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婚姻法律】
┝ 婚姻法律
【刑事法律】
┝ 刑事法律
【公司法律】
┝ 公司法律
【交通法律】
┝ 交通法律
【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房地产法律】
┝ 房地产法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刑事法律刑事法律 → 刑事诉讼到哪里立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刑事诉讼到哪里立案
发表日期: 2023/6/28 11:06:2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一、
刑事诉讼到哪里立案
  刑事诉讼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立案

  至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犯罪,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二、
刑事诉讼立案一般多久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三、
刑事诉讼立案条件是什么?
  1.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下一篇:在看守所最多待多少个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法律论坛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深圳知名律师-古毅先律师 工作单位: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中国深圳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东座)A区1205
网站名称:深圳律师 网址:www.szls6688.com
联系电话:15915331666 QQ :53958046
E-mail:53958046@qq.com.
本站访问量:
[粤ICP备08013014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