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无效婚姻的疾病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疾病大致有如下几类:
1.精神方面的疾病
2.身体方面的疾病
(1)麻风病:由麻风杆菌所致,是一种恶性传染病。
(2)患性病未经治愈:艾滋病、梅毒、淋病等都属于性病的种类之一,为恶性传染病。
(3)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目前,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的法定传染病共甲、乙、丙3类35种。
(4)其他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所谓“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二、 婚姻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有如下几种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 认定婚姻无效是否返还彩礼 认定婚姻无效不一定要退还彩礼。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因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来说,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