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站深圳首席律师古毅先代理原告方起诉以下两公司进行民事赔偿,南方报业给以关注并进行报道。
2010-10-21 09:38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刘晓燕 同在一个小区工作的女清洁工与男花匠会滋生什么故事?昨天,深圳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民事赔偿案件牵出了一起发生在两年前的凶杀案,案件主角就是女清洁工和男花匠,前者被后者先“奸”后杀,凶手被判死刑,却兑现不了民事赔偿,死者家人只好向物业公司及清洁公司索赔。
凶手称与受害者熟络
两年前,男花匠张某开与女清洁工段某根同在福田区某小区工作,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人因此认识并熟络。据张某开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与段某根之间发生了多次性关系,他称这叫“玩玩”,他甚至不知道段某根的全名,只知道她姓段。
2009年年底,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张某开因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法院还判决张某开赔偿段某根家属70余万元。但是张某开没有能力,至今未能赔偿一分钱。段某根的家属将段工作的清洁公司玉禾田及小区物业公司上城告上法庭,索赔80万元。福田法院一审后,驳回了段某根家人的起诉,段某根家人不服上诉至中院。
两公司称冤枉拒调解
昨天,该案在中院开庭时,段某根的丈夫李先生表示,妻子的死,两公司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因为她遇害是在工作时间,而且是在工作场所。而物业公司则未对张某开进入小区进行盘查,导致妻子遇害,没能对小区内工作的妻子保障安全。两公司则坚持一审时的意见,认为自己“冤枉”。
昨天,法官试图组织调解,但两公司代理人为一般代理,无权决定调解,而且物业公司也表示不愿意调解,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昨天,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因兇殺案引發的民事賠償案,案件主角是女清潔工和男花匠,前者被後者殺害,後者被判死刑,緩期執行,卻拿不出錢賠償,死者家人只好向物業公司及清潔公司索賠。
婚外情引發兇殺案
2年前,男花匠張某開與女清潔工段某根同在福田區某小區工作,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兩人因此認識並熟絡。而據張某開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他與段某根之間發生了多次性關係。
2008年1月,張某開被調往龍崗。張某開描述案發當天的經過是:段某根曾打電話給張某開,讓他周末到工作的小區來玩,並表示自己4月份就要回老家了,想向張某開借6000元。3月15日那天,張某開來到段工作的小區與段相會,兩人來到小區一間未裝修的商鋪裏面的小房間,段某根找張某開借錢,而張某開則提出“先玩一下”。兩人發生關係後,張某開給了她一張銀行卡卻不告訴口令。段某根知道這卡是張某開撿到的卡之後很生氣,張某開表示自己沒有帶錢,月底再給她。段某根一氣之下對張某開連打帶抓,張某開也一時起意,抓起一旁的木棍,狠砸段某根的頭臉,打到她不動後,還用木板將段的屍體遮住。
當晚段某根未回家,但段某根的丈夫也上夜班,第二天早上下班回家才知道妻子不見了,向清潔公司求助未果後他報了警。第三天,警方找到了段某根的屍體。
兇手沒錢賠 公司成被告
2009年底,省高院做出終審判決,張某開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法院還判決張某開賠償段某根家屬70余萬元,但是張某開沒有能力,至今未能賠償一分錢。因此,段某根的家屬將段工作的深圳市玉禾田物業清潔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玉禾田)及深圳市上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城物業)告上法庭,索賠80萬元。福田法院一審後,駁回了段某根家人的訴訟請求,段某根家人不服上訴至市中院。
昨天,該案在市中院二審開庭時,段某根的丈夫李先生表示,妻子的死,兩公司也應該負一定的責任,因為她遇害是在工作時間,而且是在工作場所。
兩公司則堅持一審時的意見,認為自己“冤枉”。玉禾田代理律師表示,刑事判決已經認定案發時間為晚上10時33分,已經過了下班時間,而且認為事發的商鋪並非需要清潔的公共區域范圍,不是工作區域。
昨天,法官試圖組織調解,但兩公司代理人為一般代理,無權調解,且上城物業也表示不同意調解。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