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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 刑事辩护律师:高风险、高成本能不能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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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高风险、高成本能不能高收费
发表日期: 2008/5/9 22:56:3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张有义

 

刑辩律师患有“三高”:

高风险——本报上期曾予以报道。

高成本——这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那就是诉讼收费比非诉讼收费高、刑事辩护比经济民商事诉讼收费高。

高收入——这是一个悬而未决且广受诟病的问题。

高风险的问题有目共睹。按照一般的市场经济原理,高风险必然导致高成本,包括心理和实际付出成本,其最终诉求必然是高收入。然而,这样一个简单市场原理,在刑辩律师这个行当中,却出现了问题。

    即将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律师法,仍未能就律师收费标准给出一个明确的准则。全国律协有关负责人透露,虽然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已经出台了一个律师服务收费的办法,但各地在掌握的过程中,根据本地经济状况,在标准上各有不同。

    比如如何解决律师在指定辩护案件中的“负数”收入问题,比如是否可以放开刑辩律师的收费上限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看似关乎刑事案件的变化质量和律师参与率的高低,背后也是被告人权益如何得到最大程度保护的问题,而更深层次则关乎我国法治建设现代化问题。

 

一件指定辩护案件的成本:负数

 

一大摞的案卷,按照时间顺序再次被分类整理。经过将近一周的时间,一份看似简单的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成本分析记录才算完成。当这份记录摆在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的很多律师面前时,他们感慨万千:“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一起被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的死刑案件,收入一栏为500元;支出一栏:路费268元、餐费126元、同行会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有两律师)200元(未收)、复印费163元(其中法院减免100元)、其他资料费62元……共计花去786元。收支小结:亏286元。有的法院并未免除复印案卷的费用,同时又必须支付同行会见律师的费用,则会亏586元。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律师都有过类似遭遇。为了能持平,北京门头沟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郝永芳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都是步行前往看守所。“如果距离远,公交不方便的话,我们只能等着往里面贴钱了。但是即使贴钱,也得认真对待,这是责任,也是义务。”

新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和五十条明确规定: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在职业道德和法律面前,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选择中,大部分律师选择了前者。但实际上,还是有部分参与指定辩护的律师因为缺乏动力而丧失积极性。

据透露,在某些地方,在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指定辩护中,约有6成接受辩护人职责的律师不去会见当事人,有9成律师不为此调查走访,有5成的律师只在开庭时提交一份辩护意见算是完成任务。在死刑案件中,约有3成律师不会见犯罪嫌疑人,而大部分采用集中会见的方式,即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尽可能地同时获得多起指定辩护案件,将羁押在同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分类后,集中在某个时段内会见。据了解,曾有律师在一上午的时间内曾一起会见了5名嫌疑人,半小时左右就要会见一个。

很多律师的考虑比较现实:会见要增加成本,调查走访不仅有危险更会增加成本。而为此遭到投诉和处理的律师屡见不鲜。一位律师在仔细查看了新的律师法后表示,只要我不拒绝履行指定辩护,就不会受到高额的罚款。

全国律协的有关人士表示,现实问题可以通过制度约束,但不能根本杜绝。即使政府在财政上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费的支付力度,也不可能像其他案件那样满足律师的收费需求。“这只能依赖律师个人职业道德的养成。但科学衡量指定辩护中律师的办案成本,解决目前的‘负数’问题,确实是当务之急。”

 

一件普通刑事案件的成本:持平

 

此消需要彼长。

当一名律师在履行了属于社会效益范围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无疑会希望此范围以外的案件能够为自己带来收益。

作为一般的刑事案件,即法律关系较为明确、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办案成本会是多少呢?齐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结合大量经办案件,以北京城八区为例,做了最低程度的一般性统计:

侦查阶段:(本阶段共计300元)

一、会见:一般在侦查阶段至少要会见二次。

以北京为例,按现在的法律规定,一般会见首先要提交会见申请,待侦查机关批准后方可会见,这样会见一次至少要去两趟看守所。考虑到时间成本,一般都会开车、坐出租车或者部分坐公交车部分坐出租车,按较低的价格来算一个往返至少要50元钱,两次就是100元。会见两次要去四次就是200元。

二、递交材料(如取保候审、法律意见书等):至少到侦查机关一次,一次按50元计算。

三、询问案件进展:一般的侦查机关都不会告诉律师承办案件的警官的电话,因此防止案件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或者及时知悉案件的进展情况,至少要去侦查机关一次,一次按50元计算。

审查起诉阶段:(本阶段共计610元)

    一、查案件的进展:

以北京为例,各个检察机关几乎都不接受电话询问,必须由代理律师持委托书、介绍信到检察院查询,一次往返按50元计算。

二、查阅案件基本材料:

