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网2011年1月21日
深圳“两会”已落下帷幕,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积极履行职责,向党和政府建言献策,传达社情民意,提出了不少议案、提案与建议,受到广泛关注。同时,也积极为树立行业形象,促进行业发展及维护律师权益鼓与呼。
张丽杰、于秀峰、林昌炽、童新、吕成刚等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尽快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议案》。
张丽杰、林昌炽、童新、吕成刚等代表联名提出《关于选拔优秀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建议》、《关于将律师行业发展列入<深圳市十二五发展规划(草案)>的建议》、《关于在深圳市发展改革规划中专项设立深圳律师学院的建议》。
林昌炽、张丽杰、吕成刚、童新、于秀峰、黄亚英六位人大代表就律师权益保障问题联名提出了四个建议,分别是《关于请市公安局简化律师赴公安机关查询人口信息流程的建议》、《关于简化律师工商查询手续的建议》、《关于解决律师赴国土部门查询房产信息问题的建议》、《关于推进<律师法>实施,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的建议》,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贯彻实施《律师法》,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调查权”。
与此同时,于秀峰、童新、林昌炽代表做客南都·奥一两会直播室,就“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及如何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义务服务”这一议题展开讨论,介绍了深圳律师行业发展情况,并对如何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及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义务服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苏醒委员领衔,与其他律师界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律师执业环境亟待改善》,并对《律师执业环境亟待改善》作大会发言;此外,还提出《关于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深圳入户积分的建议》、《关于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义务律师顾问的建议》、《关于加强律师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作用的建议》。
刘辉委员提出《关于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律师顾问的提案》、《看守所应当允许律师会见时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建议》。
李建华、刘辉委员等联名提出《关于在深圳率先建立律师向法官、检察官职业流动制度的提案》,并作为大会发言材料。随后,《南方都市报》刊载《法官可以“下海”律师能否“上岸”》文章,《深圳商报》刊载《律师应有机会任检察官》,《南方网》刊载《律师当法官,司法改革的一股活水》,对此提案进行报道。
王丽娜委员提出《关于建立执业律师参与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长效机制的提案》。
郑德刚、蔺晓青委员分别就“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
此外,解秋艳代表、艾及、陈治民、高树、崔军等委员还积极就政治、经济、社会、法制发展等方面提出议案、提案及建议。
律师界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上述议案、提案及建议对促进深圳的民主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对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及维护律师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