,目的是“借腹生子”,因为佟的姐姐一直没有孩子。而自己因为渴望幸福婚姻,轻信了佟家的谎言,才会做出生下孩子以及把孩子“送”到佟家手里的后悔事来。现在,她只能委托记者帮她转交买给孩子的礼物。

  南都记者 刘晓燕

 
昔日情人争抢非婚生子抚养权
●女方提一袋儿童衣服来到本报,称曝光此事起因是男方将小孩藏起来不让母子相见
●女方:他其实是“借腹生子”;男方:我会自己抚养儿子
本报记者张少琼摄影报道
  刘女士来报社反映情况。

  一个40岁的女人和一个将近50岁的已婚男人非婚生子,这事难逃社会舆论的谴责,但孩子却是无辜的,他到底该随谁生活?近日,刘先生和其妹妹刘女士提了一袋儿童衣服来到本报,刘女士向记者讲述她作为“第三者”非婚生子的故事,并明确表示因男方将小孩藏起来使她见不到人,她因过分思念孩子,才不顾自己曾经的“小三”身份,把事情曝光。

  关于初识

  参加小区维权双方互生好感

  “他以结婚为由欺骗我,其实就是借腹生子!”刘女士表示与童先生在2008年12月未婚生有一子,孩子在男方家抚养后男方亲人拒绝她将孩子接回,为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她将男方告上法庭。但一审却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她认为小孩不到两周岁应与母亲一起生活。她称男方其实就是想“借腹生子”,男方准备将小孩送给其未能生育的姐姐抚养,抚养小孩的动机不纯。于是她上诉市中院,希望能亲自抚养自己的孩子。“儿子现在在他那里,他藏起来了,我找不到,非常痛苦,日夜思念我的儿子。”

  刘女士介绍,她与童某同是南山某小区的业主,2006年因参与小区的维权而相识。“他经常向我诉说他婚姻怎么怎么不幸,而我也有过不幸的婚姻,我们俩就开始产生共鸣了,我那时在做兼职保险业务,向他推销过保险,他有天早上就发短信让我上他家去喝咖啡,我想着推销业务就过去了,我能明显感觉他对我有好感。过几天我在家里煲了汤请他过来喝,两人就从此好上了!”

  关于怀孕

  女方:“生孩子是他先提出来的”

  “刚开始为了讨好我,他在我这里买了30万元的保险。随后我们两个人开始不断见面,在我福田的另一套房子里约会。要生孩子也是他先提出来的!”刘女士表示,2008年春节后童某提出要生小孩。“因为当时我们处在‘蜜月期’,我当他是闹着玩的,就没放在心上。后来因我有妇科病,到医院检查,医生说节育环生锈了要更换,才能彻底治疗,于是我就同意摘掉节育环。我们约会一直是在安全期进行的。后来我告诉他如果要生小孩就得在排卵期过来。我们就这样怀上了这个小孩。”

  男方:“是她自己没保护好自己”

  记者采访童先生时,童先生一开口就说刘女士“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呀,她把我当成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表示自己搞婚外情是错误的,“出了这个事情我有错,我有责任,我深深地反省过,我连肠子都悔青了!”但他否认生孩子是他先提出来的,他表示“女方自己有责任的,她没保护好自己,我从一开始就反对她把小孩生下来!”他称自己并没有以买保险为由去讨好女方,更否认女方“借腹生子”的言论,“她一审都没说出来这个词,二审换了个说法而已,如果说我是有预谋的我一个留洋博士又何必找个40岁又只有初中文化的女人呢!”

  关于结婚

  女方:“爱小孩胜于爱自己的名声”

  女方哥哥刘先生表示,当时他们家人知道妹妹的事情后,极力反对她生小孩,但妹妹非常迷糊,男方承诺会跟她结婚,她就将小孩生了下来。刘女士说,男方一直以婚姻为诱饵骗取她的感情,“他承诺会跟我结婚,他跟我在一起时总说‘你和孩子等着我’,我就想着他会跟我结婚的,感觉到很幸福。在我怀孕的时候他每周过来看我一次,后来他又坚持不要孩子,让我去医院流产,可医生说孩子太大了只能做引产,那时他说他再考虑考虑,他回去后他姐姐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尊重生命,不要流产,孩子生出来以后可以由她抚养,我犹豫再三又考虑到自己的身体,就想把小孩生出来。”

