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美国有一对夫妻,丈夫是变性人,两人婚姻破裂寻求离婚,可是碍于法律中有关同性婚姻的障碍,现在离婚受阻。
据报道,38岁的托马斯(Thomas)就是一度成为新闻人物的怀孕男子,其生为女儿身,可是一直觉得自己“有一个男人的灵魂”,二十多岁时,动了变性手术,切除乳房。不过,托马斯保留了女性生殖器官,因为他“还是想生孩子”。
九年前,他与大他11岁的南希(Nancy)结婚,南希前一段婚姻有两个女儿,后来因为子宫内膜异位,切除子宫。2003年,“没有子宫的女人”南希嫁给了“有子宫的男人”托马斯,这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婚后,托马斯接受试管受孕,生了三个孩子,现在分别为四岁、三岁和两岁。
由于当健身教练的南希被指有“家暴”倾向,两人婚姻破裂,去年诉请离婚。可是他们设籍的美国亚利桑那州禁止同性婚姻。法官称,他无法判定有着男性外观、女性内在的托马斯究竟是男还是女,也因此他与南希的婚姻到底有没有效都成为问题。在这种状况下,无法受理他们的离婚官司。
同性恋权益的法律专家说,美国不乏变性人婚姻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案例,像托马斯和南希这么复杂的,倒不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