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产生民事纠纷的情况还是很多的,一般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一般都会选择去法院进行起诉,到法院起诉首先需要到法院进行立案。那么,民事纠纷如何立案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纠纷如何立案
一、民事纠纷如何立案 (一)立案前的准备工作。
1、立案前要对自己的案子有一个总体的思路,思路的内容包括:
(1)首先确定您的诉求,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目的,比如,民间借贷纠纷,诉求就是还款及利息。
(2)选择合适的案由,这点相对比较专业,案由通俗的说就是案件的类型,比如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就一个案由,也有一些纠纷有不同的案由,那么意味着选择不同的案由,案件审理的思路也就不同,针对本案的证据取舍也会有所差异。因此选择案由相对较为复杂。
(3)确定被告,一个诉讼要有明确的被告,这点容易理解,向谁主张权利就列谁为被告。有些案件可能涉及多个被告,这时千万要记住将被告列全,宁可多列不要遗漏。
(4)确定管辖。管辖是指您的案件由哪个法院受理,除了某些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外,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同时对于不同的案由可能还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法院管辖。因此在选择法院时要加以考虑,既要考虑地点远近又要考虑将来便于执行。
2、准备起诉状。根据确定的被告,管辖法院、案由、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书写起诉状,最后由原告签名,起诉状越简单越好。
3、准备证据材料并编制证据目录。证据材料包括已经存在的和可能将来取得的。主要涉及证明原、被告身份、案件管辖、案件事实几个方面的证据材料,对于证据的准备要全面细致。
(二)立案时携带的材料
1、立案一般有原告本人亲自去法院立案,携带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起诉状、证据3份,多名被告的,每增加一名增加一份起诉状和证据。注意,如果非原告本人立案,则需原告的委托书。
2、立案窗口接收材料后,缴纳诉讼费,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
至此,您的立案工作结束,可以等待法院电话通知开庭时间。
目前,民事诉讼立案工作相对并不复杂,只要您按照上面准备材料,一般都会受理。
二、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步骤:
(一)立案:去被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二)案件受理阶段:立案庭将卷宗材料移交承办人,送达起诉书,指定答辩、举证(委托律师的可由律师代为举证,需要写委托代理书),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做审理前准备工作。
(三)调解:处理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凡可以调解解决的,就不要用判决,需要判决的,一般也要先经过调解。处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调解要尽量就地进行。
(四)开庭审理:通过开庭审理,审判人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事实进行客观的认定。
(五)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若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执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三、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