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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 珠海一女士银行卡被盗刷 法院判银行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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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女士银行卡被盗刷 法院判银行全赔
发表日期: 2012/4/9 14:40:1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南都讯 记者杨亮 人在珠海,银行卡也从未离身,可卡上一万多元存款却离奇在俄罗斯被转走。珠海市民孙女士近日遭遇了这桩蹊跷事,由于怀疑银行卡在A T M机取款时被人用仪器复制后盗取,她将发卡方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湾信用社告上了法庭。珠海香洲区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市民银行卡账户款项被他人取走,应赔偿客户全部损失。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大量银行卡复制器在网上热卖,最低售价仅需800元。

  去年9月10日晚8时许,孙女士与同事等人正在珠海某酒店吃饭,突然连续收到两条银行转账扣款的短信。孙女士打开钱包查看,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她起初以为是诈骗信息,致电发卡银行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询问,对方也告之如果银行卡就在身边,他人不可能盗取,可孙女士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又接连收到四条扣账信息,短短20分钟就被扣款六次,银行卡内的10069.54元不见了。她立即报案,此时银行方面也电话告之,确实有人在俄罗斯转扣其银行卡现金,在孙女士要求下银行随即冻结了该卡。随后她将发卡方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湾信用社告上法庭。

  链接

  央行:磁条卡有安全漏洞银监会:IC卡成本太高

  南都记者昨日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网上公然兜售“银行卡复制器”的不少,最低的只需800元。

  孙女士的辩护律师谢泽岗认为,近年来银行卡诈骗犯罪立案数量年均增长50%以上,IC卡未能普及是一个重要原因。据介绍,目前通用的银行卡多为传统的磁条卡,批量成本仅需一元,安全性能极低,哪怕是一个小学文化程度的人,通过复制器都能轻松将磁条信息克隆,中国人民银行早在1997年就意识到磁条卡的安全漏洞,要求普及推广不易被复制的IC卡。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去年3月表示,由于磁条卡技术简单,信息容易被复制,导致伪造磁条卡、盗用磁条信息的案件频频发生。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增发银行卡以IC卡为主。

  不过,银监会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坦承,一张芯片卡成本需20元—30元,要将磁条卡全部升级为IC卡及配套的ATM机需花费1000亿元的成本,推行难度很大,目前一些银行发行的IC芯片卡主要针对高端人群,如工行需要“持卡年消费金额达10万且消费笔数达24笔”、“个人存款额达百万元”。

  警方则提醒市民,在A T M机上取款时要注意观察机器上是否有摄像头或可疑物,特别是ATM插卡上是否有凸出的可疑加装设备,取款时通过用手遮挡等方式保护好密码不被泄露。

  各方说法

  孙女士:银行卡如此容易复制银行应当担责

  孙女士认为自己的银行卡从未离身,一直妥善保管,身份证也从未丢失,卡上存款却在俄罗斯被盗,显然是自己在A T M机取款时,被歹徒用银行卡复制器盗窃了密码和磁条信息,银行卡如此容易复制,银行显然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应当为自己的损失负责,遂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现有的A T M机和磁条卡均是银行提供的,银行却没有相应的设备来识别这些卡的真伪,以致歹徒通过复制伪造的假卡盗取市民存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显然并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护义务。”孙女士的辩护律师、广东益诺众承律师谢泽岗呼吁银行积极推广安全性能更高的IC卡,充分保障储户和发卡机构的安全。

  银行:已尽安全保护义务是用户使用不当

  对此,银行方面则辩称,银行系统对于用户银行卡信息及密码设置有严格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孙女士在开卡后使用了至少121次,每一次使用中均需读取银行卡的信息并输入密码,都存在泄漏的可能,而银行在所有A T M机上都安装了摄像头,贴上了《温馨提示》,提醒客户注意操作风险,安全使用银行卡,充分履行了安全保护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孙女士的存款不见了,只能归责于她对密码的保管和使用不当。

  法院:银行管理有漏洞应赔全部损失

  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孙女士向银行申办银行卡,双方之间已经成立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银行作为经营存、贷款等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客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应当对其发行的银行卡具有鉴别真伪的能力,并应采取技术手段防范借记卡被复制和伪造,而只有持有真卡的交易者使用密码办理的各类交易才能视为客户本人的行为,持伪卡进行的交易,即使密码形同,也不能视为客户本人所为。法院最终判决发卡方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湾信用社赔偿孙女士全部存款损失,并按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用也由银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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