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湘洪出国不归被“双开”
曾受其包庇官员涉嫌受贿已被检察院批捕
记者昨天(12日)从浙江省委获悉:经浙江省纪委会同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外办调查核实,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因公率团出国考察滞留他国
不归,严重违反党纪政纪,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决定给予杨湘洪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今年9月19日,现年53岁的杨湘洪经批准率温州市鹿城区经贸代表团,赴法国、瑞士、奥地利进行经贸考察,交流活动。9月26日,杨湘洪称其腰椎旧病复发,没有参加原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的公务活动。9月27日,代表团搭机飞往法国巴黎。次日,杨称已经约好医生看病,又没有出席在我驻法大使馆举行的会见和宴请。9月29日,代表团结束经贸考察交流活动按计划回国前,杨湘洪电话告知随行人员,称自己伤病严重需卧床静养,不能乘机长途旅行,后又托人带来医疗诊断证明。代表团其他人员均按期回国。
接到温州市委关于杨湘洪出国因病逾期不归的报告后,浙江省委领导十分重视,明确要求温州市委做好工作,劝杨早日回国接受治疗。根据省委的要求,温州市委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劝说工作。10月23日,又派出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医生,前往法国探望杨湘洪,并协助医治伤病。因杨湘洪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只能通过手机短信与其联系。此后,杨湘洪曾先后四次打电话给这位负责人,均强调自己病情严重,需要治疗。杨湘洪一方面表示待伤病痊愈后愿意回国,一方面又拒绝透露其具体住址,并以各种借口拒绝与温州市委派出人员见面,使人无法了解其伤病的真实情况。劝说杨湘洪回国无望,派出人员于11月11日返回国内。至此,杨湘洪已经滞留他国不归四十余天。
杨湘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因公率团出国进行经贸交流活动,逾期滞留他国不归,拒绝组织教育帮助,违反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声誉,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其行为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纪委作出上述处理决定。
另外,记者今天获悉,杨湘洪在担任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期间,在干部任用上独断专行,提拔任用了部分“问题官员”。其中鹿城区旅游局长陈某因涉嫌违法违纪,曾于今年早些时候被传唤谈话,后杨湘洪以行贿人没有到案为理由,对办案机关施加压力,强行中止了调查。杨湘洪出国不归事件发生后,鹿城区纪委、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与掌握的新证据,排除阻力,对陈某立案。因涉嫌受贿,陈某已于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