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在司法实践当中,容易混淆,下面谈谈二者的区别。 第一,撤销合同
一、撤销合同的条件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条件: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撤销合同的限制 合同法第54条第4款对可撤销合同做了限制,当事人请求对合同变更的,不能撤销合同。当事人只请求变更合同,就不能撤销合同。 三、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第55条第1款对可撤销合同做了限制。该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期限撤销权丧失。 四、撤销权的消灭 条合同法第55条对可撤销合同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情况:1、超过期限,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虽然没有超过期限,但是,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发生,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者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五、撤销权的行使 合同法第54条第4款规定: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向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撤销权的行使,只能在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两个地方行使。 六、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56条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或补偿差价,过错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解除合同
一、解除合同的条件 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3、94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6、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7、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8、当事人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9、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第95条规定: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2、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解除期限的,经对方催告的,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三、解除权的消灭 合同法第95条规定:1、超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行使解除权期限的,解除权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解除期限的,经对方催告的,超过合理期限,没有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 四、解除权的行使 合同法第96条规定:1、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93、94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受解除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五、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从以上可以看出,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二者,条件不同,撤销合同的条件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或胁迫的情况;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方式,履行方式和处所不同。撤销合同,当事人是没有权利的,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而解除合同则不然,符合解除条件,当事人可以通知,自行解除。二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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