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8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女法官协会、广东省女检察官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主办,省律协女律师工委、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12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在广州香格里拉酒店举行。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广东省律师协副会长朱征夫、吴青、黄思周、广东省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地方干部处处长陈东如、广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勇、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会议,各地市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获奖论文作者以及主办各方的有关领导和嘉宾参加会议。会议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张丽杰主持。
张丽杰主任感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领导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指导与关心,指出此次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2010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出席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力度,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的文件精神,力促中央指示精神在广东落地,开启广东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破冰之旅。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发表致辞。他指出,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发展到今天,国家从不同层面提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并希望通过不同职业群体进行推动。近年来,广东司法界和实务界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探索也在不断深入推进。法官、检察官、律师同为法律人,有着追求公平正义的共同理念,肩负着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此次论坛提供了各抒己见、沟通交流的平台,希望以此为契机,寻求新形势下法律人交流的机制,为提升广东法制建设水平、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出思考和探索。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在致辞中指出,民主法制探索对建设幸福广东、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应走在全国前列。法律人既是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也是法律进步的受益者,要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沟通,互相理解和尊重,共同争取职业荣誉感。
广东省律师协副会长朱征夫做主题发言,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等为法律工作为职业的人员,他们接受专业的教育,经过专门的训练,具有相同的理念和思维,相似的伦理和职业操守。对于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要有几点认识:一、当今世界实践表明,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要体现中国特色,密切结合中国国情,坚持党的领导,提高宪法、法律权威;三、对西方国家民主法制要有清醒认识,学习精髓,去除糟粕。
广东省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省法院地方干部处处长陈东如结合自身20多年法官工作经历,阐述了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考:一、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制建设的迫切需求,是建立公众对法律的信心和尊重、增强法律生命力的重要渠道;二、对秩序、正义等美好价值的追求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本质要求,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是专业知识、法制命运、法律信仰的共同体;三、通过互相尊重,畅通沟通渠道,在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框架下实现法律人的归属感。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以《同样的事业,同样的精彩》为题发言,指出全省1800多名公诉人中,女公诉人856名,占46%,人均办案数位列全国第一。司法是一项充满焦虑的活动,又是一门令人陶醉的艺术,只要沉醉其中,就能体会到激浊扬清的愉悦。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是法律人,他们忠于法律,尊崇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他们有着共同的法治理想,为了同样的事业而奋斗,将绽放同样的精彩。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勇阐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深圳的率先实践成果,给与会人员以振奋和鼓舞。深圳律协党委已多次召开主题座谈会并向市委组织部、省司法厅进行专项请示,得到了相关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市律协还于8月8日与市法官协会签署了关于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的备忘录,积极促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深圳落地。此外,八届律协将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拟在今年11月份召开全国性的法律职业共同体高端论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深圳率先取得突破,为全国提供示范性样本。
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作《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使命与律师的作用》主题发言,指出:一、法律职业共同体建立是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要求;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不断完善,社会管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法律从业人员应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三、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应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动建立有序的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所廖桃春律师以《积极作为创新构建 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为题发言,认为:一、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大力促进法治广东建设;二、找准角色定位,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培育律师文化,为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奠定基础。
论文作者代表庄丹丹律师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反思与构建》为题进行阐述。她分享了从检察官到律师的职业角色转变感想,指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共同的职业信仰、专业的法律素养、共同的目标追求及获得社会普遍认可,是促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必然要求。新形势下,要通过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建立律师到司法官的遴选制度、强化法律职务保障机制以及注重经济转型带动自身升级等四个方面探索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可行路径。
自由发言中,深圳市政协委员李建华从法官人员编制角度阐述了建立律师、法官、检察官流通渠道的可行路径;广东省法官协会会员、省法院民一庭法官张磊结合工作经历,认为职业共同体应注重提升自身专业素养,转变理念,建立尊重法律、健康有序的沟通机制;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徐建从香港法律职业共同体信仰、韩国律师资格考试等方面提供了借鉴,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开拓了思路。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黄思周做总结点评。他指出,论坛汇聚了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的职业群体,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做出了有益的思考和探索,为法律人奉上了丰盛的思想盛宴,共同描绘了美好的愿景。希望法律人书写各自不同的精彩,为了共同的信仰,为了共同的事业而携手努力。
令人振奋的是,研讨会主办方共收到来自广东律师实务界以及法官、检察官的思考与探索论文共计百余篇,从中择优选用三十九篇汇编成册。其中有对现状的分析与反思,有对它山之石的观察与借鉴,有忧虑与呼吁,更多是对如何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想和建议。
本次研讨会集聚了法律人的智慧,主题演讲观点新锐,内容丰富,成果丰硕,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研讨会成果将总结上报,作为广东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实践启航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