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最新播报】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员名册
 深圳市律师踊跃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
 广州律师参与ICC仲裁若干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地址、邮编
 关于公布深圳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的公告
 深圳律师深圳知名律师深圳民事刑事律师古律师获得深圳法律进社区先进律师荣誉证书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通讯录
 只因一个字 损失一万多
 国防部:中国建设海洋强国不是追求海上霸权
 深圳市各区各街道居委会电话一览表
最新播报 → 在深圳办理涉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在深圳办理涉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发表日期: 2008/4/25 14:35:4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涉外案件仲裁费用表

 

(本费用表适用于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仲裁案件,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费用(人民币)

1,000,000元以下

争议金额的 3.5%,最低 不少于10,000元

1,000,000元至5,000,000元

35,000元+争议金额 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2.5%

5,000,000元至10,000,000元

135,000元+争议金额 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1.5%

10,000,000元至50,000,000元

210,000元+争议金额 1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50,000,000元以上

610,000元+争议金额 5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申请仲裁时 ,每案另收立案费人民币10,000元,其中包括仲裁申请的审查、立案、输入及使用计算机程序和归档等费用。

  申请仲裁时未确定争议金额或情况特殊的 ,由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仲裁委员会分会秘书处决定仲裁费用的数额。

  收取的仲裁费用为外币时 , 按本仲裁费用表的规定收取与人民币等值的外币。

  仲裁委员会除按照本仲裁费用表收取仲裁费外 ,可以按照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开支。

返回上级  

上一篇:深圳华南分会受理劳动、经济仲裁案件的范围
下一篇:在深圳如何办理劳动、经济仲裁申请手续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法律论坛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深圳知名律师-古毅先律师 工作单位: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中国深圳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东座)A区1205
网站名称:深圳律师 网址:www.szls6688.com
联系电话:15915331666 QQ :53958046
E-mail:53958046@qq.com.
本站访问量:
[粤ICP备08013014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