由于在检察院阶段只能查阅基本案情材料,主要有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鉴定报告、程序文书等,但一般检察院在律师复印时都会适当的收取复印费,一般是2元一页,一般需要10元左右,再加上来检察院一次50元,本次需要60元费用。

三、会见:一般在检察阶段要会见一次,如果有退补的情况出现,退补一次需要再见一次,一般平均算会见两次。因为会见要先批示,两次取批示,两次到看守所会见,共要去四次200元。

四、询问案件进展:考虑到防止错过辩护期,及时地掌握案件的进展,需要到检察院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一次50元。

五、部分案件需要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一次50元。

六、律师取证:因为此阶段律师可以取证,也是律师比较好的取证时期,一般花费车费200元。

审判阶段:(本阶段共计800元)

    一、查询案件的进展:

一般法院也是只接受现场查询,一次50元。

二、阅卷:

律师要到法院查询案件材料,复印案卷,一般的案卷都在200页左右,多的可达近万页,一般法院复印收费4角左右,这样复印费一般来讲至少为200元左右。多的可达几千元。按最低标准计算200元,再加上一次路费50元,本次要花费250元左右。对于死刑犯罪等比较复杂的犯罪一般复印费至少会在300元左右,本次花费就会在350元。

三、会见:(一般平均会见三次)

考虑到案件的情况,一般案件到法院律师会会见一次,开庭之前会见一次,判决下来后回访会见一次,如果出现开两次庭的话,可能会会见四次。以三次为例,至少要150元。

四、律师取证:(发现材料后自取)

一般取证由于走访的地点、人员不是很固定,车费花费会比较多,以80元计算。

五、开庭:

一般案件可能开一次庭,多的可能开三、四次庭,以两次为例,律师要去两次,车费共100元。

六、取判决:一次50元。

另外还有律师陪同费,北京的价格一般为一次200元左右,总计会见7次,为1400元。再加上期间的饭费,暂且按600元论。

上述费用总计3710元。

如果按照北京律师收费的规定,三个阶段共计收取15000元。在北京,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收入分配一般是,所里留30%左右,律师个人占70%左右。还有10000元左右,再减去上述费用,大概剩余6500元。随后还要减除800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齐致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说:“最终能揣到自己腰包里的钱也就剩下5000多元,再结合时间成本,一个刑事案件总体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我在北京也就是中低收入者而已。”

大部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近亲属的支付能力都一般,因此按照上面的保守计算,大部分承办刑事案件的律师收入都属于“持平”状态。比较一般的民商事案件,显然,除了高风险以外,这也是导致很多律师不愿意涉足刑事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一些知名度较高、经验丰富的律师更不愿意涉足普通刑事案件了。

 

一个悬而未决的待解难题:高收费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曹树昌律师说,据他所知,中国律师非诉讼业务收费的单宗最高额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人民币。而经济诉讼案件中,律师收费在几百万元的案件很常见。但在刑事辩护案件的收费中,极少数超过百万元,能产生几百元费用的显属个别且遭到极大非议。“甚至会被疑为诈骗。”

以北京为例,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最高收费的为20万元。

齐致律师事务所刑辩部主任刘海说:“我承办的案件大部分为北京以外的案件。这些案件大部分属于疑难案件,其实际成本、机会成本和精力成本的付出,远远高于一般刑事案件。比如涉黑案件,仅案卷等资料复印费用就可能高达大几千元。同时会有两名律师直接参与辩护,多名律师或律师助理参与案件分析整理等,每个人都不会也不能白白付出劳动。”

实际上,对于此类案件,很多地方已经放开了上限的“口子”。

正如有人问知名刑辩律师田文昌:“如果你代理人的对方给你更多的钱,你会如何?”

田文昌回答:“我想律师不会拒绝收更多的钱,但是绝不意味着可以拿对方的钱,所以不仅我不会这样做,我相信任何一个律师也不会这样做。”

但刑事案件从性质上毕竟不同于,无限度地放开其收费上限,必然会导致律师与委托人之间某种“默契”,这不仅损害到律师独立身份,更可能会导致律师丧失基本职业道德,产生司法腐败现象。就像田文昌上述回答之中所引藏着的含义那样:律师不应该毫无原则的收费。但这个原则是什么?

有在全国律协任职的律师透露,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和全国律协已经在重新考虑包括刑事案件在内的案件收费标准问题。

这次不仅将律师办案的基本成本问题考虑在内,还会包括其智力成本和风险成本。但如何量化风险和智力成本确实是一个难题。然而不考虑这些因素,将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扭转目前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偏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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