  记者问刘女士为什么甘愿担“小三”的骂名,坚持要与童先生在一起,是否贪图他的财产。刘表示她当时很喜欢男方,总相信男方的话会与她结婚。“我从来不贪图他的钱,他的房产,我自己本人都有两套房产,市值700万元,连我生小孩的几千元都是我自己出的!”她表示现在很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她已看穿了男方的一切,如果被公众指责她也宁愿承受,因为她爱小孩胜于爱自己的名声。

  男方:“她太贪了,我躲她都躲不及”

  童先生则表示,他对女方的纠缠行为一直非常反感,在很早的时候就想与女方结束关系,但女方一直对他死缠烂打,曾经有过一天打30个电话的“神经质”记录,他还把她的电话设置成黑户,但女方找朋友给他打电话,还用公共电话打给他,总威胁说要上公司去找他。“她说的是瞎话,我躲她都躲不及,还要与她结婚?她那个人太贪了,怀小孩时我给了她3000元,她嫌少,我加到5000元,她也嫌少,最多的一个月我给过她1.3万元!”记者问他一共给过刘女士多少钱,他表示不低于7万元。

  关于孩子

  女方:“我要接回自己的孩子”

  “我的孩子已1岁多了,而我却从他9个月大就找不到他了,每天每夜我都在想念他!”刘女士表示,当她顶着40岁高龄把小孩生下来后,她就一直对小孩割舍不下那份爱意和亲情,后来男方姐姐想抚养她儿子,承诺童某会跟她结婚的,她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让他姐姐接走了小孩。“他姐姐在澳洲工作和生活,很想把小孩带出去,后来我勉强同意小孩去探亲,但强调不是送养。他姐姐想把孩子带出去时,签证官听到我在哭,于是就拒签了。后来我去北京接小孩,他们家的人就不给好脸色,双方起了争执,我也被打了。我日夜思念儿子,在北京的小区里住了一个月,都没找到我儿子,那阵子我都快崩溃了,找了几个朋友守在小区出入口,每天看着他们家阳台上的衣服是否有晾晒我儿子的衣服,但都没有,我是望眼欲穿,我就怀疑他们把我儿子藏起来了,我儿子根本不在那个小区了!”

  男方:“我随时欢迎她来看小孩”

  童先生表示,他姐姐在国外生活得很幸福,当时会介入到其中来是他打电话给他姐姐,讲到女方的身体状况不适合流产,他姐姐才表态“小孩是一条命,从尊重生命的角度,我也可以养他!”后来是女方家人和他的家人一致商量决定将小孩送给他姐姐抚养的,才由女方陪着将小孩送到北京。“当时也是女方自己将小孩送到北京的,将小孩送去澳洲探亲的事也是事实。小孩的舅舅都曾说过,小孩的命是我姐姐给的!”他还指出,他并没有将小孩藏起来,小孩现在正在北京的家中生活得很健康,他们家的大门也随时敞开,欢迎女方去看小孩。现在维持这种状态是因为女方曾有过抢小孩的行动,还将他母亲给打了,后来双方都报警解决。“小孩不是包包,我是希望在审判期间双方都要考虑到小孩的安全问题,不要伤害到小孩!”他给记者出示了一些小孩和他及其家人生活的照片,说他要亲自抚养自己的孩子,不会给他姐姐领养,他的妻子也已同意抚养。记者看到照片上的小孩长得很健康漂亮。

  法院判决

  一审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因双方都有能力抚养小孩,一审以小孩现在的生活环境较为稳定为由,将小孩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因此提出上诉。记者看到,在一审审理过程中,男方提出证据,表明女方曾在以往工作中开具精神病的病假条,有此病不适宜抚养小孩。女方表示,病假条是伪造的,是当初她想来深圳工作,才假借精神疾病在原厂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而且一审判决书中直接否定了男方说法,指明“被告申请本院向原告单位调取的原稿病历复印件由于不是医疗部门直接出具,且原告提交医疗部门出具的证明予以反驳,故该病历真实性无法确认,不能作为原告现在不能抚养小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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